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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將增終身監禁 分析:習「留有後手」

日前,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新增規定:對重大特大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緩的犯人將終身監禁,該消息引起外界廣泛關注。有分析認為,中共治下的中國「有法條沒法制」,被判刑的、有錢有關係的官員很容易就能提前減刑出獄,現在習近平是要將這一漏洞堵住,對落馬高官「留有後手」。

刑法將新增「終身監禁」

8月24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刑法第383條中增加一款規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將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有大陸法學專家認為,中國刑法修正案(八)死刑罪名從原有的68個減至55個,在這種慎用死刑、減少死刑的趨勢下,終身監禁將成為一種新的刑罰措施。在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終身監禁就是最嚴厲的刑罰。

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最高法院法官謝衛東先生認為,在中共治下的這種「有法條,沒法制」的這個環境中,拿錢減刑、減刑黑箱操作是很容易的事,早就司空見慣了。不僅是在減刑領域,其實中國當今是金錢支配一切,很多該死的沒有判死,很多不該死的被冤殺。

「無罪變有罪,有罪被無罪,是很簡單的事。」謝衛東先生說,在縣裡,縣委書記說了算,公檢法都得聽他的。到了市里、省里、中央都是一樣的情況,都是一把手說了算。一把手沒有說的,那下面的人就自己看著辦。

據悉,現在中國的減刑制度中,被判死緩的,緩期兩年期滿後才可向法院提請減為無期徒刑,收到減刑判決兩年後才可提請減刑為有期徒刑25年。如果是限制減刑的間隔要四年。之後若要假釋也要有期徒刑服刑過半才行。

但是事實上,在中國這個人治社會,有不少被判刑的官員根本就沒有去監獄服刑,換個身份證就繼續利用關係做生意。

僅據陸媒披露出來的這類案件就有不少,其中,因受賄罪被判10年刑的廣東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在法庭宣判當日就從法院直接回家「保外就醫」。曾被判有期徒刑8年的廣東電白縣原教育局局長陳建明,被裁決暫予監外執行後被縣法院從看守所提走,但並未被送到相關部門監管,法院等部門均不知其去向達8年之久。

據悉,2014年中國就超過800名「逍遙獄外」者被重新收監。

分析:習近平「留有後手」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先生分析說,習近平在「打虎」的過程中為了最後治江派不少犯有嚴重罪行的高官,但並沒有公開全部罪行留了活口。如薄熙來周永康谷俊山等都是該判至死的。

中共「十八大」後,查處高官已超百人。只有中共軍方的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被判處死緩,之前被判刑的10名官員包括薄熙來、周永康等,最高僅為無期徒刑。

李天笑先生認為,谷俊山可能是供出了徐才厚郭伯雄有重大立功表現,所以給他留了一條命,但是谷俊山貪污極其嚴重,民間傳有200億,而公開沒收谷俊山的個人財產才50萬元,民眾對此是非常不滿的。

「在目前不敢公開這些高官的嚴重罪行的時候,習近平用修改刑法方法來堵漏,既可以不殺又能懲治。」李天笑先生說,那些落馬高官意想不到習近平會有這一後手。

最後,李天笑先生說,不排除將來抓捕江澤民後會有更多的犯罪內幕爆出來,像薄熙來、周永康等這些目前只是判無期徒刑的江派重要成員,將來會被追究漏罪,再判死緩,讓他們終老獄中。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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