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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獨夫妻車禍身亡 四老上公堂爭冷凍胚胎

「雙獨」夫妻車禍身亡,生前留下胚胎,兩家老人向醫院討要無果中國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權案一審判老人無權繼承,昨日二審大逆轉

昨天下午3點半,江蘇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備受關注的全國首例由「失獨老人」提起的已故夫妻冷凍胚胎權屬糾紛案審結。終審判決撤銷了原審宜興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宣判沈傑、劉曦存放在南京鼓樓醫院的4枚冷凍胚胎由上訴人沈新南夫妻和被上訴人劉金法夫妻共同監管和處置。

案情回放

小夫妻意外去世,雙方家長爭奪胚胎

沈傑、劉曦夫婦於2010年結婚,由於多年未育,後在南京鼓樓醫院接受了「試管嬰兒」手術。前期試管培育受精已全部完成,正準備進行植入胚胎手術。就在手術前一天,夫婦倆發生車禍相繼離世。

小兩口留下的4枚冷凍胚胎成了雙方父母的全部希望。兩家老人多次與醫院交涉討要胚胎未果。院方表示同情兩家老人的遭遇,但由於國家對輔助生殖技術及胚胎處置都有明文規定,不能將冷凍胚胎給兩家老人。沈傑父母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風俗習慣,胚胎的監管權和處置權應由其行使,於是以親家為被告,告上了宜興法院。審理中,法院追加南京鼓樓醫院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宜興法院認為,施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過程中產生的受精胚胎為有發展為生命的潛能,是含有未來生命特徵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任意轉讓或繼承,所以不能成為繼承的標的。且夫妻雙方對其權利的行使,必須符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不違背社會倫理和道德,且必須以生育為目的,不能買賣胚胎等。沈傑夫妻去世,通過手術達到生育的目的已無法實現,兩人對手術過程中留下的胚胎所享有的受限制的權利不能被繼承。宜興法院今年5月15日一審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件追蹤

胚胎無行使權利人,原告上訴

沈傑的父母沈新南、邵玉妹不服原審判決,上訴到無錫市中院。他們認為,我國相關法律並未將受精胚胎定性為禁止繼承的物。涉案胚胎的所有權人為沈傑夫妻,應屬於《繼承法》中「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在沈傑夫妻去世後,生前遺留的受精胚胎,理應由上訴人繼承,上訴人享有監管、處置權利。

根據沈傑夫妻與醫院的協議,醫院只有在手術成功後才有對剩餘胚胎處置的權利。手術並未進行,醫院無論依據法律規定還是合同約定,對涉案胚胎都無權處置。宜興法院認定胚胎不能被繼承,將導致涉案胚胎在沈傑、劉曦死亡後即無任何可對其行使權利之人。沈新南、邵玉妹請求無錫市中院撤銷原審判決,判決冷凍胚胎的監管權和處置權歸上訴人。

無錫市中院7月2日組成了合議庭受理此案,根據上訴人在原審中的訴請、當事人之間法律關係的性質,將案由變更為監管權和處置權糾紛。

庭審焦點

胚胎監管權和處置權的行使主體如何確定?

無錫市中院審理認為,沈傑夫妻生前與南京鼓樓醫院簽訂相關知情同意書,約定胚胎冷凍保存期為一年,超過保存期同意將胚胎丟棄。現小兩口意外去世,合同因發生了當事人不可預見且非其所願的情況而不能繼續履行,南京鼓樓醫院不能根據知情同意書中的相關條款單方面處置胚胎。

我國現行法律對胚胎的法律屬性沒有明確規定,結合本案實際,從倫理上來講,施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過程中產生的受精胚胎,具有潛在的生命特質,不僅含有小兩口的遺傳物質,而且含有兩個家族的遺傳信息,雙方父母與涉案胚胎具有生命倫理上的密切關聯性。

從情感上來講,白髮人送黑髮人,乃人生至悲之事。沈傑夫妻意外死亡,雙方父母的「失獨」之痛,非常人所能體味。沈傑夫妻遺留下來的胚胎,成為雙方家族血脈的唯一載體,承載著哀思寄託、精神慰藉、情感撫慰等人格利益。胚胎由雙方父母監管和處置,既合乎人倫,亦可適度減輕其喪子失女之痛楚。

從特殊利益的保護來講,胚胎是介於人與物之間的過渡存在,具有孕育成生命的潛質,比非生命體具有更高的道德地位,應受到特殊尊重與保護。在沈傑夫妻意外去世後,父母不但是世界上唯一關心胚胎命運的主體,而且也應當是胚胎之最近、最大、最密切傾向性利益的享有者。

根據相關規定,胚胎不能買賣、贈送和禁止實施代孕,但並未否定權利人對胚胎享有的相關權利,且這些規定是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對相關醫療機構和人員在從事人工生殖輔助技術時的管理規定,南京鼓樓醫院不得基於部門規章的行政管理規定對抗當事人基於私法所享有的正當權利。

無錫市中院最終依法判決:沈傑和劉曦的父母享有胚胎的監管權和處置權。當然,權利主體在行使監管權和處置權時,應遵守法律且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和損害他人之利益。

律師解讀

隔代代孕或找人代孕未必違法

江蘇法舟律師事務所范凱洲律師為中院的判決點讚:「這是充滿人性、人情的判決。」

有法律從業人士認為,決定孩子是否出生的,只能是父母,而非爺爺奶奶輩,即只有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行使這項權利,生育權才能實現。范凱洲律師卻認為,由具有生育能力的奶奶、外婆處置,或找不以金錢為目的的志願者代孕,或到允許代孕的國家操作,都不違法。

范律師同時認為,生命科技的發展,就是為了更好地延續生命,何況小兩口當初冷凍胚胎,就是為了孕育、延續生命,所以法院現在的判決與生育權並不衝突。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大河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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