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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大改革7月1日起實施 3千萬職工告別鐵飯碗

中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7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條例》的要求,隨著新規於7月1日開始實施,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參加社會保險。

條例還規定,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自2002年至今,通過推行聘用制度,全國90%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簽訂了聘用合同。日前,國家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目前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簽訂工作還有「死角」,不少單位的合同管理流於形式、作用還沒有真正發揮,聘用合同還沒有充分體現行業、崗位特點。條例實施後要繼續擴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應簽盡簽,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養老金並軌事業編制人員下月參加社保

2014年上半年,引發社會熱議的養老金並軌問題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根據國務院日前發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該條例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4年也因此成為養老金並軌破題之年。

5月14日,國務院發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自7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至此,養老金並軌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相較2011年國務院法制辦發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而言,「終稿」減少了24條。

6月上旬,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陳蓓表示,今年北京市將積極與相關部門合作,共同開展前期調研工作,了解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情況,同時從制度完善、基金收支平衡、財政投入、經辦能力建設等方面統籌研究,待國家頒布具體政策後,本市將按要求並結合實際進行落實。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中國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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