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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強誓言反「西方」司法獨立

2月25日,中共最高法院黨組召開擴大會議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堅決劃清與西方「司法獨立」、「三權鼎立」的界限,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思潮和錯誤觀點的影響。

media中共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強圖片:網路相片

中共十八大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官方隆重總結習近平統治哲學「四個全面」中可謂舉足輕重,但沒有「司法獨立」的「依法治國」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可能是一種「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

2月25日,中共最高法院黨組召開擴大會議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堅決劃清與西方「司法獨立」、「三權鼎立」的界限,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思潮和錯誤觀點的影響。

根據官方媒體報導,2月25日上午,最高法黨組的這次擴大會議,主要議題學習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最高法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會上強調,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斷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堅決劃清與西方「司法獨立」、「三權鼎立」的界限,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思潮和錯誤觀點的影響,確保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頭腦十分清醒、立場十分堅定、旗幟十分鮮明。

周強還提出,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司法公正的突出問題,從審判權、執行權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入手,努力破除影響司法公正、損害司法公信力的體制機制障礙。

此外,最高法表示,要積極穩妥推進人民法院各項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涉訴信訪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務,著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今天(2月26日),最高法院公布了《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將之作為修訂後的《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貫徹實施。

這份未來五年的司法改革藍圖文件提出了7個方面65項改革舉措,涉及法院組織體系、司法管轄制度、法官履職保障、審判權力運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個層面。
包括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優化人民法院內部職權配置,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在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彰顯現代司法文明,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

《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提出了司法改革具體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2015年底,健全完善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督有序、配套齊全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形成體系完備、信息齊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立覆蓋全面、系統科學、便民利民的司法為民機制。

到2016年底,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形成定位科學、職能明確、運行有效的法院職權配置模式。

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類科學、分工明確、結構合理和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法院人員管理制度;2018年底,推動形成信賴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強痛批的西方「司法獨立」方面,《意見》提出,要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的工作機制。

具體做法是,明確審判組織的記錄義務和責任,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截止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儲機制,相關信息存入案件正卷,共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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