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動機可疑 公安廳長親自持槍追殺女子細節曝光

他即將年滿64歲,是一名副省部級高官,還是一名從警40年的高級警官,甚至擔任過公安廳長的職務,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竟然親自駕車直撲異地,趁夜黑風高之時殺人!他是如何行兇的?被殺害的女性又是誰?是什麼讓他做出如此過激的舉動?圍繞著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的殺人事件,一系列疑團還在困擾著人們。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退休)於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內涉嫌故意殺人,現已被公安機關羈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關係密切」?究竟是啥關係

據接近內蒙古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趙黎平殺害的是一名「與自己關係較為親密的女性」,姓李,今年28歲,家住赤峰市松山區,從事服裝生意。另有知情人士稱,被害人與趙黎平相識多年,但並未確認被害女子是否是趙的情婦。

「激情殺人」?她要揭發他什麼?

關於趙黎平的殺人動機,警方目前未透露更多消息。有人稱,疑因被害女子要「揭發」趙,雙方未談妥,趙「激情殺人」。一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也表示,趙黎平殺人疑因被害女子要揭發他,雙方沒談妥,趙便動手。但上述說法未得到官方證實,也不清楚被害女子要揭發什麼事情。

「刑事偵查出身,犯罪手段這麼低級?」

另一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消息人士也稱,趙黎平應是「激情殺人」,否則也不會身上帶血。而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內工作多年的一位已退休警方人士說,看到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的消息後十分驚訝,因趙黎平「從基層開始就一直搞刑事偵查,現在他的這種犯罪(手段)太低級了,沒文化的人才會那麼干」。

「退休後槍枝怎麼沒收回?」

一位警方退休人士表示,無論什麼級別,警察退休後槍枝應該收回,如果有槍那就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枝。「趙黎平怎麼能夠持槍去殺人呢?」

中國法律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趙黎平身上還發生過什麼?

趙黎平1951年8月出生,1972年,他在哲里木盟公安處任偵察員,由此開啟了他的公安生涯。他在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時,曾發生震動全國的呼格吉勒圖案。而有報導稱,2015年初,內蒙古公安系統就曾傳出「趙黎平將被調查」的消息。

此外,趙黎平就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期間,發生了震驚全國的「10·17四服刑犯集體越獄事件」: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監獄三監區四名罪犯殺害了當班警察並打傷值班警察,強行衝出監獄大門,搶劫一輛計程車後駕車逃脫。案發三天後四名逃犯被發現,一人被擊斃,其餘三人被捕。

趙黎平還被指牽扯一起貪污案:2014年12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在審理杜文貪污案中,杜文當庭供稱,涉案款項中有130萬元實際上給了趙黎平,對方稱將用這筆錢購買古董,赴京公關相關領導。杜文是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他一直稱,自己不是貪污,是為領導辦事,他說,在2010年4月前後,時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的趙黎平對他說,為解決一樁土地案,需重點公關北京一位領導,對方喜歡古董,他已看好了一件銅鼎,130萬元。「按趙的要求,當時就在我家旁邊,我用一個黑包給了他130萬現金。他當時開著一輛白色汽車,車裡有一個紅色警報燈。」不過,杜文的說法並未得到趙黎平的認可。

還原:第一次開了兩槍未致命女子逃至小區仍遭槍殺

據赤峰警方介紹,20日晚,一名年輕女子向警方報案稱,自己被前任公安廳長追殺。該女子就是28歲的李某某,家住赤峰市。

而據一名警方人員透露,趙黎平當天晚上先是在205國道橋北附近向該女子開了兩槍,但並未致命。女子隨即坐車逃離,並打電話報警。趙黎平駕駛著黑色奧迪車追趕,追至一小區後將人殺害。

有人還表示,赤峰警方接到報警後還不相信報案人所說的「趙黎平駕車持槍追殺」,但因趙黎平在擔任自治區公安廳長時曾規定,接到報警電話必須出警,由此警方設卡追捕。

開槍擊倒女子後抬上自己的車

有媒體披露了發生在小區的一幕:20日晚上9點到10點間,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區內的行人已不多,多數的居民都已在家中。

一輛白色的車剛剛駛入小區,緊跟著的一輛黑色奧迪車也快速地進入。目擊者劉平(化名)稱,白車開到一棟商品樓前停了下來,一位年輕女子下車。緊隨其後的黑色奧迪車也停了下來,一名男子衝出來,舉槍對女子開了一槍。

將女子抬上黑色奧迪車後,趙黎平準備驅車離開小區,倒車過程中,趙的車子剮蹭了停在路邊的多輛小車。有行人注意到這輛黑車駛出小區大門時「速度很快」。「沒多久警察就來了。」目擊者張凡(化名)表示,圍觀的居民開始增多。很快警察設立警戒線,開始進行調查,隨後還拷貝走了小區的監控錄影。

案發前倆人在酒店過夜

據了解,趙黎平殺人後開車離開赤峰市,並在半路上拋屍。

案發後四五個小時,根據攝影頭記錄下的行車蹤跡,警方最終在克什克騰旗境內將趙黎平抓獲。而被警方截住時,趙黎平身上帶血,他沒有反抗。

而警方調查發現,趙黎平與被害女子事發前一天曾在赤峰港灣世紀酒店住過一晚上,該酒店距趙第一次槍擊女子的橋北僅有5分鐘車程。這與之前有媒體報導的「趙黎平是在3月20日晚開車到內蒙古赤峰市作案」有一定出入。

殺人後還焚屍掩埋

在經過地毯式搜索後,警方終於在當鋪地滿族鄉新井村的山上發現了受害女子李某某的屍體,這裡距案發地十餘公里。21日中午,剛剛吃過午飯,赤峰市松山區的警員們就接到了搜尋安排。「沿著205國道東西兩側開始搜查屍體、槍枝、子彈、汽車坐墊和車牌照。」

此後,警方在國道附近的某廠區南牆邊發現了死者的充電器、包以及帶血的汽車坐墊,還有一把鐵鍬和斧子。當晚7時許,警方發現焚燒痕跡,並終於在山坡上發現了受害女子李某某的屍體。「焚屍後埋了,但是沒燒太嚴重,頭部中了一槍,不過目前屍檢結果還沒出來。」該警方人員稱。

提前一天曾來踩點

在山的另一側,警方找到了被壓在石頭下面的兩把手槍。

在山上的搜索過程中,警方意外發現,趙黎平在事發前曾來此踩過點兒。「有個羊倌在山上住,家裡有攝影頭,羊倌說趙黎平曾經來過這個地方,甚至還跟他放了一會兒羊。」

公安廳長、作協成員、殺人疑犯趙黎平的多面人生

相比政協副主席,公安廳長才是此前趙黎平更為人所知的頭銜。他曾多次在媒體訪談節目中現身,暢談「治警」思路;而他的另一個身份,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而現在,他又以殺人疑犯的身份坐在了審判桌前,不得不讓人感嘆命運的無常。

公開資料顯示,趙黎平出生於1951年8月,18歲時他作為知青到通遼插隊,在當地印刷廠當過工人。1972年末,趙黎平開始了他的警察生涯:他在地方公安系統任職超過18年,還先後在公安部人警察察幹校痕跡檢驗專業、內蒙古廣播空中大學中文專業和內蒙古黨校第一期政法短期培訓班學習。

1990年,39歲的趙黎平進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出任刑事偵查處副處長。一年之後,升任刑事偵查處處長。1992年7月,趙黎平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兩年後他再獲擢升,出任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並在2000年3月成為正廳級幹部。2005年,趙黎平終被「扶正」,出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廳長。2007年2月至12月,他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武警內蒙古總隊第一政委。

2007年12月,趙黎平開始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主席助理,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兩年零5個月後,他升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2年2月19日,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大會上,趙黎平補選為自治區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他也由此身兼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自治區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2年7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趙黎平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廳長職務。當時,他已經61歲。此後,趙黎平繼續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一職,直至2013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領導班子完成換屆。

「警察為祖國而死,警察為正義而死,警察為法律而死,警察為人民而死……」這是趙黎平的詩歌《警察之死》。事實上,趙黎平在1998年就加入了中國作家協會,還有個筆名「藁木先生」。其相關身份還包括:內蒙古公安文聯主席,全國公安文聯理事,中國通俗文藝研究會常務理事,內蒙古通俗文藝研究會副主席。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華商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5/0324/532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