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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子凌晨醉酒讓接引不滿 遭男友用拖鞋打死

7月13日南京電凌晨,睡得正香的於某,接到在夜總會工作的女友電話,說喝醉了,要他去接。起初他沒去,後來女友又多少電話過來,他雖然極不情願,但還是穿著拖鞋出門,讓人沒料到的是,於某其中一隻棉拖鞋,很快要了他女友的命……

凌晨他用棉拖鞋抽打女友

今年30歲的於某,是安徽人,在南京中山北路一公寓樓內做投資擔保生意。2012年,他和外號為紫涵的女孩戀愛了,對方當時剛19歲。兩人在南京同居兩年後,去年夏天,女友發現他生意不景氣,就提出自己去夜總會上班,這樣能多掙一點,得到於某允許。

在夜總會上班,免不了要陪客人喝酒唱歌,紫涵經常半夜一身酒氣回家。有時喝醉了,就打電話讓於某去接。

去年年底的一天凌晨1點多,睡得正香的於某,接到女友電話,說喝醉了,讓他去接。起初於某沒理會,後來紫涵連續打了多個電話,到凌晨2點多,於某雖極不情願,但還是穿著棉拖鞋下了樓。

於某在小區旁邊的馬路邊接到紫涵,發現她能正常走路,並非醉酒,認為自己被騙了,就脫了一隻拖鞋砸過去。兩人進入小區公寓樓大廳後,於某又脫掉拖鞋,兩次抽到她的臉。因用力很大,導致紫涵嘴角流血,假牙都被打掉。

挨打後的紫涵就往公寓外面跑,於某稱如果要走,乾脆把鑰匙留下。當紫涵回頭時,於某發現她脖子上的項鍊不見了,就詢問項鍊哪裡去了。當時她可能此前沒意識到項鍊丟了,就沒回答,慢慢蹲在了地上,最後跪在了地上。於某見狀,過去踢了她幾腳,並繼續用拖鞋抽打。後來,在樓內保全等人的勸說下,於某才停手。

電梯裡繼續毆打女友被他打死

很快,電梯門打開,兩人進了電梯。根據當時的監控顯示,紫涵進入電梯後,身體靠著電梯,於某還多次毆打她。樓層到了出電梯時,她倒下後,身體被電梯卡住,於某沒理會,自己進屋了。進屋後幾分鐘,見女友還沒回來,他出來一看,發現她睡在電梯門口,就把她拖出電梯,拖到了房間內。回到房間後,於某覺得紫涵不對勁,就給她父親打了電話。打了好幾次,對方都沒接。後來,對方回電話到紫涵手機上,於某接了電話,說她喝醉了,又在跟他鬧。紫涵的父親因一直不同意他們兩人在一起,當時就叫於某不要管她。第二天上午7點多,於某醒來後,發現紫涵嘴唇發紫,大小便失禁,怎麼喊也喊不醒,就撥打了120求助。急救人員趕到後,發現紫涵已經不行了,立即送往附近的中大醫院救治。到醫院後,於某稱紫涵是因喝醉酒跟他爭吵後,被他推倒頭撞到了牆上。醫生發現紫涵已無法搶救後,當即要求於某聯繫她的家人,並不讓他離開,還報了警。很快,鼓樓公安分局寧海路派出所警察趕到,將他帶到了派出所。

主觀惡性大取得諒解仍獲刑15年

警方鑑定後,發現紫涵是因頭部被打後,導致腦膜下血腫並出血,引起顱內壓急劇增高、腦疝形成而死亡。在監控錄影和多名證人證言面前,於某不得不承認自己多次毆打紫涵導致她發生意外的事實。不久前,於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南京中院受審。案件開庭前,紫涵的家人跟於某達成了30萬元的賠償協議,並取得了她家人的諒解。在法庭上,於某的辯護律師認為他做了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小,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有從輕處罰情節。最終,法院審理此案後,認定於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且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大,但因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現代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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