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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一幹部替情人做媒 對方將其灌醉借種生女

從去年11月起,溫州瑞安一幹部替「情人」做媒,「情人」婚後為他生下女兒一事,在當地引起了持續的關注。如今,這位幹部黃某已受到相應處分,但事情並沒有結束。

昨天上午,瑞安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此事引發的索賠案。杜先生要求與該事件女主角吳女士離婚,並向吳女士及黃某索賠,要求被告返還其支出的撫養費、教育費、保險費等費用,賠償親子鑑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50餘萬元。

昨天,記者聯繫上這三位當事人,他們紛紛向記者吐露了內情。

一則帖子引發軒然大波

去年11月,一則關於「瑞安總工會官員與他人妻子廝混生女」的帖子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

舉報人杜先生稱,2004年,當地幹部黃某將冒牌「外甥女」介紹給他,兩人於當年結婚。婚後,黃某經常與他妻子私會。

去年上半年,經親子鑑定,他發現7歲女兒非自己所生,而是黃某的親生骨肉,遂向有關部門舉報。

此消息得到了瑞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證實,黃某的確與他人存在非婚生育的情況,該局已開出25萬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

去年年底,瑞安市紀委作出處理意見,認為「黃××身為中共黨員,卻與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響,並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非婚生育一女,其行為均已嚴重違犯黨紀」,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黃某開除黨籍處分。

記者從瑞安市總工會獲悉,此前他們已對黃某做出開除公職的建議,並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男方提出離婚並要求索賠

昨天上午,瑞安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此事引發的離婚案和索賠案。杜先生要求與吳女士離婚,並向吳女士及黃某索賠其支出的撫養費、教育費、保險費等費用,賠償親子鑑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50餘萬元。

法庭上,吳女士承認是出軌是酒後的一次意外,但否認自己與黃某早有私情,「這件事是我一個人的錯,不能怪任何人。可是,我們年紀都這麼大了,我想他(杜先生)還能回來一起過。」

吳女士在庭上提出,如果法官最後判決離婚,那麼現有的80多萬元債務應由雙方共同償還。不過,對於這些債務的真實性,當事雙方說法不一,法院也沒有當庭宣判。

三方說法

吳女士:

都是我的錯,我只想為他借個種

當記者聯繫上吳女士時,她的情緒還是非常激動:「這一切都是我的錯,但我和黃××真的沒有姦情!」

吳女士說,她老公不能生孩子,可眼看著兩個人的歲數都大了,她就想出了借種生子的辦法。

「我一個鄉下人,沒什麼文化,不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我真的是一片好心。」吳女士說,黃××人非常好,大家都很尊重他,她也尊稱黃先生為「舅舅」,於是就想向黃××借個種。

「平時請都請不動,那一次他答應了。我會喝酒,就灌了他很多酒,然後他就醉了,之後發生的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都是我起了壞心眼。」吳女士說,她一直都不清楚這個孩子是誰的,而這種事說出來很丟人。

吳女士說,她一點也不想離婚,她已經結過兩次婚了,前夫是個賭棍,經常打罵她。離婚後,經人介紹與杜先生結婚,婚後兩人感情很好,特別是有了女兒之後,一家人其樂融融。

「我女兒常常問我,爸爸去哪兒了,我只好和她說,爸爸出去掙錢了。唉,我的命怎麼就這麼苦啊!」說到這兒,吳女士大聲哭了出來,記者勸了很久都沒勸住。

黃先生:我真的是被冤枉的

「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我和她沒有通姦,只是那一次,我喝多了,現在想來,還是後悔莫及。」說起此事,黃先生大倒苦水,他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還他一個公正。

黃先生說,他和吳女士認識,但不是親戚,僅僅是普通朋友,「舅舅」是吳女士隨便叫的,是對他的尊稱。

黃先生說,吳女士和杜先生結婚五六年了,一直沒有孩子,他們都很著急,可能是太想給老公傳宗接代了吧,吳女士就想出了這麼個招。

「她把我灌醉,然後發生關係,生下了孩子。但一切,都是她一手操作的。」黃先生說,他之前一點也不知道。

至於杜先生所說的和吳女士走得很近,黃先生表示,這種情況根本就不存在。

黃先生說,他在單位里表現很好,工作這麼多年了,也做出了很多成績,大家對他的印象都不錯。

「怪來怪去,還是怪我貪杯啊!」說到這兒,黃先生長長地嘆了口氣。

杜先生:咽不下這口氣,這婚離定了

昨天晚上,記者撥通杜先生的電話時,他似乎還在氣頭上。

「這婚,離定了,我受不了這口氣!」杜先生的口氣非常堅決。

對於離婚的決定,杜先生表示曾有過掙扎:「女兒8歲了,是我一手帶大的,跟我最親。現在想想,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畢竟她是無辜的。我們分開後,孩子會趁她媽不注意,偷偷給我打電話,說她想我。」

說到這兒,杜先生嘆了口氣:「終究是她背叛了我,婚姻已無存在必要。」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浙江在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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