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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場買官賣官價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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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買官賣官的市場裡,最貴的官是什麼官?是級別越高價格越高嗎?不是。最貴的,是村官。山西有個村官,花768萬賄選村主任,稱得上是最小的官、最貴的價了。

這幾年高壓反腐,但買官賣官問題在廣東等省份仍然突出。9月19日,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出席‌‌「廣東新時期腐敗原因趨勢與對策‌‌」專題研討會時指出,廣東幹部人事領域的買官賣官等問題仍比較突出。

反腐如此高壓,買官賣官問題仍突出,買官賣官的價格自然漸漸高漲。褚朝新(chuzhaoxin)通過多起官方通報的案例,給大家呈現一下貪官們買官賣官的市場行情究竟如何?

買官賣官價格一路攀升

6月,因賣官而全國聞名的原河南盧氏縣委書記杜保乾出獄了。

2001年6月,時任河南盧氏縣委書記的他因涉嫌受賄等罪名落馬。次年,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案發多年後,我去盧氏縣採訪,當地官員仍不時提起此案。此案的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法院判決認定的賣官受賄金額為27萬餘元。

據當時的官方數據,當時這名縣委書記賣官的均價為萬元左右,單筆最多也不過三五萬。

2014年9月受審的安徽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當時賣官的價格與毋保良差不多。

被公開的法律文書顯示,泗縣原民政局局長張某原本在泗縣山頭鎮工作,2002年12月,張某到晏金星辦公室送錢5000元,提出想調整到中心鎮工作。一個月後,張某即被調整到泗縣草溝鎮擔任鎮長。2007年11月,張某為調至縣局機關任職,又送其人民幣1萬元。不到一年時間,張某即如願坐上了縣環保局局長的位子。2001年,張某希望在政府換屆時調整職位,再送其1萬元。不久張某被任命為泗縣民政局局長。

到了2007年左右,縣市里同級別的崗位價格翻番了。原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受賄案的法律文書顯示,縣裡的官員為了得到鄉鎮書記和鄉鎮長等職位,給仝行賄一般在10萬上下。

該案的法律文書顯示,2007年至2009年過年前,仝孟蛟利用擔任澠池縣縣長和縣委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先後三次收受時任澠池縣仰韶鄉鄉長的趙紅軍為個人提拔所送的人民幣共計7萬元。2007年過年前至2009年過年前,仝孟蛟先後六次收受時任澠池縣陳村鄉黨委書記張芳為個人提拔所送的人民幣共計10萬元。

到了2010年左右,同樣是縣裡的科級崗位,價格再次翻番。2012年,原安徽蕭縣縣委書記毋保良案舉國震驚。該案的司法文書顯示,行賄人單位幾乎覆蓋了蕭縣所有的鄉鎮和縣直機關,多名重要部門的一把手在2010年前後給毋保良送的金額都在20萬元以上,目的都是為在‌‌「工作的開展和個人的提拔上提供幫助‌‌」。

近年,有些買官行賄的單筆金額已過百萬。2015年9月15日,四川省委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南充拉票賄選案查處情況的通報時發布消息,四川南充賄選案中,其中組織送錢拉票的16人,涉案金額1671.9萬元。按此官方數據計算,行賄買官者人均花費約104萬。

在部隊,行賄買官的價格甚至出現單筆超千萬的案例。

2015年3月,軍事科學院軍建部原副部長楊春長接受媒體公開採訪時說,徐才厚的選人用人的其中一個標準‌‌「就是一認錢多少。他舉例說,‌‌一個大軍區司令,一個人給他送了一千萬,再有一個送兩千萬的,他就不用一千萬的。‌‌

買官的投入與回報

除去年代不同、人民幣貶值等因素,在大多數買官賣官的賄賂案中花多少錢買多大官一般是成正比的。如果理想的官位級別較高而投入不夠的話,落選的可能性就較大。

2015年8月24日,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廣東第十四期領導幹部黨紀政紀法紀教育培訓班上,舉了一個類似的買官賣官例子。

有這樣一位領導幹部,無論是找他想出國培訓的、想掛職鍛鍊的、想參加援疆援藏的,還是想到基層任職的,都要給他送錢,更不用說那些想提拔晉升的幹部了‌‌「,黃先耀說。

黃先耀稱,一位縣委書記給這名官員兩萬塊錢,提出想當一個副市長,該名官員在懺悔材料中寫道:他當時的想法是,‌‌」兩萬塊錢就想搞個副市長,開什麼玩笑!‌‌「

送的錢太少買官失敗的案例頗多。原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向辦案機關供述,‌‌」南村鄉黨委書記的劉正民曾給我提出想解決個副縣級,我答覆他有機會可以考慮。2008年、2009年過年前,劉正民送給我人民幣共計4萬元。‌‌「劉正民證實,其給仝孟蛟送了人民幣4萬元,希望仝找機會推薦任副縣級職務,最後沒成。

在湖南衡陽,一名送出60餘萬元的農村基層代表候選人得知落選省人大代表後當場暈倒。

在澠池縣,同樣是想找仝孟蛟弄副縣級職務,財政局長出手就大方多了。法律文書顯示:2007年7、8月份至2009年過年前,仝孟蛟利用擔任澠池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其辦公室先後三次收受時任澠池縣財政局局長的張栓軍為個人提拔所送的人民幣30萬元。仝孟蛟說,‌‌」我當縣委書記以後,張栓軍多次提出希望解決個副縣級。‌‌「

在山西,2006年起擔任晉中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的郭忠實的賣官價格是:收30萬,一個常務副縣長被提拔為了縣政協主席。收一名官員3萬美金,其被定為了縣長人選。

買廳官的位置,價格就高多了。

2014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受賄案。庭審中官方信息稱:2006年到2008年,王素毅擔任巴彥淖爾市市長、市委書記兩年間,下屬李石貴先從市政府副秘書長,升為市政府秘書長,然後又當上了巴彥淖爾市副市長。李石貴為了這兩次升官,先後送給王素毅現金55萬元、黃金3000克,共計折合人民幣124萬元。

平均算下來,李石貴兩次買官分別得到的是正處和副廳級職務,均價62萬元。

在四川南充,一名叫楊建華的官員試圖花80萬買一個副廳級崗位。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屆一次全會前,時任儀隴縣委書記楊建華用公款80萬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屬,向部分可能成為市委委員的人員送錢拉票,通過拉票賄選當選市委常委。

隨著一些特殊崗位權力越來越大,有些行賄買官的投入與官位並不成正比,而與獲得的經濟利益成正比

2015年6月,山西省紀委通報,郝二柱在在2011年競選太原市小店村紅寺村村委會主任時,支出768萬元拉票賄選。

為了當村主任花768萬賄選,此案成為中國‌‌」買官案‌‌「中所買職務最低、價格最高的一例。郝二柱賄選村主任獲得的利益是:其擔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將村委會土地補償款892萬元據為己有,挪用國家補償村集體的土地補償金5196萬餘元,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560畝。

湖南官方通報,衡陽人大賄選案中,市當時當選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56人送錢拉票,金額總計1.1億餘元,人均送錢近200萬元。顯然,花錢賄選省人大代表者,渴望得到的不是行政官員的級別,而是省人大代表特有的‌‌」好處‌」。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褚朝新的微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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