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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國安部長看了此消息心驚膽戰 特別行動組曝光

—迫害法輪功主犯許永躍罪狀公告

許永躍是迫害法輪功首犯江澤民的得力幹將,其主導的中共國安部是最早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門之一。在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行動中,國安部一直都將法輪功列為重點監 控和打擊對象,迫害法輪功成為其工作的第一要務。國安部也因此徹底淪為中共鎮壓迫害法輪功的打手和爪牙。

許永躍

許永躍,男,1942年7月生,河南省鎮平縣人,1998年3月至2007年8月任中共國家安全部部長,併兼任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許永躍是迫害法輪功首犯江澤民的得力幹將,其主導的中共國安部是最早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門之一。在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行動中,國安部一直都將法輪功列為重點監控和打擊對象,迫害法輪功成為其工作的第一要務。國安部也因此徹底淪為中共鎮壓迫害法輪功的打手和爪牙,台前幕後犯下了數不清的罪惡。

許永躍作為曾經掌管中共特務機構的最高首腦,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針對善良無辜法輪功群體慘無人道的迫害中,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許永躍不僅是迫害幕後的策劃者,更是迫害的指揮者和實施者。其主要罪行如下:

一、刺探收集所謂法輪功情報,為中共打壓法輪功製造藉口

國安是中共最高的特務機構,不僅配備有最先進的現代化偵聽監控設施,而且有著龐大的特工隊伍,並且擁有幾乎不受限制的經費支持,近二十年來將大部份精力投入到監控法輪功以及搜集所謂法輪功情報上,並調動其所能調動的一切資源配合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

中共及江澤民流氓集團在全面鎮壓法輪功前,就已經秘密將法輪功納入其調查和打壓範圍。許永躍及控制的國安部積極配合,派出大量特務,以學煉法輪功為名,打入法輪功學員內部,刺探所謂法輪功情報,收集法輪功學員名單,對法輪功展開秘密調查,為中共鎮壓法輪功製造偽證和依據。

1999年4月25日,北京發生萬餘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集體和平上訪事件。此後不久,中共國安部門即有意放出「上萬法輪功學員將在北京香山集體自殺」的假消息,並將此消息通過海外媒體傳出。國安特務則趁機活動,夥同公安部門向法輪功學員散布去香山集體活動的消息,同時在香山布下陷阱,企圖將法輪功學員誘騙至香山後製造「集體自殺」或「集體自殺未遂」的現場,期冀以此為藉口給法輪功扣上邪教的帽子,掀起更大範圍的誣陷與鎮壓。但其陰謀未能得逞。

江澤民為了給鎮壓法輪功找到藉口,並爭取黨內高層支持其鎮壓行動,將法輪功誣衊成是「與黨爭奪群眾」,並稱法輪功學員「四.二五」和平上訪是有「政治高手」在背後操控。許永躍立刻投其所好,利用國安部海外特務編造「法輪功有海外政治勢力支持」及「法輪功創始人有美國CIA提供巨額經費資助」的假情報,抹黑法輪功,給毫無政治訴求的法輪功打上政治標籤,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提供依據。

二、參加誣衊打壓法輪功的會議,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站台支持

許永躍作為迫害法輪功的主犯之一,多次參加誣衊打壓法輪功的全國性政法工作會議,為中共鎮壓法輪功站台。

2000年12月1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將打壓法輪功和「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該年度的重要工作成績宣講,負責國安和政法工作的許永躍出席會議,為中共的鎮壓政策做政治背書。

200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開全國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視訊會議,該會議將法輪功列為重點打擊對象,許永躍以中央政法委委員的身份到會支持。

事實上,許永躍參加或主持的誣衊和打壓法輪功的會議遠不止上述兩次,但鑑於中共國安部工作的詭秘性,許永躍參加的其它有關迫害打壓法輪功的秘密會議尚未完全曝光。

三、勾結公安、「610」,非法監控打壓國內法輪功學員

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後,許永躍及其掌控的中共國安部門開足馬力,全力配合中共的鎮壓,國安部的工作重點也相應全面轉向了非法打壓法輪功。中共國安特務與公安、「610」等機構互相勾結,狼狽為奸,在非法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中,發揮著極其邪惡的作用。國內幾乎每一起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的背後都有國安特務的鬼影。國安特務利用其先進的高科技特務手段,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電話竊聽、通訊監控、定位跟蹤;國安特務還利用法輪功學員的善良,以學煉法輪功為名,打入法輪功學員內部,刺探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和名單,然後將相關信息透露給公安和「610」,由它們出面抓人。

國安特務還不時拋出假經文和釋放假消息,用以誤導法輪功學員和抹黑法輪功。那些假冒法輪功學員的國安特務,在法輪功學員內部攪渾水,製造混亂,企圖從內部瓦解破壞法輪功,甚至製造陰謀事件來構陷法輪功,以期煽動不明真相的民眾敵視仇恨法輪功。

許永躍及其手下的國安特務對於國安內部的法輪功學員迫害起來也毫不手軟,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判刑,一樣不少;對國安內部那些同情、支持法輪功的非法輪功人士也同樣打壓迫害,將他們調離重要崗位、不予升遷、不予重用,或予以邊緣化等。

四、勾結黑社會,在海外實施恐怖暗殺行動

中共鎮壓法輪功後,國安部又在海外派遣大量間諜收集所謂法輪功情報,配合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甚至多次組織策劃對法輪功創始人的暗殺行動。據海外媒體披露,鎮壓初期,由許永躍擔任部長的國家安全部和中共軍隊總參謀部聯合組建了一個特別行動組,專門負責搜集法輪功創始人的行蹤,甚至與境外黑社會接觸聯繫,重金招募、訓練殺手,伺機暗殺法輪功創始人。但其每次暗殺陰謀均被識破,行動均以失敗而告終。

中共國安特務還多次直接對海外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騷擾、電話恐嚇、暴力毆打、燒毀車輛、搶劫物品等流氓暴力行為,甚至是行兇暗殺。

2002年2月,澳大利亞數位法輪功學員分別在深夜接到恐嚇電話,致電人毫不避諱自己是中國國安部特務的身份,並威脅法輪功學員不准再煉法輪功,否則會有麻煩等等。

2004年6月28日,原中共國家副主席、迫害法輪功元兇之一的曾慶紅率團訪問南非期間,九名澳大利亞籍法輪功學員抵達南非約翰尼斯堡國際機場,準備和平請願並依法對曾慶紅迫害法輪功的行為提出控告。在分乘兩輛車趕往南非首都總統府賓館進行和平請願的途中,這些法輪功學員遭到黑槍掃射。一名法輪功學員雙腳中彈,被擊成重傷。據信此次行動是由中共國安特務買兇所為,目的是阻嚇法輪功學員對曾慶紅等人的起訴控告。

2006年2月8日,數名中共特務持槍闖入美國亞特蘭大市一名法輪功學員家中,對該學員暴力毆打,將該學員打成重傷,並將其家中兩台存有重要數據的電腦搶走。

五、綁架海外法輪功學員,脅迫當特務

許永躍掌控的中共國安特務特務除了滲透到法輪功內部,收集情報、挑撥是非,搞恐怖暗殺外,還採用跟蹤攔劫、上門騷擾、威脅利誘、恐嚇詐騙等手段迫害從海外回國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實施綁架、脅迫他們當特務。

2003年1月和10月,台灣兩名法輪功學員在赴大陸出差和觀光時,遭上海國安綁架關押近1個月。上海國安特務對他們威逼利誘,要挾他們做線人,為國安特務收集台灣法輪功學員個人信息和提供法輪功學員在台灣的活動情況。遭到拒絕後,國安特務又對他們威脅恐嚇,不許他們回台後揭露所受迫害,否則就會讓他們在台灣生存不下去。

2004年1月29日,一名台灣籍女法輪功學員返回江西老家,一下飛機即被南昌的國安特務挾持到一秘密地點關押。在被關押的96小時期間,她受到國安特務的非法搜查和審訊。國安特務故技重施,對她也是威逼利誘,企圖脅迫她當特務,為國安收集法輪功在台灣和世界其它地區的活動等情報,但陰謀未能得逞。

其它國家和地區如瑞士、美國、紐西蘭、德國、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地,均有法輪功學員曾在回中國時受到大陸國安的騷擾迫害。

六、採用流氓手段,干擾破壞神韻演出

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神韻晚會自2006年推出後即風靡全球。中共及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此既恨又怕,許永躍掌控下的中共國安特務接受指令,全力干擾破壞神韻在全球的演出。國安特務雇用當地黑幫或地痞,製造了多起破壞神韻巴士的恐怖事件,企圖製造車禍,暗害神韻演員。此外中共國安特務還通過使館施壓、寫匿名信及恐嚇信等手段,威脅逼迫劇院取消演出合同,但這些流氓手段也大多以失敗收場。

此外,身在北美的中共特務利用僑團和不明真相的華人,詆毀法輪功。

大量證據表明,許永躍是中共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血債幫的主犯之一。許永躍任國安部長期間,正是中共對法輪功迫害最為嚴酷的幾年。許永躍對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判刑迫害,及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致傷、致殘及迫害致死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許永躍在竭力執行中共及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所實施的群體滅絕性迫害中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根據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第六條的「滅絕種族罪」和第七條的「危害人類罪」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等相關條款,以國際法量刑,許永躍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

一、許永躍觸犯國際法中「群體滅絕罪」如下條款:

根據群體滅絕罪公約,「群體滅絕罪」指以下任何一種意圖全部或部份毀滅一個國家、民族、種族或宗教組織行為。如:

(一)殺害某組織之成員。(二)對某組織成員造成嚴重人體或精神傷害。(三)蓄意對某組織生命之生存條件製造不適而導致其身體全部或部份毀壞。

二、許永躍觸犯國際法中「反人類罪」如下條款:

「反人類罪」包括在知情前提下實施之以下任何一種對平民廣泛或有系統的直接攻擊行為:

(一)謀殺。(二)滅絕。(三)奴役。(四)牢獄。(五)酷刑。(六)強姦,或其它任何類似形式之嚴重性暴力。(七)對可識別組織基於宗教方面之迫害。(八)強迫人員失蹤。(九)其它類似故意造成極度痛苦或嚴重人體或精神傷害之非人道行為。

三、許永躍觸犯國際法中「酷刑罪」如下條款:

酷刑罪公約第一章——酷刑罪定義:

以從本人或第三者索取信息或供詞為目的,或因本人或第三者之所為或被懷疑所為而懲罰他(她),或恐嚇或脅迫他或第三者,或以基於任何形式之歧視為前提下之任何故意造成身體或精神上劇烈疼痛或痛苦的行為,且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擁有公職人員同等權限的代理人所為,或在其默許或唆使下所為。這裡不包括由法律裁決本身自帶或附帶的痛苦。

許永躍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幫凶和打手,是江澤民血債幫的重要成員之一,對法輪功群體犯下的累累罪惡符合上述所有定罪條款。為此,要求中國現任當政者立即抓捕許永躍,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犯。

許永躍和中共所有迫害法輪功血債幫的下場一樣,難逃法網,必定受到清算和嚴懲!

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

2015年3月26日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來稿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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