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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亡國奴最後以暴還暴的抗爭

—一個亡國奴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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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的體制司法不公不獨立的情況下,沒有途徑來尋求社會的正義公平。喪失民權的他一定明白自己對公義的任何渴望與訴求都將是竹籃打水、鏡花水月。當矛盾沒有公正的解決方式化解的情況下以暴還暴

1931年蔣介石在南昌說:中國亡於帝國主義,我們仍能當亡國奴,尚可苟延殘喘。若亡於共產,則縱肯為奴隸亦不可得。退守台灣時更留下驚人一語:「大陸民眾不受到十八層地獄的痛苦,不會覺醒的。」——題記

在中共各級地方政府熱衷於「大拆違、大發展」,大搞土地置換、扒房圈地的過程中,筆者相近的安徽省蕪湖縣花橋鎮成村曾經發生一起血案。2011年6月9日上午,村民丁秧林因為房屋被強拆好幾年,無處安身,屢次找村幹部協商未果,忍無可忍舉起宰羊刀衝進村委會,見到村幹部就捅。刺死了該村婦女主任、村長,又去原村委會主任家刺傷另外兩名村幹部。那一時期里附近鄉民拍手稱快。紛紛說:殺的好!應該多殺些一手遮天的共產黨官員!丁秧林,你是夠種的,你做出了別人想做不敢做的事情,希望你用如此高昂的代價,能夠喚起中共官僚們的深思!

同為相鄰,丁秧林生前與筆者的一位堂叔及另外一位村民交好。他們曾經一起在溧蕪高速公路建設工地打工好幾年,某年的過年他還應邀到我所在的村莊來做過客。丁秧林個頭一米六多一點,為人誠實、勤勞、敦厚、重情重義,平時老實巴交,很少和人發生糾紛。

幾年前,丁秧林的老宅連同面積三畝多地的宅基地,在中共蕪湖縣花橋鎮所謂的「新農村建設」規劃中就遭拆遷,當時和其實農戶一樣被集中規劃在另外一處建房,形成了新的村莊。這樣的運作也讓地方政府能搞到更多的用地指標,土地財政成為中共地方官員幹這類「工作」的動力。丁秧林和其他農戶一樣在政府指定的安置區買了用於建房的地皮。只因為丁秧林家裡困難,妻子弱智(患有精神病長期靠藥物維持),孩子年幼。貧困潦倒的一家無重建新房的經濟能力,只得在指定的規劃區他自己購買的新宅基地上勉強築了三間面積狹小、十分擁擠的簡易房,供一家老小遮風避雨。在困頓的狀態中生活了數年。眼看著男孩子的逐漸長大,身為父親和一家之主的丁秧林心生焦急,在親朋好友的資助下,加上鎮上賣建築材料的老闆答應給予部份賒欠。這時候的丁秧林開始著手要建個像樣點的家。

不想村幹部上門,說:你現在不能建了!

丁秧林反問這些上門來的村官:我家那麼大的老宅和宅基地不是早就讓你們給拆了嗎?我現在建房的地皮不也是你們規劃的嗎?跟我同期一樣情況的別人家不是老早就建好房屋了嗎?我怎麼又變成不能建了?

他們的回答:土地是國家的,政策變了要辦建房證!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

這讓筆者想到,當年,中共打天下時,靠「打土豪、分田地」來獲得了廣大農民的支持。然而中共建政後,1962年的《人民公社條例》把當初屬於農民的土地(包括農村宅基地和自留地)全部收歸集體所有;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把城市私宅之下的土地收歸國有。從此,圍繞土地權益而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層出不窮。中共的全部歷史對於國人而言其實就是一部食言史!事實上,作為中共蕪湖縣橫崗區首任農會主任後人的我,同樣也需要維權。經歷大清朝、民國時期,我的祖居一直就在青弋江支流的南岸,筆者老革命家的爺爺祖傳下來的那片老宅基地——也是我前些年的家所在,連同地面上的樹木和家傳來自古蹟楚王城的文物也在中共蕪湖縣公路局二級公路建設當中被全部侵占、填埋,雖多次上訪卻至今尚未得到任何補償。

丁秧林,這位淳樸善良的底層村民也曾經數次找村里協商,希望自己的困難和問題能夠得到切實的解決。本屬於貧窮的他,就在血案發生當年的過年期間還在家辦置酒席請過村幹部。

他的要求其實也很簡單實在:即使現在不讓自建房,按規定應該能在臨近的橫崗社區安置一套房子住家。但村幹部不給他開證明,還說在去年遷老祖墳時的土地置換過程中,我們多次去你們家做工作,你們不理我們,現在你來找我們了啊,我們也不理你,看你能怎麼樣?6月9日早上他又去找村幹部,村幹部說:你來我們不和你說話,叫你的家人來(指丁秧林的老婆)!因為妻子是精神病康復不久,遭受人格侮辱的他當時氣的渾身發抖。——老老實實、奉公守法、受盡屈辱的他卻連最基本的人權也面臨被剝奪!

丁秧林當天上午7點就出門了,找到了該村王姓書記開會的地方,但當時會議室有很多人,丁秧林被人攔下。王姓書記還在敷衍丁秧林說,你先回去,有事會後再說!丁秧林欲屠殺的這位首選對像躲過了一死。見人多不好下手,丁秧林就轉身尋往村委會。幾十分鐘後,他製造了這起屠官血案,致兩人死亡,兩人受傷。

在村委會燒飯的老鄭目睹了事件經過。6月9日上午9點40分左右,老鄭聽到喊叫聲,出門一看,丁秧林正拿著刀對民兵營長下手,老鄭想上前拉架,丁秧林說:「和你沒有關係,我今天殺的就是村幹部!」民兵營長王純山被丁秧林刺中頸部後血往外涌,他用手掌按住傷口倉皇奔逃,一直到醫院才鬆開手,僥倖救了自己一命。丁秧林當時沒有顯得多驚慌,而是一個辦公室一個辦公室地搜尋當年主持拆遷工作的那幾個村干。當時村委會沒幾個人,在捅死了婦女主任余小妹後騎上電動車往原村主任朱光華家跑。見到,丁秧林一刀刺了上去,只見人倒在地上。丁秧林接連趕往縣城,還想在縣醫院大門口再殺幾個無良的惡賊,可惜被接到報警後的蕪湖縣刑警大隊布置警力當場捕獲,被關進了蕪湖縣看守所。花橋鎮賠償了死者家屬110萬元的賠償款,在醫院治療的兩名傷者,所有的醫療費和賠償都由政府解決。而41歲的丁秧林,兒子正上初中,準備參加當年的中考。老婆本來就有精神病,事件發生後病情也復發了。孩子還未成年,老母親也面臨崩潰,一家人處在水深火熱之中。

當今中國,利益之爭下的官民衝突勢如地火奔騰早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中共政權和官員所標榜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成為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謊言!中共強權霸道,橫蠻專政。公權力持有者更是驕橫、傲慢、冷漠、無禮、無恥。以強凌弱,不懂法律,無視法律。當個村幹部就能夠像個土皇帝一手遮天。陰謀,串聯,作假,媚上欺下。丁秧林面對的無非是中國大陸現今官場的濃縮版!對於底層弱勢民眾來講中共治下的中國不是一個能講道理的社會。

筆者認為血案製造者丁秧林並非是濫殺無辜——他沒有殺剛剛上任的另外兩名在場的小年輕女副手村干和在村部的別的務工者,而是針對中共具體的官員,目標明確。而且事後仍然不忘追殺平日裡早已是惡行累累的共黨余徒;更與中共對於類似事件常常報導的「恐怖主義活動」無關,他沒有製造任何「作案工具」的打算和能力,沒有用很長時間去精心策劃。毫無出路的他只是不再忍氣吞聲後的官逼民反!比起那些自己去自焚,去燒公共汽車殺學校無辜小孩不同。丁秧林用單薄的個體去挑戰整個共產制度、整個官僚隊伍,他算是個很悲劇的英雄——這是一貫否定人的存在價值、踐踏人權的中共政權以叢林法則來維繫社會秩序而產生的悲劇。是一個亡國奴的反抗,何言「刑事犯罪」?!

生態上的難民,經濟上的被盤剝者,政治上的奴隸。丁秧林或類似於丁秧林的民眾們無論外在形式還是內涵延伸都與亡國奴無異,筆者甚至認為他們在共產中國下生活苦難的程度已經超過做一般意義上亡國奴。所能迷惑世人的只不過是「國家、政府、集體愛國主義」這些宏大且抽像的詞彙!若論國家,這樣的國家不配擁有主權——因為該國度內人權的狀況血跡斑斑;若論政府——這樣的政府毫無民意成分,除了謊言只剩暴力。共產集權的迷魂湯也難對人人都起效果。否則怎麼會有汕尾、太石村、烏坎發生村民與官員的大規模衝突事件?否則今年怎麼會有雲南省晉寧縣富有村村民全體出動抵制當局強征土地?——在經歷長達數年的和平抗爭後,該村村民終於忍無可忍,對來犯之敵發起了全面反攻!對老百姓表達任何合理訴求而發生的民眾抗爭事件,中共不但派了警察軍隊,最後連坦克都上了,其形其景如侵略者別無二致!

在這起丁秧林屠殺中共官員的事件中,筆者注意到兩點。一個是丁秧林沒有如大多數受冤屈、受欺負的底層訪民那樣經歷過曠日持久、又是「暴力截訪,北京的黑保全公司、黑監獄」那樣自虐般的「維權上訪」。這不僅僅與他的社會地位、文化程度有關,恰恰是這樣的底層奴民更清楚自己投告無門、求救無門,更知道中共騙子、流氓、暴徒三部曲,對中共政權本質上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匪類政權有很深刻的感性認識。在中共的體制司法不公不獨立的情況下,沒有途徑來尋求社會的正義公平。喪失民權的他一定明白自己對公義的任何渴望與訴求都將是竹籃打水、鏡花水月。當矛盾沒有公正的解決方式化解的情況下以暴還暴,冤有頭債有主就成為自然而然!二是血案發生後民間百姓除了「拍手稱快」外還沒有出現一個強大成熟的公民社會給予整個的事件以關注。在耗用天文數字而成的中共暴力維穩機器面前甚至沒有多人知道這個事件!

天怒人怨、蓄勢待發的中國民主革命。1999年江西豐城農業稅周姓死亡事件,數萬百姓搗毀了鄉政府,並當場刨了個大坑將鄉長和一名鄉幹部活埋。朝廷震動,2003年全國取消農業稅。2003年孫志剛死亡事件,朝廷取消了收容遣送條列。楊佳、夏俊峰、鄧玉嬌、錢雲會、錢明奇.........中國"人權"的進步,都不是黨給的,而是底層民眾用生命換來的!

共產黨一黨專制制度,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制度災難,造成了人類歷史上最殘暴的屠殺,最沉淪的道德,最醜陋的文化,最深廣的腐敗。結束共產黨一黨專制,丟掉為文明人類所不齒的共產意識形態包袱,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要求和最緊迫任務,也是整個文明世界的共同要求和任務。有理想更要有血性和骨氣,筆者此文絕非鼓吹暴力!在結束共產黨一黨專政、埋葬共產集權的中國民主革命過程中,我們不能陷入「只能選擇和平理性非暴力轉型」這種單一思維中去。在中共流氓暴政欺騙世人的騙子嘴臉暴露無遺的時候也要警惕另一類的騙子!

結束語:只有人人都意識到專制是不可改變本性的狼,是自由的敵人,革掉它的命是唯一出路,民間的力量才可能起來;而只有要起來推翻中共政權的氣勢出來了,才能使高層中共領導人被民眾的氣勢威嚇住,不敢再使用武器,才能在避免流血的情況下,迫使統治者讓步。——曹長青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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