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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江:老虎可囚不可殺 貪官獲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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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官場隨便抓一貪官,涉案金額都在千萬元億元以上的現狀看,貪官免死會向全國官員傳達錯誤訊息,就是腐敗犯罪成本將越來越低,只要貪污數百萬收手便可安然無事,即使貪污金額再大亦能保命,最終導致官場腐敗不但不能遏制,更將進一步惡化。中共第五代領導的反腐戰果,或前功盡棄。

不僅野生老虎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官場「老虎」亦是受保護動物,只可囚養,不可殺之。

前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谷俊山,因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等「五宗罪」,近日被軍事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稱為「軍中第一貪」的谷俊山死裡逃生,輿論譁然。官方解釋是其有重大立功表現,故獲輕判。不過判決卻表明大陸反腐已降低刑責標準,未來貪官的最高判決只會是死緩,官員們在全國人大政協兩會上爭取多年的貪官免死訴求,雖未獲官方接納,卻變相形成「潛規則」。

谷俊山被判刑,官方雖未公布穀俊山案具體細節,不過內媒早前曾披露,谷俊山案貪腐金額高達三百多億元。案發後,在其河南濮陽老家被查抄的財物,包括金銀財寶、虎皮、象牙等,足足裝滿四輛卡車。而他不但擁有三百餘處房產,還在老家占地十幾畝,仿造故宮的建築風格建造「將軍府」,以及包養情婦,行賄買官等,牽連高級軍官多達四十多人,可謂解放軍史上「最大貪」。

毋庸質疑,谷俊山案可以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相信解放軍今後亦難有人腐敗會超過谷俊山,如此最大罪大惡極都可以免死,自然引發外界關注。實際上,官方所謂「重大立功表現」只是藉口。如果說檢舉「立功」,那當年毛澤東時代處決的貪官,包括貪污數萬元的張子善、劉青山,哪一個不是曾經戰功卓越,但功勳卻都不能成為貪腐犯罪的護身符。而之前判死刑被處決的前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前國家藥品監督局長鄭筱萸,不也是都曾有檢舉他人和退贓表現?

顯然,谷俊山判死緩,當局是有意放生,除了谷俊山案複雜,牽涉甚廣外,最有可能是當局有意將谷案判決成為反腐領域的刑責標杆,甚至就是暗示,今後任何經濟犯罪分子,只要沒有殺人血債,都不會被判死刑。有報導曾指,早在十年前中央就己提出,對經濟犯罪能不殺者不殺,能少殺則才殺,以回應西方指責中國濫用死刑的問題。

事實上,十多年來,每年全國兩會幾乎都會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修改刑法,貪官免予死刑。例如,前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就曾提交過貪官免死的提案。面對全國百姓痛恨腐敗,中央當然不會輕易同意,但就不排除「暗度陳倉」,以死緩刑期作為「潛規則」,替代最嚴厲的死刑懲罰,變相發出貪官「免死金牌」。谷俊山案的判決,或許正是如此。

看來,不僅野生老虎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嚴禁獵殺。官場「老虎」亦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只可囚養,不可殺之。只不過在反腐鬥爭進入白熱化之際,當局不敢殺「虎」,不但難以震懾腐敗,更有可能帶來「越反越腐」的嚴重後果。

從目前官場隨便抓一貪官,涉案金額都在千萬元億元以上的現狀看,貪官免死會向全國官員傳達錯誤訊息,就是腐敗犯罪成本將越來越低,只要貪污數百萬收手便可安然無事,即使貪污金額再大亦能保命,最終導致官場腐敗不但不能遏制,更將進一步惡化。中共第五代領導的反腐戰果,或前功盡棄。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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