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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伯獲釋十日談:有人用錢誘惑讓我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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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區伯(區少坤)獲釋。這位廣州監督公車私用的草根市民,並沒有因為「嫖娼事件」而一蹶不振。相反他指證「嫖娼」是構陷,於是10天來風波不斷:「被旅遊」、「被扣派出所反覆問話」,甚至「被封口」。

4月12日晚上,《路標》君撥通了區伯的電話。區伯說,「被嫖娼事件」也是挺好的一件事。相信從他這次以後,「被嫖娼」的事件會杜絕,畢竟網友都在那裡盯著。

區伯還向《路標》君介紹,這幾天有政府官員當面叫他不要管那麼多事,並暗示給他物資資助。「我不但不會被打垮,也不會受物質上的誘惑。我不會倒下去,請相信我。」

4月12日,區伯還在微博寫道:當靜心回過頭來看那些被「賣淫嫖娼」,被「尋釁滋事」,被「擾亂社會秩序」,被「非法上訪」,被「逼遷強拆」,受屈辱而又申訴無門倍感無助的人,就會感受到他們受的壓力。

區伯:湖南長沙警方應該出來闢謠

路標君:4月10號,看你微博說在派出所呆了一天?

區伯:是啊,上午九點二十分,就被廣州警察帶到海珠區江海派出所。四名警察圍著我,一個姓馮,一個姓李,還有兩個不知道名字。越問越離譜:你有沒在長沙怎麼怎麼樣,有沒發生性關係,你認不認?我就說沒有。我沒有義務告訴你,因為這個案子不關你們廣州公安的事。

他們就說,湖南長沙把案卷調過來了,讓廣州公安再問一次。還說是為了更好處理現在的輿情。我說這關我什麼事,他們說怎麼沒關係,這是由你引起的,你要注意言行。

後來我說要走,他們就用手抓住我,拖著我的手,說:不准走。我說我有心臟病,他們就馬上叫救護車來派出所門口守著,還帶了(心臟)急救藥來,反正不讓我走。直到下午律師來了,才給我走。

他們這也不是傳喚,反正有權就可以任性,可以隨時叫你。

路標君:當天除了問有沒發生性關係,還問了別的問題嗎?

區伯:反覆都在問長沙的事。我說就是那個陳老闆(設的局)。他們就問我能不能證明陳老闆是公安系統的。我說我沒說過陳老闆是公安系統的,反正網上都這麼說。我沒有去調查,是網上很多人根據他的名片人肉出來的。

他們說,媒體的東西都是亂講的。我說那湖南長沙警方應該出來闢謠啊。如果媒體報導是假的,網友人肉是假的,那你馬上出來闢謠嘛。

輿論壓力太大區伯被「旅遊」兩天

路標君:4月3號,你從長沙釋放回廣州第二天,發了條微博「被旅遊,在路上」?

區伯:4月2號,我剛回來(廣州),各地方媒體都來採訪,我也是照實來講。派出所警察就問,能不能出去旅遊一下。現在媒體的輿論壓力太大了,想避開一下。

第二天,兩個警察就帶我去(廣州)從化區一家賓館。沒有旅遊啦,就是呆在房間,聊聊天,喝喝茶,一步路都沒出去走過。我就發了條微博,地址位置有自動顯示。第二天他們看到了,就說趕緊轉移,不然媒體又殺到了。就馬上轉移到從化一家溫泉山莊,也是在房間裡呆一整天不讓出去。打電話、發微博也不限制,就是不讓回去。呆了兩天,我說一定要走了,還有個案子馬上開庭,他們就把我送回來了。

路標君:「被旅遊」時,車輛、住宿和各種費用都是對方提供的嗎?

區伯:當然啦,他們開了一輛私家車。我都說了,你用公家車我就不去了,他說是自己的車。我說汽油怎麼算?他說開發票報銷咯。

陳老闆涉嫌犯罪不應放任不找

路標君:前幾天司馬南在視頻節目中公布「區伯嫖娼現場」圖片,是怎麼回事?

區伯:我起初以為是我的(照片)。後面又一看,當時不是那樣啊。再一查,是2010年廣西南寧掃黃的圖片。無根無據造我的謠,根本站不住腳。我只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你官員也有去嫖娼,法官也有去嫖娼。為什麼上海五個法官去嫖娼,沒有人強迫他們在電視上說「對不起,我錯了」。為什麼我這麼一個普通人,沒有嫖娼,卻被要求就嫖娼「認錯」?

路標君:據說你準備起訴長沙公安?

區伯:有兩條路來走。一條是要求長沙公安協商,我不想把政府推向對立面。錯的不是政府,錯的是政府裡面、公安裡面某些官員、個別官員。他們濫用職權來構陷我,也不是整個公安(都有問題),整個公安是好的。如果長沙公安能夠跟我協商,去掉我的「帽子」,那我就不訴訟了。如果真的解決不了,那就依照法律程序(起訴)。

路標君:4月9日,你在微博說,跟長沙警局一名副局長通了電話,強烈要求長沙公安迅速將「陳老闆」和小王緝拿歸案,但對方老強調你不要被他人利用?

區伯:這個電話我有錄音的,需要時可以公開。我問他,你們為什麼不找陳老闆?為什麼不找小王?他反過來問我,你有沒有嫖,為什麼不檢討下自己。我說我有權要求你們把這個事情弄清楚。因陳老闆和小王是整個「被賣淫嫖娼」鏈條中的開始。如果我區伯真的嫖娼,那陳老闆就構成了「介紹、教唆、引誘、容留他人嫖娼、賣淫」罪。就算我真的嫖娼了,頂多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8條,陳老闆和小王觸犯的可是刑事法律,比我罪名大。

陳老闆所設飯局一晚花費過萬

路標君:你從長沙回來後有沒嘗試聯繫過陳老闆?

區伯:我打了小王電話,他呼叫轉移;打陳老闆電話,他關機了,全都人間蒸發了。那晚飯局上,陳老闆說自己在長沙做廣告生意。我說正好認識長沙的記者,可以介紹給他。

當時他就說,坤哥(區伯)到長沙,要好好招待,一定要大家玩高興。當時他開了卡拉ok,沒唱一會就三番五次提出,坤哥坤哥,去房間休息一下。當時幫我開的是單間,我就說不要不要,兩個人一間好些,可以聊聊天,晚上太寂寞了。他說不行,一人一間方便點。我都不知道他話中有話。

我喝了點酒,後來上去休息,他也給女孩房間號上來敲門,那你說是不是(構陷)啊?現在想來肯定是一個局,證據鏈條已經很清晰了,證明是一個構陷。

我現在才知道,陳老闆一晚上要花一萬多。那裡一個大房KTV要三千塊,一頓飯幾千塊,一個小姐一千二,我區伯是你的什麼朋友啊,需要這麼大手筆。這個錢是從哪裡來的?後來在拘留所里,我就聽警察私下說,這次針對的就是那個老頭,就是我。

路標君:網上傳的陳老闆的兩張照片,分別說是陳檢羅和陳佳羅的,你看過沒?

區伯:網友人肉出來兩張照片,問我是不是(陳老闆)?我說是啊,因為我見過這個人,一起吃過飯。

第一張照片肯定是他,百分之一百。第二張照片年輕一點,但根據樣貌、眼角、臉上斑點各種比較,有80%多可能是同一個人。

路標君:你現在還在繼續監督公車私用?

區伯:(長沙)回來後,我還監督了三部。都已經向廣州市紀委監察局舉報,有一部車是鐵路公安的嘛。我昨天見律師回來,就又拍了一部車(公車私用)。我是最討厭公車私用的,你這個公車私用,那個公車私用,一年下來老百姓的血汗錢不見了多少啊?這不是小偷小摸,是盜竊行為。但是我總覺得,我監督公車私用,給家人、給朋友帶來太多麻煩。你看我這一次把我兩個朋友都抓了,律師過問才放人。

嫖娼上電視道歉是「污名化」

路標君:很多人一被公布嫖娼,就聲譽掃地,抬不起頭了,你這次會受影響嗎?

區伯:我就覺得,他們一心用這些污名化來搞垮你的名聲。法官嫖娼,你為什麼不對著鏡頭說「我錯了」。

普天下這麼多人賣淫嫖娼,區伯也只是一個普通老頭,我們在拘留所裡面,旁邊關的很多都是賣淫嫖娼的,他們為什麼都沒有驚動媒體。3月29號你為什麼一定要逼著我在拘留所里見媒體,給我又是買煙,又是買炒牛河,一定要我對這鏡頭說「我錯了,請原諒我」。

當時我就說,要採訪,就把事情原原本本說出來。後來我見到長沙政法頻道的記者,就喊冤啊冤啊,還哭起來。當時我還堅持,你只叫一家媒體過來我不接受採訪。他說,我還可以叫一兩家「指定」媒體過來。你「指定」好的,這樣肯定不好嘛。

路標君:這次事件有沒受到一些打擊?

區伯:區伯要吸取教訓,太容易相信人了。我從網上認識小王,只是一個網友,吃過幾次宵夜,後來叫我去湖南,我就去了。

整個(嫖娼)事件,我都是給陷害的。如果我的防範意識強一點,也不會這麼容易上當。但現在壞事開始變成好事。以前動不動就「嫖娼」、「上電視道歉」,我知道都不止薛蠻子一個。都是用這個手法,抓了你,讓你對著鏡頭說,「我錯了,原諒我。」都是用這個,把他污名化,用這樣的手段扳倒對方。

所以我這次「被嫖娼事件」也是挺好的一件事。相信從我這次以後,「被嫖娼」的事件會杜絕,不會這樣幹了。畢竟網友都在那裡盯著,都明白怎麼回事。

私德不影響監督公車私用

路標君:現在廣州區伯有變成中國區伯的趨勢,怎麼看?

區伯:長沙公安這次讓我從廣州區伯變成中國區伯。其實區伯只是一個有個性的區伯,我做的就是一個公民應該做的事情。

監督公車私用十年來,我經常被人罵,整天「區伯精神病」、「區伯騙低保」之類的。如果我真是為了鮮花和掌聲,為了榮譽,人言可畏,我就會退縮。我是想通過自己的行動,推動社會有一個更好的監督機制,幫助我們的政府。

我曾經表達過,就算我會遇到打擊報導、遇到災難,我都會留在中國,用我的行動推動法治中國的建設。為了我的下一代,我的孩子,我的孫子,不要生活在恐懼之中,能夠自由自在,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

路標君:有網友認為,私德和監督公車是兩回事,你怎麼看?

區伯:監督公車私用、監督政府,都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個社會責任,也是合法的行為。就算區伯在私德上賣淫嫖娼了,也是我個人的私德,不代表我就失去了法律賦予公民監督的權利。我們去監督,不是說要證明我完全沒有問題,完全是一張白紙才可以。你看現在一些領導,也犯了一些錯誤,但也還在領導崗位上啊。

監督公車私用不需要完人,只要區伯沒有公車私用行為,我就可以監督公車私用。

我現在給你透露,我回來之後,有政府部門,某些政府部門,叫我不要管這麼多事。真的是這麼跟我說,不要管這麼多事,給你物質上的資助。但是誰講的、什麼領導講的我就不說了,他確實第二次了,叫我不要管,給我物資上的資助。這次是當面跟我講的,是真的。

路標君:這次區伯有沒可能被打垮?

區伯:區伯真的沒有被打垮。就算我真的犯了嚴重錯誤,嫖了娼,判了刑,出來以後,我依舊會監督公車私用。即使我被處罰了,我還是一位公民,我依舊享有法律賦予我的監督權利。我不但不會被打垮,也不會受物質上的誘惑。我不會倒下去,請相信我。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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