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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橋駁斥王丹「性器官特徵」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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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橋:你把以中國民運的名義接受的捐款比做你的性器官,把公眾要求你公布屬於公益事業的捐款收支狀況類比成公眾要求你公布屬於你私人的性器官特徵,將公器偷換成私器,然後「理直氣壯」地倒打一耙∶「我不公布我的性器官特徵,你們怎麽就能據此說我有強姦犯的嫌疑呢?」我們當然不能!我們對你的性器官特徵絲毫興趣也沒有!也不會因為你沒有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徵就說你有強姦犯的嫌疑。我們只對你以中國民運的名義--或者說以「六四」先烈們的鮮血為招牌四處募捐而來的公款用在了哪裡有興趣!

9月11日,王丹臉書∶很多人勸我不必搭理這些無理的言論。但是我覺得還是要搭理,因為不是要搭理對方,而是要說明道理,要觸動一些理盲的人,這本身也是推動社會啓蒙的一部分。

在詆毀我的言論中,有一種是質疑我為甚麽不公布捐款帳目?還有人說,既然光明坦蕩,為何不公布?這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言論。

憑什麽我光明坦蕩就要公布帳目啊?邏輯在哪裡?難道我要求你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徵,你不公布,我就說你有強姦犯的嫌疑嗎?

我的原則很清楚∶帳目我當然會保存,這個我怎麽可能不保存證據呢?但是只有三種情況我會公布帳目∶1.法庭要求;2.選舉的時候;3.捐款人要求。如果我是公開募捐,自當別論,問題是我不是。

至於別的隨便什麽人要求我公布,我當然不予置理。道理很簡單∶我不能隨便誰要我干什麽我就干什麽,憑什麽啊?

我可以公布帳目,但是要求我公布帳目的對方,要先證明你有資格與合法性來要求我公布,這不是基本的道理嗎?


唐柏橋的(逐條)反駁∶

唐柏橋嚴厲駁斥王丹的謬論

王丹最近在其臉書故技重演,再次偷換概念,拿公共領域的事務和私人領域的事務相提並論,甚至氣急敗壞到把「性器官」都拿出來說事,以此做為他拒絕向公眾說明他所接受的巨額民運捐款的去向的理由。從中可以看出,王丹已經語無倫次,黔驢技窮。鑑於他的胡言亂語還有一定的欺騙性,因此我覺得有必要予以嚴厲駁斥,以正視聽∶王丹文∶

在詆毀我的言論中,有一種是質疑我為甚麽不公布捐款帳目?還有人說,既然光明坦蕩,為何不公布?這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言論。憑什麽我光明坦蕩就要公布帳目啊?邏輯在哪裡?難道我要求你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徵,你不公布,我就說你有強姦犯的嫌疑嗎?

駁斥∶

邏輯很清楚∶你是公眾人物,你所接受的捐款無不是以民運的名義募來的。因此如果你光明坦蕩,沒有私吞或濫用捐款,對公眾有所交代,乃天公地義。就如一個管財務的會計如果沒有貪污行為,每年很自然就會做財務報告一樣。還有甚麽比這更有邏輯的嗎?!你的性器官一說,跟你前面曾反諷我們的「如果你不能證明你沒有貪污,你就是貪污犯」一樣,屬於典型的偷換概念和強詞奪理。你把以中國民運的名義接受的捐款比做你的性器官,把公眾要求你公布屬於公益事業的捐款收支狀況類比成公眾要求你公布屬於你私人的性器官特徵,將公器偷換成私器,然後「理直氣壯」地倒打一耙∶「我不公布我的性器官特徵,你們怎麽就能據此說我有強姦犯的嫌疑呢?」我們當然不能!我們對你的性器官特徵絲毫興趣也沒有!也不會因為你沒有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徵就說你有強姦犯的嫌疑。我們只對你以中國民運的名義--或者說以「六四」先烈們的鮮血為招牌四處募捐而來的公款用在了哪裡有興趣!我們有權要求你公布你以民運的名義接受的捐款的去向。如果你始終拒絕做出說明,我們當然可以說你有貪污挪用公款的嫌疑!王丹企圖通過這兩個比喻說明,只要你們無法證實我貪污或挪用公款,你們就無權對我進行質疑和批評。如果是這樣,中國全體網民都無權質疑和批評中國紅十字會涉嫌貪污和挪用公款,中共各級官員都可以理直氣壯地面對法官說,「你們無法證明我們的財產是貪腐所得,因此你們無權追究我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可是那些貪官沒有你王丹那麽好彩,他們只要無法證明他們的財產來源正當,他們就會被定罪。當然,一個普通民眾無法說明他們的財產來源,是不用問罪的。這就是政府官員和普通民眾的不同,就如四處以民運的名義募款的你跟普通民眾不同一樣。這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被你這樣反覆狡辯,好像真的變得沒道理了一樣。你把大家當腦殘,真正腦殘的是你!

根據你的邏輯,中國紅十字會的捐款去向遭到公眾質疑和要求公布帳目時,他們也可以像你一樣「理直氣壯」地回擊∶「憑什麽我光明坦蕩就要公布帳目啊?邏輯在哪裡?難道我要求你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徵,你不公布,我就說你有強姦犯的嫌疑嗎?」他們要是這樣說,你知道後果有多嚴重嗎?中國幾億網民會用吐沫將他們淹死!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公眾人物面對公眾的質疑時,正確的做法是給予正面的回應和說明,而不是像王丹現在這樣狡辯犯橫,只有不受任何制約的專制統治者會怎麽做。

按照王丹的邏輯,會計師可以不用做帳了,世界各地的官員不用公布私有財產了,各個民間公益組織不用向公眾交代財務收支情況了,中共貪官可以不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了,中國的騙子都可以以民運和人道救助的名義四處騙錢而無需交代了┅┅王丹文∶

我的原則很清楚∶帳目我當然會保存,這個我怎麽可能不保存證據呢?但是只有三種情況我會公布帳目∶1.法庭要求;2.選舉的時候;3.捐款人要求。如果我是公開募捐,自當別論,問題是我不是。

駁斥∶

王丹貌似在講理,還裝模作樣地列出了好幾條,實際上是完全不講理。首先,這裡的帳目顯然是指公款,而不是私歀。既然是公款,或屬於組織和公司,或屬於政府。王丹所接受的捐款只有屬於組織這一種情況。眾所周知,任何一個國家民間組織都屬於非贏利機構,也叫非政府組織,也就是說是屬於公益性質的團體。而公益性質的團體的財務收支狀況是需要透明的,不僅對政府要透明,對公眾也要透明。就如同政府開支也要公開透明一樣(特別情報機構費用除外)。王丹列出了三種情況公布帳目,卻恰恰沒有列出最重要的一種情況∶向組織成員或理事報告。當年他拒絕公布中國青年人權獎基金的帳目,用的就是「只有捐款人有資格要求我們公布帳目」這一理由,令其他天安門一代理事和成員氣結!自盤古開天地以來,我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一個組織的成員和理事無權過問其組織的財務狀況。如果他認為沒有捐款的人無權要求查看帳目,為甚麽他當年做為中國人權的理事卻夥同其他一些理事對中國人權主席劉青窮追猛打,要求劉青詳細說明「人道援助」基金的去向,並提交所有相關收據,還專門成立了調查小組?他為甚麽對別人一種態度,對自己又是另一種態度?!王丹為什麽明明知道事情應該怎麽做,為什麽故意要在這裡反覆攪混水?他是否以為這樣就可以矇混過關?他太小看我們了。

其實,任何人都有權質疑一個公益組織的捐款去向。記得9/11恐怖襲擊後美國紅十字會曾經在短時間內接受到數億美元捐款,來自四面八方。他們本來是以幫助受害者家屬的名義發起的募捐活動,後來由於收到的捐款太多,於是該會主席自做主張,決定將其中一部分用於其他行政開支。結果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全國一片譴責聲,媒體紛紛要求該會公布所有開支帳目並立即予以糾正。該會主席迫於輿論壓力,被迫辭職,並公開向全國民眾道歉!繼任者立即糾正了這一錯誤,才使這一事件得到平息。否則,今天美國紅十字會會跟中國紅十字會一樣遭到公眾唾棄。而根據王丹的邏輯,這些質疑和批評美國紅十字會的人都是「理盲」,都是無理取鬧。

至於王丹說他不是公開募捐,又是公然撒謊。王丹公開募捐的次數還少嗎?前不久還在台灣舉辦募款宴會,還多次通過網絡公開籌款。大家上網隨便查找一下就知道他的謊撒得有多大!

王丹文∶

至於別的隨便什麽人要求我公布,我當然不予置理。道理很簡單∶我不能隨便誰要我干什麽我就干什麽,憑什麽啊?

駁斥∶

我甚麽也不要說了,如果這句話有道理,那麽,中國紅十字會,中共各級官員面對公眾的質疑和批評時,尤其是面對國內民眾越來越強烈的要求中共公布官員財產的呼聲時,直接引用王丹的這句話就行了∶「至於別的隨便什麽人要求我公布,我當然不予置理。道理很簡單∶我不能隨便誰要我干什麽我就干什麽,憑什麽啊?」如果是這樣,那麽那些要求中共官員公布財產的國內民主鬥士們的牢就白坐了!當然,我相信中共領導人也沒有厚顏無恥到王丹這等程度。王朔筆下的「我是流氓我怕誰」中那個流氓估計跟王丹才有得一比!

王丹文∶

我可以公布帳目,但是要求我公布帳目的對方,要先證明你有資格與合法性來要求我公布,這不是基本的道理嗎?

駁斥∶

中國紅十字會和周永康們又笑了∶「中國的『民主鬥士』王丹都說了,你們要我們公布帳目,你們得先證明你們有資格和合法性來要求我公布。你們這些「屁民」有甚麽資格要求我們公布帳目和財產?「結束語∶從王丹一再發表的文字來看,他所有的辯解都把自己定位在最沒有道義形象的位置。他總是在盡一切努力告訴世人他不是最壞的--儘管他自己可能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問題時,他為甚麽不向好的道義形像看齊呢?比如著名政論家辛灝年先生曾接受一位老華僑臨終前的一筆巨額捐款,他用這筆捐款瓣了一本反共雜誌《黃花崗》。每期雜誌的顯著位置都詳細列出了財務收支情況,十年來從未間斷!王丹為甚麽就不能哪怕學學辛教授之萬一呢?既然不能做到其他民主鬥士之萬一,為甚麽還一定要想法設法充當「海外民運代言人」呢?我要是他,早就找個繩子自我了斷了!

2014年9月11日

——原載唐柏橋臉書(https://zh-hk.facebook.com/TangBaiQiao)20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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