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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慶紅大勢已去侄女遭圍剿 廣州紀委嚴刑逼供遭當庭曝出

曾舉報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妻姪女王曉玲的《廣州日報》前社長戴玉慶受賄案,昨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進行上訴二審。戴在庭上提出多個上訴理由,包括在廣州接受偵訊期間曾遭廣州紀委嚴刑逼供。戴直指自己因抵制王曉玲而遭對方打擊報復。分析指曾慶紅去勢,王曉玲才會遭此追剿。

戴直指自己因抵制王曉玲而遭對方打擊報復(網絡圖片)

東方日報4日報導,曾舉報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妻姪女王曉玲的《廣州日報》前社長戴玉慶受賄案,昨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進行上訴二審,戴在庭上提出多個上訴理由。

據報導,戴玉慶受賄案二審有約三十名戴的同事及親友等人到場旁聽。戴在庭上提出多個上訴理由,包括在廣州接受偵訊期間曾遭廣州紀委嚴刑逼供,終在威逼下違心承認自己受賄,並作出假口供;檢方未有查清據以定案的犯罪行為是否屬實,強調其下屬常勇強等人並沒向他行賄,有關情節均屬虛構。

戴玉慶在一二年被指涉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戴玉慶直指自己因抵制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業務而遭對方打擊報復,又稱當年《廣州日報》報業辦公大樓擴建時,戴曾拒絕王的要求由報業集團負責,終交由市政府辦理,疑因此「斷王米路」而開罪了她。戴又舉報王擔任市宣傳部長期間,要求他以《廣州日報》名義匯款三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到名為「文化基金」的戶口,疑私相授受。

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對美國之音表示,二審雖然仍然在東莞中院進行,但只是借它的地方,合議庭由來自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組成。他說:「從審判長來看,這次(二審)特別體現了公平公正,充分讓大家發表了意見。」

這位知情人對美國之音說,辯方在二審中提出,一審所認定的戴玉慶犯罪事實屬捏造,常勇強向戴行賄200萬元人民幣和梁振鳴向戴行賄45萬元均不存在,戴玉慶和常勇強均遭到刑訊逼供,因此二人的證詞為非法證據,不得作為定罪依據。律師還提出,要求常勇強和梁振鳴兩位重要證人當庭對質。

戴玉慶的親友和支持者對二審過程表示滿意,也對上訴能夠有一個好的結果感到樂觀。但參加二審的知情人表示,雖然二審對戴玉慶有利,但廣東高院作出無罪宣判仍有一定難度。他說:「戴的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背景還比較複雜。複雜在他的案件還牽扯到另外兩個已經判決了的案子。那兩個案子必須要有一個反轉。」

這位知情人稱,他們認為二審的最佳結果是發回重申,但也不排除終審做出輕判的判決。他說,發回重申的好處是可以有時間給其他兩個案子改判,這樣一來,戴玉慶就可以被判無罪,徹底洗清罪名。但也有分析認為,考慮到戴已經被羈押三年,改為輕判或許有可能讓他立即獲得釋放。

王曉玲在任期間被大量舉報,但都得到了已落馬的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朱明國和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的袒護。而朱、萬兩人都是看在王曉玲與曾慶紅的這層關係上。據知情人透露,戴玉慶的案子也是在朱明國和萬慶良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的。

此前港媒曾報導,60多名知名媒體人聯署,致信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為前《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喊冤。

信中指前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陷害戴,本桉依據來源非法、證據嚴重不足、審理程序嚴重不公。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辦公樓工程、《廣州日報》資產重組上市、《廣州市報刊》亭廣告公司、報社新聞紙供應等項目,欲為親人家屬謀利,遭戴抵制不果而報復。

聯署信要求省紀委重查本桉,為戴恢復名譽。聯署者包括《華夏時報》社原社長兼總編輯張寶林、人民日報社《新聞戰線》原總編輯楊良化、《海南日報》原總編輯助理鄒大毅、《人民日報》高級記者朱劍紅、新華社高級記者張毅、《人民日報》海外版主任孟曉雲等,眾多名人。分析指曾慶紅去勢,王曉玲才會遭此追剿。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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