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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梟雄汪精衛為何願當漢奸(圖)

—少年英雄汪精衛為何甘願當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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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家們對汪精衛的漢奸罪認識較為一致,唯在當漢奸的動機上看法各有不同,歸納起來大致有六種。一是對權力的追求,即所謂「領袖慾」;二是貪生怕死,患了「恐日症」和軟骨症;三是與蔣介石達成默契,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中國無論是勝還是敗都不至於亡國;四是確信中國打不贏日本,遲和不如早和,反而主動;五是一貫親日,死心塌地投靠日本;六是與蔣介石內鬥失利,負氣出走鑄成大錯,只好一錯到底。

汪精衛偽政府成員舊照

這六種動機,最為惡劣的是第五種,最不可能的是第二種。想當年汪精衛參加革命,謀刺清攝政王事敗被捕入獄,曾作詩:「噱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其大義凜然,可與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正氣歌》並美於世。說他是貪生怕死之徒,實在毫無根據,也不令人信服。在淪陷區,民間曾流傳過這樣的故事:汪赴日和談前夕,交衛士一把手槍,「如看到我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即拔槍把我打死!」這個故事不論是真是假,都說明他「怕死」是站不住腳的。他要是坐在大後方跟著大伙兒高喊抗戰,則中國是贏是輸,總也輪不到他汪精衛有生命之虞。倒是他選擇的那條路,處處埋伏著殺機、險隋,非軟骨者敢走。

第五種也難以成立。汪精衛固然親日,但畢竟是中國人。他的日本情結,與孫中山一樣,源自在日本宣傳革命、組建同盟會的經歷。這種親日情結,不但汪精衛有,蔣介石也有,其他國民黨元老也幾乎都有。汪氏的親日,為他對日議和提供了堅實的背景,卻未見得一定要站到日本的立場上,死心塌地與中國為敵。否則,他完全可以「代表中國」向日本投降,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出賣中國的利益、主權,而不至於跟日本討價還價,力爭中國的領土完整,要日本無條件撤兵。

至於「負氣出走鑄成大錯」,從他秘密出走河內,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個過程來看,其周密和審慎,絕非起於一時的意氣用事。他到河內發出主和的「艷電」,仍不是沒有退路,蔣介石派人送來護照和經費,希望他到歐洲遊歷,或乾脆回重慶再任要職,可以說是仁至義盡,實在勸不回頭才讓特務暗殺。就算是出於負氣,如果沒有深思熟慮作底,亦即沒有其他更深刻的動機,斷不至如此。

而「領袖慾」,他已貴為國民黨副總裁,其言行舉止足以影響中國的政局。他一生幾經浮沉,深知政治的無常,戰亂中的領袖尤其難為和難當。就在他離開重慶前不久,和蔣介石最後一起用餐時,他還提出要對南京、上海的失守負責,國民政府應總辭以謝罪天下。蔣忿極,認為這才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起身拂袖而去。汪氏與其說是「領袖慾」,還不如說是「表現欲」,即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氣概,向世人表明他要不顧一切救民於水火。這與他當年謀刺清攝政王的行為動機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種動機,兩相比較,「默契說」太牽強,不符合整個事件發生和發展的邏輯。最能說得過去的是第四種動機,即固信中國抗戰難以取勝,不如早和,以爭取主動,免遭更大的損失。當時的情況是,東北早已為關東軍所據,成立「滿洲國」;蒙古建立了獨立的親日政權;華北經過「特殊化」自治階段,亦被日軍占領;華東、華中和華南,除長沙以外的幾乎所有大城市皆淪為敵手:中國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鎖;國軍精銳部隊在抗戰初始就已經將老本拼光,中國軍隊無論從裝備、素質、供養等方面皆遠不及日軍;國共兩黨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著將來決一死戰的危局;蘇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對中日戰爭持觀望態度,英美各國即使參戰,似乎也難以抵擋窮凶極惡的日軍攻勢,中國是孤立無援地對付日本;中國社會結構渙散,國庫空虛,前清及軍閥混戰時欠下的大量賠款、債務無力償還,經濟隨時可能崩潰……總而言之,「它很像是一個重量級拳師與一個羽量級拳師比賽……這次的戰爭,中國不能打,也不應該打。但是,卻不能不打,由於被日本逼迫得別無選擇。」

汪精衛在對日議和中,其個人表現的勇氣和一定的原則性,連日方都為之敬重。據胡蘭成回憶,當時任日本駐南京大使館一等秘書的清水重三,曾多次參加汪精衛與日方的重要會見,私下嘆道:「我民主義是排日抗戰的根源,應當修正這一理論;二、青天白日國旗仍為抗戰的重慶政府使用,並成為日軍進攻的目標,為避免混淆,圖案應予修改:三、日軍占領的住宅、工廠、商店可以歸還,但鐵路在戰爭期間由日方管理,待全面和平後立即歸還。

這三條連日本專門派做對汪工作的「梅機關」主要成員犬養健也認為過分,「因為自古以來,無論什麼樣的戰勝國,還沒有連對方國家的建國原理及國在旁看著,這邊是戰勝國,坐著我們的大臣、大將與司令官,對方是戰敗國,坐著汪先生,但是比起來,只見汪先生是大人,我們的大臣、大將、司令官都渺小了,唯有近衛公與汪先生坐在一起還相配。汪先生的風度氣概,如山河不驚,當時我嘴裡不說,心裡實在佩服。」

日汪和約,當然是不平等條約。汪精衛雖有「膽子」,也不敢貿然簽字,他知道這一筆下去非同小可。他不怕「引刀成一快」,卻害怕當賣國賊,留下千古的罵名。一份「和約」,往往復復逐條討價還價好幾個月才出台,按說是毫無意義的。日本最後投降,這份條約成了廢紙,而汪氏亦未能逃脫賣國的罵名。

汪精衛一方爭的是哪幾條呢?一、中華民國國號、首都南京、青天白日國旗、三民主義國策不變;二、日軍必須從中國撤退;三、日軍占領區的中國法人以及個人所有的鐵路、工廠、礦山、商店、一般住宅,應迅速歸還;四、不承認滿洲國。如果這幾條完全得以實現,平心而論,那就算不上不平等條約了。

日本政府方面自然不會同意,提出:一、由於三旗圖案都加以干涉的先例。況且,這又是超越勝敗的兩國間的和平運動。」

這三條雖然過分,卻都是虛的,也與前幾次日方提出的「和平條件」不一樣。這是因為日方內部對中國問題一直有較大分歧,日本政府迭次換屆,其政策波動、搖擺,有時不免生疏和荒唐,或節外生枝。

但汪精衛走到了這一步,已無可回頭。1939年12月30日,汪精衛在上海簽訂《日支新關係調整綱要》,主要內容為:承認滿洲國:確保日本在中央政府的外交、教育、宣傳、文化以及軍事等各方面的權利和合作關係;承認日本在內蒙、華北、長江中下游、廈門、海南島及其附近島嶼的政治、經濟以及對地下資源的開發利用權利;承認在以上地區的防共和治安的駐兵權;中國對於日軍駐紮地域及其與此有關地域的鐵路、航空、通訊、港口、水陸等應適應日本軍事上的需要;在中央政府及各級機構中聘請日本軍事、財政、經濟、技術顧問,確保《綱要》及其秘密附件中所有條款的執行。

此《綱要》簡直就是一份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占領宣言,令許多主導此次「和平運動」的日方和汪方人員大感意外。最早秘密潛往東京、與日本取得和談聯繫的國民政府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立刻退出汪集團,離開上海回到了重慶,並在香港大公報》上披露《綱要》的全部內容。與他同時返回重慶的還有陶希聖。汪精衛本人也既憂且懼,草案簽字後流著淚說:「這個文件說不上什麼賣國契。中國不是我賣得了的,我若簽字,就不過是我的賣身契罷了。」

密約的披露,產生了間接效應。原持觀望態度的美、英、法等西方國家,開始支援中國抗戰,包括貸款、向遠東地區增兵,中國孤立無援的局面終於打破。因為他們看到了坐視日本侵略中國的可怕後果:西方國家在華利益亦將受到威脅。

承認「滿洲國」一事還可以再討論。事實證明,東北也就是所謂「滿洲」,確實不是汪精衛賣得了的。而汪精衛選擇的道路,把自己的命運與日本帝國的命運緊緊地聯繫到了一起,「一損俱損,一榮俱榮」。而日本最終是失敗了。1945年8月,汪精衛病逝9個月後,日本宣告無條件投降。

受日本殘害最深的中國人,一方面對終於獲得抗戰的勝利歡欣鼓舞,一方面又覺得日本的投降太突然,乃至「太早了」。如果它像德國那樣頑抗到底,它受到的戰爭報復絕不止是兩顆原子彈。一個給那麼多民族帶來過那麼多災難的國家,無論從道義還是從情感上說,付出怎樣的代價都不會過高,但居然被它躲過了。日本天皇在他的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做出了他一生第一個,或許是唯一的堪稱英明的決定:無條件投降。這個決定使日本逃過了本應嚴酷得多的戰爭懲罰,逃過了民族的浩劫,使犯下過滔天罪行的數百萬日本侵略軍安全地返回自己的國度,使日本這個幾乎毫無自然資源可言的國家獲得了在戰後迅速復甦、崛起的一線生機。

中國的漢奸標準,也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的。當年清軍入關南下,著名抗清英雄史可法曾向清攝政王多爾袞致書議和,提出與大清帝國劃疆而治,重演南北朝的故事。當然,多爾袞不是女真完顏氏建立的金國,他要的是整個中國,而非已然到手的華北。於是絕不允和,發揚「繼續革命」的精神,「宜將剩勇追窮寇」,命豫親王多鐸揮師南下,攻克揚州,屠城十日。史可法作為英雄殉國,誰也不再提他有過的「賣國」行為。

日本是一個有模仿力而享有世界聲譽的國家。它發動侵華戰爭,就是想模仿當年的大清帝國征服中國。日本跟中國的歷史淵源、文化淵源,舉世皆知,它有一種濃厚的「大中華思想」,尊重和崇信中國的文化典章制度,認為今日的中國民族不足以與如此華美、悠久的中國文明相匹配,唯有大和民族才有資格和能力承繼中華文化之大統。日軍每攻克一座中國城池,其將領必賦漢詩,悲古今,大有一統江山之壯志,而無一絲戰爭罪犯之羞慚。日本的最終失敗,當然由諸多原因造成,其戰線鋪得太開,過早地暴露稱霸全球的野心,尤其是發動太平洋戰爭導致美國的參戰,是其致命因素。

二戰期間,許多國家都有被德、意、日侵略占領的經歷,有占領就會有合作者,各個國家對於這些合作者,態度是不盡相同的。大部分在戰後沒有受到追究,有不少繼續活躍在政治舞台上,甚至出任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被尊為「獨立之父」的印度尼西亞總統蘇加諾,在日本侵占時期,先後擔任日本組織的「人民力量中心」主席、「中央參議院議長」、「爪哇奉公會」主席;印尼第二任總統蘇哈托,也在日占時期參加「衛國軍」,到日本軍校受訓畢業後擔任中隊長;擔任過三屆印尼內閣總理的哈達,曾任日本軍政府顧問;新加坡第四任總統黃金輝,於1942年日本侵占後,在日本軍事機關任職,攝影作品:一是幾個美國士兵將一面國旗插在剛剛被攻占的堡壘上,一是一個美國水兵在大街上聽到勝利的消息後當即摟過身邊過路的女郎親吻起來。歷任緬甸國務委員會主席、總統的吳奈溫,1941年被選派到日本學習軍事,曾在海南島及台灣受日軍訓練,1942年充當日本侵略軍先頭部隊第二師師長,攻占緬甸;而出任過日占時緬甸政府外交部長的吳努,二戰後三度擔任總理;寮國國王西薩旺·馮,曾宣布他的國家加入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1941年同日本訂立共同作戰條約,向英美宣戰的泰國總理鑾披汶,日本投降後作為戰犯遭逮捕,但後來又做了9年多的總理;比利時國王利奧波爾德三世,1940年德軍入侵時,拒絕隨政府流亡國外並率軍隊投降,10年後參眾兩院表決允其復位,只是由於人民的反對才在第二年退位,由其兒子繼任。

法國對賣國賊的懲罰較為嚴厲,維希政府的主要首領在戰後接受了審判:貝當以通敵罪被判處死刑,後改為終生禁閉;賴伐爾以叛國罪被處決;德阿特失蹤,被缺席判處死刑。恕我孤陋寡聞,除了中國的「漢奸」,我只聽說過法國也有「法奸」,而且是套用「漢奸」一詞譯過來的。1944年8月,盟軍解放巴黎,市民歡慶光復的同時,也對法奸實行報復。有一張著名的照片,一個被剃了光頭的法國婦女抱著她與德國軍人生的嬰兒,在市民的簇擁下遊街示眾。還有一張遊街示眾的照片,主角也是幾個法國婦女,光頭上畫著納粹的記號,因為她們做過德國侵略者的情人。

這兩張照片給我的震撼,超過另兩張著名的。不知道她們除了跟侵略軍睡覺,還犯過什麼出賣祖國利益的罪行。她們也許是為了真愛,也許是為了解決溫飽,也許是被迫,至多是「商女不知亡國恨」,何以要在民族解放的喜慶日子裡首先將她們揪出來作為報仇雪恨的對象,這是一種崇高的精神,還是一種卑瑣的心理?

法國人對「法奸」的痛恨,仍遠遠不及中國人痛恨漢奸那樣強烈和持久。根據「漢奸論」的說法,連淪陷區的百姓都有「偽民」之嫌。不抗日就是附敵,其問絕無第三條路讓你可走。圍棋大師吳清源,年幼赴日本學習圍棋,正當日本大舉侵略中國、屠戮中國人民之際,他加入了日本國籍。吳清源後來所取得的地位,以及橫掃日本棋壇15年無敵手的輝煌戰績,使人們已不在意他當年的這一舉動,甚至還有些「為國爭光」的驕傲。但若放在當時來評論,這顯然是「叛國投敵」的行為無疑。音樂家馬思聰當然也是「叛國投敵」的,他偷越國境尋求政治庇護,得到了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幫助。

現在他們有聲望、有地位和有成就,已不再有人去說他們了,有的人則不會這樣幸運。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趙無眠辣說歷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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