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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投毒案四次判死刑大反轉宣判無罪背後:刑訊逼供偽造證據

念斌案除了刑訊逼供外,最大的問題在於核心證據的缺失甚至偽造。張燕生在這些年的調查中發現,「公檢法寧可犧牲一個無辜者,也要挽回自己的面子。我們不僅僅是和檢察院,而是和公檢法三家的面子在鬥爭。」自2008年捕手念斌案後,張燕生從頭到尾參與了這起案件的法庭辯護、證據收集、邀請專家分析等,該案能夠平反,她是最大的推動力之一。

圖片:念斌獲判無罪,與家人喜極而泣。(喬龍提供)

今天(8月22日)上午,福建省高級法院公開宣判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念斌投毒案」,對涉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上訴人念斌宣告無罪,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大赦國際認為,念斌案提醒人們出現死刑冤案的可能性

根據檢警調查,2006年7月27日晚,福州平潭縣澳前鎮澳前村一居民家發生中毒事件。陳姓母女與租住陳家房屋經營食雜店的丁某某及其3個孩子,在共進晚餐後有4人出現明顯中毒症狀。次日凌晨,丁某某的長子、女兒經搶救無效死亡。

當地警方經偵查認為,租賃陳家房屋、與丁某某相鄰亦經營食雜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到案後供認因對丁某某搶走其顧客不滿,將鼠藥投入丁家廚房燒水鋁壺中,致丁、陳兩家人食用壺中水所煮飯菜後中毒。

此前,此案7年來經過了三輪審判,念斌先後四次被判處死刑。

七年來,福州市中院第一次一審判處死刑,福建省高院二審發回重審;福州市中院再次判決死刑,福建省高院維持死刑判決,最高法院未核准死刑,發回重審;福州中院第三次判處死刑,福建省高院第三次二審,於2013年7月4日至7日,2014年6月25日至26日,先後二次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此次福建省高院的終審判決稱,雖然上訴人念斌對投毒過程作過多次供述,但原判認定被害人死於氟乙酸鹽鼠藥中毒的依據不足,投毒方式依據不確實,毒物來源依據不充分,與上訴人的有罪供述不能相互印證,相關證據矛盾和疑點無法合理解釋、排除,全案證據達不到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不能得出系上訴人念斌作案的唯一結論。

因此,原判認定上訴人念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公訴機關指控上訴人念斌所犯罪名不能成立。原審判決上訴人念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丁雲蝦、俞涵的經濟損失無事實依據,福建省高院遂依法做出上述無罪之終審判決。

自2008年捕手念斌案後,張燕生從頭到尾參與了這起案件的法庭辯護、證據收集、邀請專家分析等,該案能夠平反,她是最大的推動力之一。

根據她介紹,該案案發後,警方進入現場後迅速鎖定了「重大嫌疑人」是丁雲蝦店鋪樓上的鄰居(不是念斌),該人有作案時間、案發前與死者一家有矛盾,警方從其家中搜出四包老鼠藥和一瓶液體老鼠藥,特別是當警方找其調查時,該人竟然緊張的暈倒在地,渾身抽搐。

警方經初步調查認為,投毒者是直接將毒物投到丁雲蝦和陳炎嬌兩家共同吃的「青椒炒魷魚」裡面。

中毒者吃剩下的「青椒炒魷魚」等食物和樓上鄰居家搜出的老鼠藥被迅速送到福州市警局進行化驗。法醫對死者進行解剖檢驗後,也迅速將死者的「胃內容」、「胃」、「肝臟」、「心血」、「尿液」等送往福州市警局檢驗。

但警方並未公布「青椒炒魷魚」、死者「肝」、「胃」和「胃內容」的化驗結果,而是稱在死者的「心血」、「尿液」和垃圾筐內的嘔吐物中發現劇毒物——氟乙酸鹽。

接下來,當地警察翁某到現場勘察,他對現場十多個門把毫無興趣,唯獨看中並摳下念斌的門把送去化驗,而福州市警局很快對門把出了一個「分析意見」:「傾向於認定」門把上含有氟乙酸鹽成分,並宣布樓上鄰居家搜出的老鼠藥是「毒鼠強」。

因死者不是死於毒鼠強,樓上鄰居即刻就被排出警方的偵查視線,念斌變成了重大嫌疑人。實際情況是,念斌的門把上根本沒有氟乙酸鹽毒物,該「分析意見」所稱「傾向於認定」含有氟乙酸鹽的結論完全是莫須有的。

張燕生認為,當年把樓上的鄰居排查出重大嫌疑人的理由似乎有些欠缺,當時有傳言,說樓上鄰居的堂兄是平潭縣副縣長。

根據律師描述後,念斌被警方傳喚,受到嚴重刑訊逼供,固定手腳後用書本墊肋骨用錘子砸,用竹片猛插兩肋間隙...念斌痛不欲生被迫招供,警方宣告破案,認定念斌因賣一包香菸與丁雲蝦結仇,遂深夜潛入丁廚房,將氟乙酸鹽鼠藥投入礦泉水瓶內,從樓梯口煤爐上的水壺嘴倒入。

張燕生介紹,念斌姐姐發給她一份判決書,看完後發現,公安稱念斌投毒在水壺裡,但檢驗報告只提水壺裡的水,卻不提水壺。

她說,「根據經驗,既然毒藥投在水壺裡,水壺肯定會沾到毒,因此肯定要提取水壺檢驗。我的判斷是,警方對水壺隻字不提,一定不是疏忽,而是沒有檢驗出有毒,後來確實也證實了我的判斷。」

念斌案除了刑訊逼供外,最大的問題在於核心證據的缺失甚至偽造。

張燕生說,「警方是從給念斌定罪的角度來整理卷宗,把對念斌有利的或者證據有嚴重矛盾的,都要麼不移送,要麼閉口不談。」比如,警方的檢驗結果其實是並沒有在死者的「胃內容」、「胃」和「肝」里檢出氟乙酸鹽,卻聲稱會從死者的「心血」、「尿液」中檢出。

原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毒物麻醉藥品鑑定處處長張繼宗等6名專家專家們發現,警方用實驗室里的氟乙酸鹽標準樣品製作一張質譜圖,複製成兩份,一份寫上死者俞攀嘔吐物的對照標樣,一份寫上「俞悅尿液」,就這樣,俞攀的「心血」和「嘔吐物」也就「被」檢出氟乙酸鹽。

張燕生在這些年的調查中發現,「公檢法寧可犧牲一個無辜者,也要挽回自己的面子。我們不僅僅是和檢察院,而是和公檢法三家的面子在鬥爭。」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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