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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江青至死未離秦城 非上吊自殺

多年來,中外報導都說毛澤東妻子江青是出秦城監獄後在北京一小樓上吊身亡,但前秦城監獄前監管處長何殿奎在晚年透露,江青進入秦城後從未出獄,她是在獄內吞安眠藥死亡。

最早報導江青自殺身亡的是1991年6月1日出版的美國《時代》周刊,說來自北京的消息「江青上吊自殺。」《時代》沒有透露消息的來源。消息還說,江青自殺是因為「不願忍受咽喉癌的痛苦折磨。」

江青沒有在北京小樓上吊

當年6月5日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在第4版的一個角落刊載了這一消息,即「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被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3年1月改判無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江青終年77歲。

何殿奎說,關於「1989年11月中辦(中央辦公廳)為她(江青)在酒仙橋附近找了一棟2層小樓、她最後在公安醫院病房的浴室里用手帕上吊自殺等。」等報導及傳說全是假的。

「江青至死沒有離開過秦城監獄!」何殿奎斬釘截鐵說。1976年,何殿奎是秦城監獄管教科科長。這個職務主要是名義上的,實際上大家都在一線,6個監區(編號從201到206)各有負責人。他負責的204監區,當時主要關押的是林彪集團嫌犯。

至死未離開秦城監獄

林彪的「四大金剛」等人(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1976年12月29日被送進秦城監獄。江青在秦城監獄度過4個寒暑之後,1980年11月,「兩案」(林彪、江青案)公審在即。

1981年江青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1983年江青被減刑為無期徒刑。

雖有報導稱,江青於1984年保外就醫隨即出獄,但何殿奎表示,她沒有離開秦城監獄,只是在監獄內換了一個地方。「出去的話,誰能管得了她啊?」

秦城監獄二門裡,有一個獨立的小院,原來是戰犯洗衣房,有100平方米左右,戰犯全部釋放後一直空置著。此時經過裝修,被隔成了3間屋子,用以安置江青。最東邊是活動室,有電視,中間是工作人員的值班室,最西邊是江青臥室,帶廁所。臥室和值班室之間的隔牆1米以上全是玻璃,江青的所有活動都看得清清楚楚。一個4人小組24小時值班,看護江青。

何殿奎雖然沒有直接看管過江青,但是他是參加監獄辦公會議的成員之一,對她的情況多有所知。

自殺前還用黃瓜美顏

江青搬到「戰犯洗衣房」後,每天要吃3根新鮮黃瓜,據說是為了美容,保持臉部有光亮。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到監獄菜地里去現摘,問何殿奎收不收錢,他說:算了吧。菜地是由外面調來的勞改人員栽種的,他負責管理這部分勞改人員。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時電子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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