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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你玩?法院拍賣別墅後反悔:加錢重拍

平頂山市民王先生通過淘寶司法拍賣平台,成功拍得一處別墅。在交付200多萬元的購房款後,卻被組織拍賣的寶豐縣法院告知,當初資產評估有誤,拍賣無效。更讓他感到離奇的是,在起拍價上漲80多萬元後,該棟別墅再次進行拍賣。對此,寶豐縣法院相關人士表示,王先生可以起訴評估公司和寶豐縣法院,進行維權。

拍賣成交後,又被告知無效

昨日,王先生告訴大河報記者:今年8月,他在淘寶拍賣平台上看到寶豐縣法院拍賣的一處別墅,位於平頂山市新城區水岸豪庭小區。就報了名,交了20萬元保證金。

8月29日上午10時,拍賣正式開始。「評估價是215萬多元,最後我以228萬多元的價格拍得。」王說,在拍賣結束後,他按照拍賣公告要求,於9月6日將購房款項208.1407萬元(此前已交20萬保證金),匯入寶豐縣人民法院指定帳戶。

但之後到寶豐縣法院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寶豐縣法院卻以資產評估有誤為由,停止後期手續辦理。王先生說,法院既不跟他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也不下達拍賣無效的裁定,而是在9月19日,將200多萬元房款打回到他的帳戶,「之後沒有任何解釋。」

正在王先生多方奔波討說法時,他吃驚地發現:10月29日,寶豐縣法院又在淘寶司法拍賣平台上發出公告,要對王先生此前拍得的別墅重新拍賣,這次起拍價變成了300萬元。「司法拍賣是一件嚴肅的事,咋說不算就不算了呢?」王先生說。

法院稱評估公司搞錯了面積

昨日,記者聯繫具體承辦此起拍賣的寶豐縣法院執行局法官姚志忠。其證實,此前,王先生確實競拍成功,繳納了購房款。但拍賣結束後,被執行人韓某向法院提出了異議,認為法院委託的評估有誤,如過戶,會給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姚志忠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司法拍賣過程中,如果任何單位個人對拍賣有異議,都可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而韓某提出異議時,已超出10個工作日。隨後寶豐縣法院向平頂山中院執行局匯報,後者給出的指導意見是,如面積誤差較大,會嚴重侵害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拍賣應立即停止。

姚志忠說,對上述別墅的評估,是該院委託社會上一家評估公司進行的。寶豐縣法院隨後責成其重新評估,新評估結果顯示,拍賣別墅建築面積從272.33平方米變成了407平方米,估價也從215萬元變成了300萬元。法院認為,此前進行的司法拍賣不能成交,遂退還王先生房款。

為何兩次測量面積差別如此之大?據了解,該棟別墅屬於小產權,目前還未辦房屋所有權狀,對於車庫等附屬物是否計入建築面積,有不同的說法。

寶豐縣法院相關人士表示,王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他可以起訴上述評估公司和寶豐縣法院維護權益。對此,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我按照法院規定的程序完成了競拍,法院就應該按照規定給我辦理過戶手續,評估公司出了問題,為何要讓我付出代價?」

有法律人士認為,在此類司法拍賣中,法院的角色與一般民事主體一樣,其行為受我國民法及合同法的約束,而寶豐縣法院的做法或已構成違約。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河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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