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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獨舞:呼格案在美國會被賠償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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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國都在關注的呼格冤案已正式啟動了國家賠償申請,有官方媒體稱依國家相關條款呼格家屬至少可獲104萬元的國家賠償,也有媒體說是140萬。呼格家人表示雖不會漫天要價,但這種數量級的賠償「肯定不會接受」,尤其考慮到呼格已被處死的結局。雖然賠償無法挽回已消逝的年輕生命,但由於這個案子的特殊性,最後國家賠償的數目成了目前很多人關注的焦點。

很多網(微)友就這樣留言問我,「獨舞你看這個案子在美國會賠多少呢?」

我專門搜索了一下看美國是否有類似這種執行死刑後才發現的冤案,但沒找到,搜索出來的都是被錯判等待執行死刑的過程中糾正的,和呼格已被處死的情形截然不同。那麼先來看看這些因冤假錯案冤枉服刑的賠償情況,必須要說明的是,根據憲法第八修正案賦予的權力,美國政府的賠償法案實際上是由各州自己來制訂的,目前美國共有25個州、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和聯邦政府通過了政府賠償法案(見下)。

1、阿拉巴馬:冤枉服刑每年至少5萬美元。

2、加利福尼亞:冤枉服刑每天100美元。

3、康涅尼格:精神損失、收入損失、收入能力影響、聲譽、家庭、健康等影響,律師費等。

4、華盛頓特區:法庭決定。

5、弗羅里達:每年五萬,最高不超過200萬。

6、伊利諾斯:冤枉服刑前五年85350美元,5至14年17萬美元,14年以上199150美元,律師費不超過上述賠償總數的25%。

7、衣阿華:冤枉服刑每天50美元,損失工資不超過每年2.5萬美元,外加律師費。

8、路易斯安娜:每年15000美元,最高不超過15萬美元。

9、緬因:總數不超過30萬美元,無懲罰性賠償。

10、馬里蘭:公共工作委員會決定合理賠償和律師費用。

11、密西西比:每年5萬,最多不超過50萬。

12、密蘇里:每天50美元。

13、內布拉斯加:每年2.5萬,最高50萬。

14、新罕布夏:最多2萬美元。

15、新澤西:每年按刑前年收入的兩倍或每年2萬美元,取多的來計算。

16、紐約:法庭決定。

17、北卡羅來納:冤枉服刑每年5萬美元,總數不超過75萬美元。

18、俄亥俄:每年40330美元,外加損失的工資和律師費。

19、俄克拉荷馬:不超過17.5萬美元。

20、田納西:不超過100萬美元。

21、德克薩斯:冤枉服刑每年8萬美元,每年2.5萬的其他費用等。

22、猶他州:每年按州非農業平均收入計算,最長計算時間15年。

23、佛蒙特州:每年3萬到6萬之間。

24、維吉尼亞:冤枉服刑每年按州平均工資的90%賠償,最長計算時間20年。

25、西維吉尼亞:無上限。

26、威斯康辛:冤枉服刑每年5000美元,加上2.5萬的律師費。

27、聯邦政府:冤枉服刑每年不超過5萬美元,等待死刑犯不超過10萬美元。

在上面這些賠償標準中,各州之間的差別還是很大的。

最高的無上限,如紐約、華盛頓特區、西維吉尼亞、康涅尼格等,這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是紐約男子傑弗・馬克・德斯柯維奇(Jeffrey Mark Deskovic)16歲時被控性侵、暴打和掐死一位15歲的女同學,他被定罪判刑入獄,坐了15年冤獄後被批准的DNA測試證明他是冤枉的,重獲自由後他到法院狀告警察並勝訴,獲4100多萬美元的賠償。

而政府賠償最低的如威斯康辛州,冤枉服刑的每年賠償只有5000美元,再加上2.5萬的律師費。不過對這種補償標準較低的州也有其他辦法獲得更多的賠償,比如伊利諾斯州的Alejandro Dominguez,因受害者被警察教唆指認導致他16歲時被錯判強姦入獄,入獄12年後DNA證據還給了他清白,按伊利諾斯的政府賠償標準他只能得到17萬美元,但因辦案人員自始至終有錯,為此他以民權被侵犯的名義起訴,聯邦陪審團判決伊利諾州政府賠償給他900萬美元。

對沒有賠償標準的剩下25個州這類冤假錯案的冤枉服刑一般由法庭來解決,陪審團作出的賠償判決由實際賠償和懲罰賠償兩部分組成,實際賠償根據被害人的收入損失、損失年限、精神損失等判斷;懲罰賠償則根據政府瀆職和冤假錯案的程度來決定,有時甚至可達實際賠償的幾倍,最終賠償數字常常迴避有賠償標準的州還高,查到的一些案例都在千萬美元數量級。除金錢賠償外,各州政府還為獲釋人員提供其他形式的幫助,如在得到賠償前提供基本生活用品、生活費、食物和交通,幫助安排價格合理的住房,提供醫療服務和心理諮詢,幫助學習就業技能,幫助獲取公共福利,消除犯罪記錄,重新獲得子女的監護權等。

由於沒有被冤枉處死後的賠償案例,我特別調出了一些因惡意人身傷害死亡的賠償案例來做一下平行類比。

一個被訴方是個人連帶州屬部門。某州公路施工部門因誤操作致死一位經過的20歲廚師,其家人起訴責任人連帶州運輸部門,最後的賠償判決包括兩部分,實際損失的賠償以5萬年薪、能工作45年為標準,總數約225萬美元;而另一部分是懲罰性賠償(punitive damages),因肇事人員有魯莽駕駛(reckless driving)的情節,被判以相當實際損失的三倍做懲罰性補償,即675萬美元左右,再考慮進去通貨膨脹等因素,最後判決的補償超過了1000萬美元。

另一個例子被訴方是個人,就是大家熟悉的辛普森案件。辛普森雖然在刑事訴訟中擺脫了殺人的罪名,但卻輸掉了被害人父母以非正常死亡為由發起的民事訴訟,最後民事審判陪審團裁決,受害者家庭得到了總數為3350萬美元的賠償金,其中的2500萬美元是懲罰性賠償,幾乎是實際損失的三倍。

還有下面這一系列無辜平民致死的民事訴訟賠償案例:

・2004年10月21日波士頓警察執法時射擊致死無辜女大學生,最後以1000萬美元和解。

・2012年3月芝加哥警察射擊嫌犯時誤傷旁觀的22歲女生,最後以450萬美元和解。

・2014年9歲兒子在Lassen國家火山公園擠死的父母最後以350萬美元和解,該案不涉及任何犯罪行為。

・2014年1月2日因吸毒沒有能力的一位18歲加州少年因為無法服從警察命令而被射死,以1000萬美元賠償和解。

・2008年伊利諾斯因為執勤警察駕車撞死兩位女孩最後賠償2400萬美元。

當然,上面這些案例都不能與呼格一案的嚴重程度相比,因為呼格沒有得到應有的法律協助,證據不足卻被抓62天就處決,真兇出現後案子又被壓了九年多,情節極其惡劣,如果是美國陪審團判決的話肯定會作出天價的懲罰性賠償,就是實際損失的幾十倍都不為過。試想,前面提到的紐約德斯柯維奇坐了15年的牢沒被錯殺還獲得4100多萬美元的賠償呢,被殺的呼格在美國最後的賠償肯定數千萬美元起步,弄不好可能會上億美元,這種嚴懲的目的在於警示有權勢的一方不能濫用權力。

作為死刑判決的堅決反對者,呼格的案子讓我再一次堅定了自己的觀點。冤案每個國家都有,廢除死刑無疑可以避免類似呼格的悲劇發生,目前,美國已經有密西根、威斯康星、緬因、明尼蘇達、阿拉斯加、夏威夷、佛蒙特、衣阿華、西維吉尼亞、北達各他、麻薩諸塞、羅德島、新澤西、新墨西哥、紐約、伊利諾斯、康涅尼格、馬里蘭在內的18個州廢除了死刑;在其餘有死刑的32個州、聯邦和軍隊裡,也有多項措施出台以防止死刑冤案,尤其是2004年通過的《2004年無辜者保護法》(Innocence Protection Act of2004)中的一些內容,對死刑做出了許多嚴格規定,如要求通過DNA測試釋放可能被冤枉的人、提高各州死刑案件的審判質量和錯案的賠償等。除廢除死刑外,另一個最能發揮防止死刑錯案作用的就是「拖延時間」,在美國等待死刑執行(Death Row)的案犯自然享有各種法律規定的上訴權利,從高等法院起、經上訴法院、到聯邦最高法院為止,弄不好上訴時間便可長達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在這期間或者通過人身保護令程序進行改判,或可能通過赦免和減刑獲得不判處或者不執行死刑的機會,試想呼格若是有美國這樣的上訴權利,而不是62天就被處死了,弄不好今天他還在,這世上不就少了一個冤魂嗎?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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