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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首虎」被雙開 引爆司法界大地震

  9月29日,一記重錘砸向了中國最高司法機構。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通報中寫到,「經查,奚曉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接待;違反保密紀律,泄露審判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可見文中連用五個「嚴重」,語氣之嚴峻可見一斑。外界亦有觀察者指出,奚曉明的落馬或許就是開啟了司法界反腐敗的大幕。

  司法界將「大地震」

  奚曉明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最高法「首虎」,因此外界頗為關注,有分析甚至認為,中共的法院系統還將會有更大的震盪。司法腐敗不只是法院領域的腐敗,還包括檢察院、司法等領域。但法院是做出裁決的機構,也最容易成為矛盾聚合點。

  在中國目前一共有大法官48人,其中首席大法官1人,一級大法官1人,二級大法官46人。奚曉明在落馬之前,也是一名二級大法官,官拜最高法院原副院長,今年5月最高法宣布成立法典編纂工作研究小組,他還擔任了組長。

  巧合是的,2009年8月21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黃松有,同樣是二級大法官,同樣曾擔任最高法院副院長,也同樣是分管民事審判出身。不過,外界若是對比一下黃松有被「雙開」的通報,會發現二人之間的區別所在。

  首先,在黃松有的官方通報里寫到:「經查,黃松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欠款;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生活腐化。上述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

  再看奚曉明的定性無疑「嚴重」的多。不僅其中多了一個嚴重違反「政治規矩」,這是十八屆中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習近平提出的一個新詞,而且也多了「嚴重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多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同時,還多了「泄露審判工作秘密」。

  其中,「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是十分嚴厲的措辭,表明奚曉明仍有很多更深層的問題在進行調查,而且外界輿論普遍認為,奚曉明事涉原山西首富張新明的案,所以至此一些觀察者稱,考慮到張新明與山西籍高官之間的深度勾連,說不定奚曉明早就被捲入了一個系統性的牌局之中。有高官做說客,有巨大的利益黨誘餌,那麼他的淪陷大概也就時所難避。

  上一次奚曉明在媒體上公開報導,還是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他說奚曉明「作為在最高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卻同個別違法律師、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結,收受巨額賄賂,是司法界的恥辱。」

  這番講話表明,「司法掮客」這一類專為訴訟當事人的司法工作人員牽線搭橋、搞權錢交易的灰色群體,其「朋友圈」也已發展到了中國最高司法機構。

  司法貪腐的轉變

  梳理過去15年司法領域的腐敗,法院系統貪腐最活躍。而且,不同的時期法院系統貪腐的表現形式也不一樣。

  從貪腐的主體上,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至21世紀初,貪腐主體表現出很強的獨立性,通常是法院院長、副院長等級別的高官自個貪腐,極少涉及其他官員。這時期的貪腐,主要表現的貪污、挪用公款以及查收法院辦公樓工程建設。貪污、挪用公款方面,以原瀋陽市中院院長賈永祥、原最高院副院長黃松有等高官的「表現」最突出。

  在世紀之交的節骨眼上,落馬高官大部分則是插手法院辦公樓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但這通常是法院「一把手」才可辦得到。像是原廣東省高院院長麥崇凱、原遼寧省高院院長田鳳岐,以及時任安溪縣法院院長駱景風,都屬於此類。

  2002年以後至今,中國法院系統的貪腐,卻有了明顯的變化,也就是所謂的「個案」轉為了「窩案」。這方面,以2002年武漢中院13名法官集體貪腐為標誌,當時涉案的有:原武漢中院常務副院長柯昌信和原副院長胡昌尤,還包括副庭長3名、審判員7名、書記員1名。此外,捲入窩案的,還有44名律師。

  因此外界有人說,「老虎和獅子都是獨來獨往的,只有狼才需成群結隊」。這句話,巧妙地反映了司法領域貪腐者的位置和權力細分之後的腐敗特徵。

  從過去的15年間,歷次司法改革的要求來看,幾乎每次都強調司法系統的廉政建設,但司法腐敗的情況依舊很嚴峻。新一輪司法改革強調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問題。但若從過往法官腐敗案例看,很多司法腐敗,主要就是司法領域的官員主動作為,他們成為了腐敗的主體。

  因此,在推動司法改革的同時,打好習近平所說的「攻堅戰」。反腐和改革的互動邏輯,在司法領域也體現得淋漓盡致。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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