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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的最後生涯 下場令人噓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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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汪精衛」從一個「烈士」的象徵,變成了「漢奸」的符號

1940年3月30日,主持對日和談的南京偽國民政府正式成立,汪精衛以革命元老和原國民黨副總裁身份,出任代主席、行政院院長。這無論在中國現代政治史上,還是在汪精衛個人政治生涯中,都是極富戲劇性的一幕。

從1938年底脫離重慶,到1944年11月客死東瀛,是汪精衛的最後生涯。這一段在日本與重慶的夾縫中度過的艱難歲月,構築了其人生悲劇的篇章,也將歷史上的「汪精衛」從一個「烈士」的象徵,變成了「漢奸」的符號。

1945年至1947年間,國民政府各級法院先後審理過2.5萬個漢奸。汪精衛的早逝,使國民黨避免了在戰後漢奸審判中處置這位黨國元老的尷尬,也使自尊心極強的他免遭受審的羞辱,卻無法避免「漢奸」所需承擔的全部代價。汪精衛是一個不甘於落伍的人,他一生活躍在中國政治的風口浪尖,從早年的革命者,到晚年的通敵者,身後的「漢奸」,汪大起大落的人生悲劇,反映出政治的複雜,也反映出歷史的殘酷。

逃離重慶,發表「艷電」

汪精衛出逃重慶的消息傳出後,日本首相近衛文麿隨即發出「調整日華國交之根本方針」的聲明,聲稱:「日本決以武力徹底消滅抗日國民政府,而與華方眼光遠大之人士攜手努力建設東亞新秩序」,日滿華三國「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云云。1938年12月29日,汪精衛發出明電致中央黨部、蔣中正、中央執監委員等,主張響應日本首相近衛聲明,對日談和。即人們通常所稱之「艷電」。這是汪精衛「和平運動」最重要的文件。汪的「艷電」認為,日本政府12月22日的「調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針之聲明」,提出「善鄰友好」,「鄭重聲明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無賠償軍費之要求」,不但尊重中國主權,且以日人在中國大陸自由居住營業為條件,交還租借,廢除治外法權,加之共同防共,經濟提攜,國民政府應以此三點為根據,「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

在公開發出「艷電」的同時,汪精衛又致書中常委和國防最高會議,懇請中央採納他的建議。「艷電」與「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兩書,完整表達了汪精衛對於「議和」的理解和主張。以兩書為標誌,汪精衛與重慶中央公開決裂,從前追隨汪精衛的政治派系也產生了分化。當陳公博等將「艷電」與「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帶至香港發表時,一直追隨汪精衛的顧孟余就堅決反對,與陳發生激烈爭執,並致電汪精衛:「響應近衛聲明,有百害而無一利……今既提出,應俟中央決定,不宜再在報章發表,以免公開決裂。如公開決裂,則對內、對外其影響之惡,必至不可收拾。其結果與先生所期望者,或正相反。」

不僅顧孟余,在「艷電」發表前後及汪滯留河內期間,許多黨政要人都紛紛電汪,勸其回心轉意。對抗戰一貫「低調」的胡適,也從紐約來電,奉勸汪精衛:「此時國際形勢好轉,我方更宜苦撐,萬不可放棄十八個月之犧牲,適六年中不主戰,公所深知。今日反對和議,實是為國家百年設想,務乞公垂聽。」

曾加入汪精衛的改組派與「非常會議」時期的廣州政府,在政治上長期支持汪精衛的駐英大使郭泰祺,也勸汪精衛放棄主張,赴歐休養,若蒙許可,願「辭職隨侍」。

希望汪精衛暫時赴歐洲休養,並非郭泰祺個人的意見,也是蔣介石的意見。當蔣得知汪出逃的消息後,沒有立即做出制裁汪的決定,而是一面對可能支持汪的政治、軍事勢力展開防範,一面通過各方與汪有淵源之人,勸汪回心轉意,最低限度,請其告假游歐,並不要發表任何宣言。郭泰祺將他與汪的聯繫和往來函電內容,都向蔣作了匯報。蔣回復郭泰祺說:「汪先生如一時不願回渝,則暫赴歐休養……中亦有此意」,請繼續敦勸汪先生。

而徘徊於河內的汪精衛,對於如何進行他的「和平運動」,並沒有周到的見解,對於將來何去何從,也沒有通盤的考慮。他在認定求和之後,就表現出與青年時認定刺殺攝政王一樣堅決的態度,「屢經同人苦勸而不回」。1939年1月4日,汪在回復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張群的電文中說:

弟從此並未發表任何談話,惟「艷電」系明電。蓋提議本有公開秘密兩種方式,弟前此秘密提議已不知若干次,今日改為公開提議,欲以公諸同志及國人而喚起其注意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言。弟覺得,知而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無以自解,故決然言之。武漢未撤、廣州未失、長沙未燒以前,公開言此,或者有擾亂軍心之虞,至於今日者,情勢顯然,尚何顧慮?

對方所提如為亡國條件,則吾人以身殉國,並率全國同胞以身殉國,當然之理也。今對方所提,可謂亡國之條件乎?東北四省問題合理解決遂亡國乎?共同防共遂亡國乎?經濟合作遂亡國乎?有何理由寧抗戰到亡,亦不接受此等和平條件乎?亡國是何等悲痛的事,若如張季鸞所言:「寧亡國不丟人」,此語可以質天下後世乎?

弟每念及此,氣填胸臆,不能自制……(《汪兆銘電張群》,台灣「國史館」藏《汪兆銘史料》)

聲勢越來越大的「討汪運動」

汪精衛發出「艷電」,自以為說出了「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言」的話,他原本設想,只要他振臂一呼,國內主和派就會應者雲集,團結在他的周圍,與汪早有淵源的第四戰區(廣東、廣西)司令官張發奎、雲南軍閥龍雲,以至陳濟棠、何鍵,就會與蔣脫離關係,參加他的構想。如果這些將領行動了,那麼四川的潘文華、鄧錫侯、劉文輝等各軍也都會響應。如此他將能在日軍占領區之外組建一個與蔣對抗的政府,並擁有獨立的軍隊。

但是,汪精衛沒有想到,在他脫離重慶之後,這些將領全都按兵不動。一直被看作汪派要員的顧孟余、彭學沛、張道藩、甘乃光等人,也都不同意他的主張。蔣介石則一面對留在國內的「汪派」如谷正綱、谷正鼎等人,不加排斥,反而鼓勵他們,勿以汪離渝之事而感到憂慮,請照常工作;一面對「汪派」和與汪素有淵源的地方實力派,表明中央處置汪精衛的決心;接著召開會議明確宣示中央堅持抗戰及制裁汪精衛的態度,並在川滇兩省強化抗戰宣傳;對與汪暗通聲氣之兩廣、四川與雲貴軍閥進行拉攏與監控。這一系列措施,都儘可能地減小了汪出走所帶來的消極影響。

在國際方面,汪精衛出走之前,經過郭泰祺的外交努力,英國已答應對中國進行物資援助,並稱正在草擬「對日報復辦法」。中國一直期待的英美在遠東合作、一致行動的局面也現出端倪。就在汪精衛出走之際,國民政府向美國的2500萬金元借款又取得了成功,這使抗戰陣營充滿了樂觀的氣氛。

在「艷電」發表之前,無論蔣介石,還是汪派,或是地方的親汪勢力,都主張對汪「寬留餘地」。但是「艷電」公開發表之後,形勢就不同了,雖然在國內汪並非沒有同情者——在舉手表決是否開除汪精衛黨籍時,沒舉手的人中,有孔祥熙,有陳樹人,有于右任。

然而,無論是否同情汪精衛的主張,在抗戰正在進行之中,汪以國民黨副總裁的身份,公開主和,違背抗戰的既定國策,若不予以嚴厲批判與制裁,勢必造成軍心動搖,人心混淆。即便同情和支持議和的人,也反對汪精衛公開發表「艷電」。1939年1月1日,國民黨中央黨部在國府禮堂召開中執委員談話會。到會68人,64人舉手通過,開除汪精衛黨籍,會上還有人提出對汪下達通緝令,以彰國法。

1940年初,「和平運動」的兩位核心成員高宗武、陶希聖脫離汪陣營,攜帶汪日密約在香港發表之後,國民政府更乘勢掀起聲勢浩大的對汪宣傳戰,通令全國黨部策動民眾舉行鋤奸討逆大會。

在這場全民「討汪」運動中,許多省份都修造了汪精衛夫婦跪像。從此,汪精衛由一位黨國元老、革命偶像,徹底變成了「漢奸」的代名詞。

從河內到上海:汪精衛的孤獨之旅

「艷電」無實力派響應,被中央開除黨籍,國內掀起討伐「漢奸」浪潮,這使汪精衛陷入空前的孤獨和困境之中。時過境遷,當汪精衛再度回想這個在河內度過的正月時,特別強調,他脫離重慶之後,並不想反對重慶,而日本的意見,他們也不明白,近衛聲明只是原則,具體方案如何進行,「完全不明了」,因此他們決定,「暫守沉默,靜觀事態」,「把一個正月在靜寂的山上的旅館中翻譯書籍、耽於過去的回憶及思索來度過去」。這並非是實情。事實上,汪在河內的行動,遠非消極,而其離渝的抱負,也不僅僅在發表宣言、表明立場而已。雖然汪偽政府之組織,經歷各種波折與內部爭議,遲至1940年3月方告成立,但早在1938年12月「艷電」發表之時,陳公博就向宋子良透露,汪宣言揭曉後,王克敏、梁鴻志等會隨之響應,「將組織擴大傀儡政府」。

對於「河內時期」汪本人和汪系「和平運動」的情況,我們知之甚少,只能從國民政府情報組織及軍統特務的追蹤記錄中獲得一些線索。情報的獲取和利用,本身也是政治鬥爭的一部分。有些情報並不準確,有些甚至是錯誤的,但它們卻往往是鬥爭雙方獲得信息並做出決斷的渠道,因此生動地反映了「歷史的現場」。1939年1月7日,11日,17日,國府情報組織國際研究所所長王芃生連續向蔣介石報告了汪派在香港的活動情形。

軍統鄭介民也向蔣介石報告了汪派為擴大「和平」運動,在香港組織機關的消息。另一位軍統戴笠,向蔣報告了汪精衛親信褚民誼、林柏生在滬港兩地聯絡虞洽卿、林康侯等著名紳商,企圖策動他們響應「和平」的消息。

汪精衛在河內和香港活動的經費從何而來?據陳果夫報告,汪曾囑咐褚民誼,向上海的外商銀行提取存款,褚民誼曾由滙豐銀行提出50萬元、70萬元兩筆現金,分別匯至香港和河內,供汪派和汪精衛本人活動之用。汪的親信高宗武、曾仲鳴曾攜帶30萬元,收買香港及大陸人員,聲援汪的「和平運動」。又白崇禧得到香港探報,日本特務機關1938年12月29日撥款300萬元,以汪精衛的名義存入某銀行,存款收據連同函件,均秘密交由褚民誼收受,該款項為資助汪從事反戰、倒蔣活動的費用,可由汪自由支配。

步步驚心的暗殺行動

汪派在河內的行動極為詭秘。汪精衛從出走的那天起,就不僅只是倡言和議,而是在日本人的支持下,積極展開反蔣、反政府活動。正是在這種激烈的鬥爭形勢下,發生了1939年3月21日的河內槍殺案。

親身參與了汪政權開場與收場的金雄白,曾寫過《一排槍、一攤血、一個政權》等一系列文章,認為這場由軍統特務精心策劃的暗殺行動,所導致的曾仲鳴慘死、方君璧重傷,帶給汪精衛無限的悲憤,激起他對重慶的極大反感,直接導致了汪與日本人的合作。將「和平運動」在1939年3月之後的發展,化約為汪個人的「復仇」動機,無疑對這一重大歷史事件做了過於戲劇化和簡單化的理解。

河內槍殺案之後,重慶一邊加緊了對汪的追蹤與制裁,一邊對越南、香港當局及法殖民部和英大使進行工作,設法促成越南、香港當局「堅決拒絕」對汪提供保護,或勸其離境。汪與重慶的鬥爭已進入你死我活的境地。嚴酷的「鋤奸」形勢,使汪精衛可以轉圜的餘地越來越小。無論其主觀動機是否要打倒重慶,客觀的對立形勢已經形成——「和平運動」必然同時是分裂與反蔣運動。

重慶對於汪「和運」中人的武力「制裁」,也在同步進行。繼1939年1月林柏生在香港遭利斧襲擊,3月曾仲鳴在河內遭槍殺之後,戴笠又全力展開了對包括汪本人在內的汪派各重要人物的暗殺行動。

河內槍殺案之後,戴笠奉蔣介石之命,首先將注意力放在「和運」此階段的核心人物高宗武身上。在高宗武之外,戴笠還策劃、指揮了對汪精衛、陳璧君、陳公博、褚民誼、林柏生、沈次高、吳啟鼎、汪曼雲、丁默邨、湯良禮、萬里浪、李士群、陳昌祖(偽航委會主席)、鄭良斌(偽外交部秘書長)等大小「漢奸」的一系列制裁行動。戴鼓勵特工人員,我們要「以血的事實,來表揚我們血的歷史,發揚我們血的權威」。(《戴笠電平原》,1940年3月29日)承擔制裁任務的「行動員」,可以領到數千至上萬元國幣的「準備金」,事成之後的獎金更高,根據目標的難度和重要性不同,從5000元到10萬元不等。制裁李士群的獎金則高達15萬元。而暗殺汪精衛的意義,更超出了金錢的範圍。戴笠曾使人轉告刺汪的行動員劉英:「英兄赤心為國,萬分感佩。照目前中日之情勢觀察起來,某逆應從速解決……此萬世不朽之勳業,萬不可讓捷足者先登也。」(《戴笠電張冠夫轉劉海山》,1940年8月11日)

軍統組織策劃暗殺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是槍擊與利斧砍殺,還有製造車禍等。如策劃制裁陳公博時,戴笠就指示陳恭澍,在陳公博所乘飛機抵達上海時,「查明其必經路徑及汽車號碼」,「準備十個左右之忠勇同志,租一卡車與之互撞,抱必死之心,諒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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