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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家:誰說美國消防沒有Burn-down原則?組圖

—心路獨舞:訪談錄:美國消防專家談化學品倉庫火災救援 —誰說美國消防沒有Burn-down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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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消防專家談化學品倉庫火災救援 —誰說美國消防沒有Burn-down原則?有些人說這種規模的化學品倉庫爆炸一定還會跟著二次和多次爆炸,國際消防通用的是Burn-Down(燒光)原則,劃出隔離帶,人員撤乾淨;誰知我還沒開始動手調研呢,美國就發生了一起化學品公司的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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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薩斯當地時間8月14日下午四點半,休斯頓北部康羅市的一家生產密封材料、頁岩抑制劑和潤滑劑的石油工業供應公司發生了一系列爆炸(網絡截圖)

震驚世界的天津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的死亡人數目前已經上升到了112人,圍繞著爆炸起因和消防措施的是否得當目前網友中的爭議特別激烈,有些人說這種規模的化學品倉庫爆炸一定還會跟著二次和多次爆炸,國際消防通用的是Burn-Down(燒光)原則,劃出隔離帶,人員撤乾淨;也有人出來發文質疑這個原則是編造的,因此短時間內我便收到了大量網友微友的留言求證,請在美國的我以業內人士的優勢來搜索英文媒體和專業資料庫,採訪消防專家,從而給出確切的答案。

誰知我還沒開始動手調研呢,美國就發生了一起化學品公司的爆炸事件(見下截圖)。

CBS報導的截圖(作者博客)

航拍爆炸的化學品倉庫,周圍不僅沒有人家,而且有大片綠化隔離帶(作者博客)

爆炸現場也很駭人,倉庫損失極其嚴重,但卻沒人傷亡。(作者博客)

據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第一時間報導,德克薩斯當地時間8月14日下午四點半,休斯頓北部康羅市的一家生產密封材料、頁岩抑制劑和潤滑劑的石油工業供應公司發生了一系列爆炸,觸發三級火警,現場濃煙密布。幾個消防支隊和危險品處理工作組迅速趕到現場,同時政府的緊急通知體系啟動運行,通知火災現場兩英里(3.2公里)內的居民關閉空調(美國偏南方的房子以中央空調為主)呆在室內,後警報縮小到半英里。慶幸的是這次爆炸並沒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趕到現場的消防人員也沒有馬上用水滅火,而是和危險品處理專家商議決定先讓火燃盡(burn down),以防其中有什麼危險化學品,同時快速確認正在燃燒的物質到底是什麼,也好選擇正確的滅火阻燃劑,到六點左右消防人員決定用泡沫滅火,並很快將火勢控制住了。該郡的消防局局長吉米・威廉士(Jimmy Williams)是這樣告訴記者的,「有時最好的滅火策略是按兵不動任其燃燒,因為我們不想讓消防員陷入危險之中。」(原文如下)

Montgomery County Fire Marshal Jimmy Williams told CBS affiliate KHOU authorities let the fire burn down in case hazardous chemicals or materials were involved.「Sometimes the best plan of attack may be not any attack at all」, Williams said."They don't want to do anything to endanger firefighters."

很顯然,這個最新的案例已經證實,美國消防界在撲滅涉及化學品倉庫或工廠的火災時,尤其在不知道涉及燃燒的是什麼化學物質的情況下,不僅選擇使用了burn-down原則,而且也沒一上來就用水滅火。

那麼,是不是burn-down是美國化學品爆炸和火災消防處理時的通用原則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專門採訪了維吉尼亞一家大學的教授、地區消防系統危險品處理專家斯考特・路易斯(Scott Lewis),他推薦我去看美國化學工程協會出版的《重大事故相對環境影響:控制重大事故中有害物質的實用手冊》{Major Accidents To The Environment, A Practical Guide to the Seveso II- Directive and Control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s(COMAH)Regulations}這本書(見下圖右下角)。

(作者博客)

根據書中第一章「處理技術」(Technical Aspects)的介紹,在面對化學品倉庫爆炸和火災時,消防人員主要有以下三種選擇:(1)任其燒完,即burn-down,(2)非進入使用消防車噴灑火勢控制專用物(包括水、沙子、泡沫等,作者注),(3)人員進入使用滅火器噴灑火勢控制專用物(見上圖)。而具體應該採用哪一種措施還是後兩種同時使用,應取決於火災現場的具體情形,主要納入考慮的因素首先是消防人員的安全,另外還有火災的後果、延續時間和損失等。一般情形下,化學品倉庫的火災會產生有害煙霧,損失財產,所以道理上應該撲滅,但有些情況下滅火可能讓有害物質在更大範圍內擴散,從而造成更大的污染,還有些情況下燃燒的化學物質不明,因此無法確定應該使用水、泡沫還是沙子來滅火,這時最好的方式是採用任其燒毀的原則。

這本書中同時還介紹了國際消防界涉及burn down的幾個經典案例(見上圖左)。反面的一個案例是1992年英國的Bradford化工廠倉庫失火,消防人員使用了大量水來撲滅,但因此引發一些化學品反應,生成的產物堵塞了下水系統,結果大量含有化學品的消防用水流入本地河流,造成嚴重污染,兩萬多尾魚死亡,這是一個典型的應該使用burn down原則但卻沒有、結果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例。不過最有名的反面案例是瑞士Sandoz化工廠的火災,消防人員以每分鐘2.4萬升水的噴灑速度來滅火,結果導致大量的殺蟲劑、含水銀的殺菌劑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進入河流,導致下游200公里以內大量鰻魚死亡,清潔河流本身就用了很多年,同時污染物也進入了地下水系統,救火造成的損失結果比燒掉化工廠更大。

被國際消防界廣泛引用來支持burn-down的經典案例是發生在美國俄亥俄州 Dayton的Sherwin-Williams化學品倉庫失火案(前圖右上)。1987年,這個儲存有550萬升油漆和相關產品的倉庫起火,很快倉庫裝置的滅火噴淋系統和隔火牆已經無法控制火勢,但因為這個倉庫周圍有個水庫,是當地三分之一人口(該市總人口40萬)的飲用水源,經公司法人、消防人員、空氣和水污染專家、政府官員緊急商議,認為最好的辦法是讓倉庫自己燃盡,主要原因是內部存有大量化學品,用水救火的話化學品隨之擴散可能會導致水污染,造成的危害會比繼續燃燒的空氣污染更嚴重,因此消防的用水量一定要嚴格控制在能劃出保證安全燒毀的隔離帶即可。這個案例一直被美國乃至國際消防界廣泛引用,做為使用「burn down」原則的重要參考,美國國土安全局火災管理辦公室的技術報告(見下截圖)、澳大利亞的消防雜誌「Fire News」等權威刊物都曾對這個案例做過廣泛的討論和宣傳,也是國際消防界在制定撲滅化學品倉庫和工廠火災法規時的關鍵參考案例。

美國國土安全局火災管理辦公室對burn down案例的技術報告截圖(作者博客)

「那麼對天津大爆炸的消防應急是不是應該使用burn down呢?」我問斯考特。

他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非常小心地選擇著詞彙,謹慎地做了以下的回答。「從目前報導的信息來看我尚缺乏專業判斷的數據和基礎,不過已經證實的事實是爆炸現場儲存有電石,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化學品,主要成分是碳化鈣(CaC2,Calcium carbide),工業上常用它與水混合反應來製取乙炔氣體(Acetylene),而乙炔又高度易爆,這時若用水來撲火的話,相當製造出了一枚有巨大殺傷力的核武器,結果一定是大爆炸,正確的方式是噴灑含阻燃劑的泡沫來覆蓋。我不能確認這一定是天津爆炸發生的原因,儘管美國、歐洲和港台的一些業內專家在這樣猜測。如果這要是發生在美國的話,消防應急人員在不知道什麼在著火、裡面還有什麼化學品的情況下是不會貿然進入的,也不會噴水,就像德克薩斯康羅化工廠剛發生火災的處理方式一樣,暫時隨其燃燒,同時在外圍馬上開始設置局限火勢的安全隔離帶,以保證救援人員和周圍其他居民的安全。美國在涉及健康、安全和環境(HSE,1999)的法律法規中已嚴格規定了火災中對有害化學物質可能導致危害的控制手段,包括消防該是用水還是泡沫添加物等都有詳細規定,當然最重要是防患未然杜絕隱患,尤其對類似的緊急事件還要事先制定好應急計劃,並落實到位,這樣災難發生時才會有條不紊,從而使用最合適的消防措施,否則爆炸現場情況那麼危急,更來不及勘察,缺乏必要信息的情況下即使最好的專業消防人員也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最正確的判斷」。

聽完這席話,我專門找來他提到的「健康、安全和環境」法律法規(HSE,1999),看到裡面提到涉及有害物質火災現場的消防應急方案中應遵守的四個原則,特摘錄於此,(1)火勢的控制以給人員、環境和財產造成最小損失的原則;(2)保護人員和環境免受進一步影響的原則;(3)與公眾、緊急救援和相關政府機構分享必要信息的原則;(4)最終要清理和恢復環境的原則。想必在這些原則的背景下,有關burn down的爭議應該可以澄清了。

天津大爆炸已經過去幾天了,這場災難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很多生命因此消失。當然目前救援安置是首要的,但深刻的反省和徹底的追責也是必須的。痛定思痛,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要查一查全國各地到底還有多少個這種「超級大炸彈」,怎樣才能防止「炸彈」爆炸,怎樣把「炸彈」爆炸的損害降至最低,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告慰那些在天津爆炸中犧牲的人們,也才是真正的為民祈禱和祈福。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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