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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江系張德江梁振英沆瀣一氣 自撰港獨自治

—張德江梁振英沆瀣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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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以為江派的張德江真的不掌握香港的實況嗎?非也。他只是以權威的口吻卷標香港的本土主義,利用不對稱的中港融合產生的社會爭拗,特意製造和激化矛盾,繼續搞亂香港,與以梁振英和中聯辦為首的一小撮土共極左分子可謂沆瀣一氣,目的旨在圍魏救趙,企圖牽制習近平的反貪腐行動,確保江系一派的既得利益而已。

身兼港澳協調小組組長的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會見港區政協時,除了與政協主席俞正聲同腔一調,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外,還提出兩大「硬任務」,就是按照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框架通過政改方案和認真為年底的區議會選舉作好準備。

指定通過政改方案為「硬任務」,肯定是習近平的決定,但由於政改五部曲的第三部必須由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只要二十七名泛民也好反對派亦罷的議員企硬,拉倒政改實屬必然之事。

不過,政治波譎雲詭,瞬息萬變,未到揭盅一日,仍然存在變量,不能說死。中共要泛民或反對派就範,其實不外二途:威逼或利誘。利誘比較簡單,不外是誘之以名利。最近便有網台人士言之鑿鑿,聲稱中共會用重金買票,每票高達一億元,無論真假,只能姑妄聽之。

至於威逼卻有多端,包括製造黑材料抓住個別人士的把柄予以脅迫。最近廉署已邀請幾名工黨議員協助調查李卓人涉嫌收受黎智英獻金,是否有違法例。理論上,廉署調查是「密密實實」,卻竟有報章大事報導而其他主流傳媒皆三緘其口,令人大感疑惑。最新的恫嚇,就是在兩會期間有所謂中央權威消息人士放風,聲言如政改方案不獲通過,梁振英勢將連任,並且必定推行23條立法。

有關論述其實並不新鮮,政壇早有傳聞多時。論述最可笑的地方,就是中央也承認梁振英是眾矢之的,是全港市民公敵,無不欲去之而後快,否則豈能當作利誘籌碼,交換泛民或反對派通過政改?

最矛盾之處,就是張德江高度讚揚梁振英在占領運動期間的表現,獲中央高度信任,因而獲中央支持連任的機會甚高。假如是,豈非表示獲中央「高度信任」的梁振英按通過政改方案出選,必定遭一人一票的廣大市民否決?說明中央也承認,支持梁振英連任根本就是公然與全港市民為敵,那又何苦來由哉?

誠如前港督衛奕信所言,中共不一定反對民主選舉,只是要求事先知道選舉結果而已。不管由千二人組成的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或者經由千二人組成的所謂提名委員會(實質與選舉委員會無異)篩選後再交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黃袍加身產生的特首,其實都是中共「欽定」的人選,基本上沒有分別,要舍易取難,不是違反政治常理和邏輯嗎?

其實,梁振英只獲得分屬江派的張德江高度信任,習近平以至李克強可沒有同樣的說法。李克強特意在人大報告上重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強調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而非挾人大常委會權威片面主張「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即按照本身違反五部曲中第二部曲的人大常委會其實只有批准或否決香港政改的權力,而無權非法僭建,槓上開花,橫加一些港人既不接受亦屬沒有「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的條件。

張德江會見港區人大代表時開宗明義說人大8.31決定是香港政改的憲制基礎,不能也不該動搖,若立法會否決方案,不會撤回8.31決定或重啟政改五部曲。有關說法已經沒有「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因為不管按照《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規定,抑或2004年和2007年人大釋法,政改啟動權都在香港的行政長官,而人大常委會只有批准或否決的權力。

值得注意的是,張德江在談話中特意點名批評香港有激進勢力鼓吹港獨和城邦自治,危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不能容忍;但有趣的是,根本沒有一個本土主義組織承認自己搞港獨,連最有論述能力的城邦派「國師」陳雲也嚴正指出,城邦論只是在《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下的自治,而非自主,與獨立主張相去十萬八千里。

大家以為江派的張德江真的不掌握香港的實況嗎?非也。他只是以權威的口吻卷標香港的本土主義,利用不對稱的中港融合產生的社會爭拗,特意製造和激化矛盾,繼續搞亂香港,與以梁振英和中聯辦為首的一小撮土共極左分子可謂沆瀣一氣,目的旨在圍魏救趙,企圖牽制習近平的反貪腐行動,確保江系一派的既得利益而已。

結論很簡單,否決政改方案不但符合廣大民意,更可加速梁振英下台,因為身為行政長官,他一定要承擔政治責任;而按照《基本法》第52條,政府不能在立法會通過重要議案,應該解散立法會,重選後立法會仍然拒絕通過,特首便要下台。這就是「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明乎此,全港的民主力量都應該團結起來,否決政改,加速禍港殃民的梁振英政權下台。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信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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