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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反腐還是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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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繼續反腐敗,還是對腐敗官員實行特赦?這是當前中共內部爭論的問題,也是習近平王岐山頭疼的問題。上一篇講到了反腐敗進行到了關鍵時刻,阻力非常大,大到了很可能退潮的階段。

腐敗官員的代表們提出了一個軟性抵抗的方案,這就是對腐敗官員實行特赦。而且這個方案得到了黨內民主越來越強烈的支持,一旦得到代表人民大會的認可,將成為引發動亂的不可挽回的導火線。這個前景讓那些黨主立憲、和解演變的幻想派徹底破產。

而且導火線燃燒的時間不會太長,僅夠貪官污吏們收拾細軟逃亡國外。沒機會挽回敗局了。而且以習近平軟弱的性格和喜歡折中的習慣,很可能讓步,搞出一個特赦自己人,消滅反對派的方案。結果可能比停止反腐敗還壞,直接引起老百姓和貪官互相配合造反。

這個死結能不能解開呢?我認為能。這就是發動反腐敗的人民運動,讓人民民主和黨內民主對決。利用人民二十倍以上的人數優勢,擊敗黨內一小撮腐敗勢力。必將勢如破竹,馬到成功。

有人懷疑,這不是又來一次文化大革命了嗎。錯了,這不是文化大革命,而是反腐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以黨文化為目標,革中國文化和道德傳統的命。反腐大革命是以民主法治為目標,革腐敗政治和貪官污吏的命。名正言順,兩者本質上不同。

文化大革命是無法無天,以專制權威代替了人民民主。所以引起天下大亂,官民都是受害者。獨裁者的個人權威代替了憲法和法律,而且朝三暮四,看人下菜碟。名不正言不順,怎麼能讓人服氣,怎麼能夠不引起混亂呢。

反腐大革命不靠個人權威,而是在民主和法治的旗號下革命。自然會得到人民的認可,擁有自然的權威。名正言順,就是貪官污吏也不得不服氣。沒有人會認為貪污腐敗是合理合法的,即使口不服心裡也不得不服。這才是真正的權威。

毛澤東搞文化大革命,目的之一是打倒反對派。因此就必然無法無天,言隨法出,朝秦暮楚,毫無信用。對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標準,以利於獨裁專制。

而反腐大革命只能是利用法律的相同標準,對事不對人。否則無法操作,也不可能獲得人民的普遍支持。這樣的大革命怎麼會亂呢,必然是井井有條。是一場有序的革命,而不是天下大亂。

對某些人來說,有點兒天下大亂的味道。習慣於行賄受賄,坐在家裡就收錢的主兒,感覺會不太好。他們覺得泥腿子奴才們也敢冒犯主子,可不就是天下大亂了嗎。

問題是中國的憲法沒有承認他們是主子,別人是奴才。雖然不良文人的文藝作品捧他們為主子,可這不合法,也不合理。只是土豪們的自我感覺而已。恢復人民的憲法權利,是反腐大革命的前提也是結果。

特赦貪官污吏,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個別情況下不違法,但必須判明有利於國家政治,而不得不為之。例如特赦總統副總統之類,小損於反腐敗,有利於國家形象和政體延續,利大於弊。大面積地特赦,無疑是否定了法律的存在。是徹底破壞法律的權威,和鄧小平的嚴打破壞法治異曲同工。

有人說,退賠之後特赦,不是有利於過渡,有利於穩定嗎。首先,老百姓是否相信那個所謂的退賠。其次,被發現就退賠特赦,能起到威懾的作用,達到廉政的目的嗎?

所有的貪官都有僥倖心理。判刑殺人都不是目的,廉政才是真正的目的。不能夠威懾貪官的僥倖心理,就不能夠達到廉政的目的。不能達到廉政的目的,還叫什麼反腐運動呢。又在忽悠老百姓呢吧。殺幾個替罪羊糊弄糊弄人的把戲,如今可是行不通了。

所以為了國家的生存,必須有效地反腐敗。為了有效地反腐敗,必須對貪官污吏不留情。為了應對不留情帶來的反抗,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還必須依法反腐,讓人心服口服。

貪官污吏的僥倖心理,來源於監督不力。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官場一體化的體制下,雖然發明了可能發明的所有監察制度,仍然不能解決腐敗的問題。這個監督和制約的問題,只有西方人發明的民主制度解決了。

在沒有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之前,只有用初級民主的辦法代替成熟的民主,發揮人民群眾監督制約的作用。如果僅僅靠錦衣衛和東西廠的特務政治,就能夠解決監督制約的任務。那還用得著改朝換代,共產黨上台嗎。王岐山應該醒悟了。

反腐大革命之後和平演變並不可怕。蘇聯的共產黨和台灣的國民黨不都活得好好的嗎。也沒有什麼天下大亂,血流成河,民不聊生,餓死幾千萬人。這都是貪官污吏和不良文人嚇唬老百姓的謠言。

更可能的是;民氣可用;秩序井然;明察秋毫;貪官膽寒。就像八九年的廣場革命一樣,不會危害任何人的合法財產和安全。中華民族是個善良和守法的民族,有著不同於別人的優良傳統。

但是也像八九年的人民一樣。一旦他們失去了希望,膽大包天敢於隻身面對坦克機槍的,也不在少數。把人民逼反了之後,再講什麼法制呀道理呀就都是廢話了。

即使逃到海外也沒用。那時侯的獵狐行動,會得到正義民主國家的協助。不像王岐山這麼尷尬。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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