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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人實名舉報「彌天大謊」 曝中國股市造假亂象

—2000人實名舉報稱獐子島「冷水團事件」系「彌天大謊」

近日,一份2,000多人簽字的實名舉報信披露,一度震驚大陸股市的「冷水團事件」實為人禍而非自然災害,再度引發外界對中國股市造假亂象的關注。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站在一月初的獐子島眺望大海,總是讓人想起戰國時期宋玉所作的這首《風賦》。

「獐子島」在當地人眼中,至少有兩重含義:它是遼寧省大連市長海縣獐子島鎮下轄的四個島嶼之一。同時也是大連市一家主營水產養殖、加工、貿易的上市公司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069.sz,下稱獐子島集團)的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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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冷水團造成收穫期的蝦夷扇貝絕收事件」原因是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並非自然災害。

獐子島2000多人實名舉報

無界新聞(微信ID:wujienews)從獐子島上多名居民(也是獐子島集團股份受益權人)處獲得了一份2000多人簽字的實名舉報信,稱2014年的「冷水團造成收穫期的蝦夷扇貝絕收事件」原因是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並非自然災害。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認為,如果獐子島居民舉報內容為真,就意味著上市公司獐子島集團2014年冷水團事件的公告內容並不屬實,有證券欺詐的嫌疑,並且涉嫌虛假陳述。如果原因真如舉報者所言系「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那麼公眾就會對上市公司此前存貨數據或業績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建議證券監管部門乃至地方公安機關進一步核查。

據中央紀委網站顯示,上述2000多人的聯名舉報信,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目前已轉遼寧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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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位島民、獐子島集團股份受益權人實名聯名舉報信的簽字和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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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位島民、獐子島集團股份受益權人實名聯名舉報信的簽字和手印)

而時隔一年多之後,這2000人選擇說出真相的原因是因為自身經濟利益受到了侵害。原來,2015年11月26日,獐子島集團與其大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下稱獐子島投資中心,獐子島鎮集體企業)簽訂《股份認購合同》,後者擬以現金約2.5億元參與認購獐子島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而獐子島投資中心已經一年多未向島民發放股份分紅,2014年半年的生活保障金至今未發放。他們擔心定向增發後沒有資金進行分紅。試圖通過實名舉報的方式揭開獐子島集團「冷水團事件」以及目前經營困境的真相,以防止他們賴以生存的獐子島集團迷失方向。

獐子島集團某前高層在2015年12月初曾向無界新聞(微信ID:wujienews)披露,因為管理混亂,有多名中層管理人員及業務骨幹準備年後辭職。1月4日,獐子島公告了總裁助理戰偉因個人原因,於2015年12月31日向公司董事會遞交了辭職報告。

沸沸揚揚的「冷水團事件」

獐子島集團2006年登陸A股,因產業模式獨特,曾被視為國內水產養殖業的名片,2008年其股價一度超過百元。

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獐子島就享有「海上大寨」的稱號。當時,獐子島島民從事海上捕撈,過著集體生活,憑著苦幹實幹的精神,創造出了單船捕撈和總捕撈量的全國記錄。如今的獐子島集團就是在當年的「海上大寨」的家底上創建起來的。獐子島島民說「獐子島集團的今天就是我們全體獐子島島民當時任勞任怨、多積累少分配,一點一點積攢起來的,這才有了後來的』海上大寨』、』海底銀行』的光榮稱號,才有了今天的獐子島集團」。

獐子島集團被整個A股市場熟知,還要說到前年的「冷水團事件」。2014年10月14日,獐子島集團突然宣布停牌。半個月後,獐子島集團披露:2011年底播海域為119.1萬畝、2012年底播海域為29.56萬畝的蝦夷扇貝,因受冷水團異動導致的自然災害影響,蝦夷扇貝近乎絕收。獐子島集團巨虧8.12億元。市場譁然。

據獐子島集團2014年報披露,蝦夷扇貝是獐子島集團主要的水產品,是公司優勢產品,養殖面積和產量居業內首位,是公司利潤的主要貢獻產品,2014年營收682483573.26元。2014年獐子島集團營收2662211458.16元,蝦夷扇貝約占總營收的25.64%。

「冷水團事件」使獐子島集團股價暴跌30%,從信披前的16元附近下跌到了11元。

「冷水團事件」使獐子島集團股價暴跌30%,從信披前的16元附近下跌到了11元,投資者損失慘重。

隨後,該事件被廣泛質疑。在獐子島集團停牌之前,未有任何關於蝦夷扇貝大量死亡的消息公開披露,卻有大量機構在二級市場上出逃。同時,能證明冷水團對獐子島集團蝦夷扇貝養殖造成影響的,只是與其有長期合作關係的中科院海洋所出具的一份會議紀要。但據新華社報導,這家科研機構曾對媒體強調:獐子島所引用的會議紀要只是其針對獐子島扇貝減產所作出的幾種可能性分析。

獐子島集團因此成為2014年股市「黑天鵝」。

2014年12月,大連證監局給獐子島集團出示了「責令改正的決定」和「警示函」。此事件處理過程中,獐子島集團發布消息稱,董事長吳厚剛自願承擔一億元的災害損失,「11名總裁辦成員計劃在股票復牌後拿2000萬元增持股票,2年內不減持」。

時隔半年後,「冷水團」事件再次被提及。2015年的6月1日晚,獐子島集團發布公告稱,於2015年5月15日啟動春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活動,抽測涉及2012年、2013年、2014年底播未收穫的海域160餘萬畝,抽測調查結果顯示,公司底播蝦夷扇貝「尚不存在減值的風險」。這引起大量投資者質疑,「難道因冷水團失蹤的扇貝又游回來了」?

6月4日,獐子島集團針對「2014年因海洋牧場災害核銷及減值的扇貝又回來了」一事進行了補充說明:本次抽測的底播蝦夷扇貝存貨為2012年播種且尚未收穫(與上次核銷不同區域)、以及2013年播種應在2016年收穫、2014年播種應在2017年收穫的底播蝦夷扇貝。

冷水團事件被指「彌天大謊」

然而針對獐子島集團做出的解釋,獐子島的島民以及部分職工卻呲之以鼻。

冷水團就是個彌天大謊,是獐子島為了遮掩前幾年因為蝦夷扇貝播苗造假、偷工減料、播撒量虛報以及過度采捕而導致蝦夷扇貝斷代、產量下降的刺破氣球的行為。

獐子島聯名舉報的島民們如此表示

上述居民稱,「冷水團」事件中島民並沒有人揭露,因為一損俱損。但後來「獐子島在冷水團後的荒謬解釋以及種種亂像激起了島民的不滿,引發了島民的自救行動。」島民吳遠本等2000多人聯名舉報獐子島集團「冷水團事件」造假,並揭露獐子島集團管理混亂、經營不善的現狀。

「冷水團就是個彌天大謊,是獐子島為了遮掩前幾年因為蝦夷扇貝播苗造假、偷工減料、播撒量虛報以及過度采捕而導致蝦夷扇貝斷代、產量下降的刺破氣球的行為」獐子島聯名舉報的島民們說。

獐子島集團股份受益權人、獐子島集團采捕隊一位不願具名的大副在接受無界新聞(微信ID:wujienews)採訪時表示,「受災的扇貝實際上是被提前采捕完了」。他表示自己親自帶領船員參加了絕收區域提前采捕活動。提前采捕始於2013年底,止於2014年10月。包括遼長漁15166號至遼長漁15170號船在內的約20艘船參加了提前采捕,采捕最為集中的時間是2014年過年前夕,采捕區域就是2011年、2012年底播海域,但是采捕時間比正常采捕時間整整提前了一年。

以上說法得到了獐子島集團多位參加采捕員工的證實。且多位船長提到,在「冷水團事件」後,公司把參加該區域作業船隻的航海日誌都收走了,「以前從來沒有收過采捕船隻的航海日誌。」他們說,正是這種反常的行為,讓船長們留了一個心眼兒,有的船長設法保留了航海日誌。無界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得了一艘參與提前采捕船的2014年航海日誌。根據日誌記載,該船隻2014年長時間工作的區域正是2011年底播海域119.1萬畝所在區域,即所謂的冷水團受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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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提供,並稱是獐子島集團參與提前采捕底播扇貝的捕撈船的航海日誌,始於2014年1月,截止2014年10月)

船長們表示,雖然大部分采捕船的航海日誌被收走了,但國家海事部門可以通過查詢作業船隻的行船軌跡證實提前采捕,揭開冷水團導致扇貝絕收的謊言。

5億元募集資金投入底播區域幾近絕收

而必須通過「冷水團」來刺破氣球擠泡沫的另一個原因是什麼?聯名舉報的島民稱,獐子島集團存在播苗造假,虛增成本。

獐子島集團多位從事播苗的員工稱,集團所用的裝蝦夷貝苗的播苗船,正常裝載容量在2000萬-3000萬枚蝦夷貝苗之間,滿載狀態最大容量約4000萬枚蝦夷貝苗。而無界新聞記者獲得的其中一艘播苗船2010年10月到12月《蝦夷三級苗運輸底播記錄表》記載著該艘播苗船一次裝載了5600多萬枚蝦夷扇貝進行底播。另一位參與底播的員工告訴無界新聞「還有達到9000多萬枚的記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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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報稱,獐子島集團已將2.63億元的募集資金,投向了蝦夷扇貝的底播增殖。此外,獐子島集團還向「25萬畝蝦夷扇貝底播增殖項目」投入了8739萬元。

此外,獐子島集團公告,另有1.55億元的募集資金,2012年10月被變更用途投入「42.2萬畝新擴增蝦夷扇貝底播海域增殖項目」。2012年報顯示,截至當年年底,價值1.51億元的苗種被底播完畢。

僅2011、2012兩年公告過的投入蝦夷扇貝底播的募集資金就超過5億元,而遭遇「冷水團」幾近絕收的蝦夷扇貝,正是這兩年進行底播的。

而這並非獐子島集團首次被曝播苗造假。2012年初,《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獐子島集團存在貝苗里摻石子等現象。當年3月28日,大連市長海縣警局立案調查此事。該事件最終結果是負責購苗的吳厚記(董事長吳厚剛親弟弟)被內部處理,離開集團,而該事件所涉及其他人員被判刑。

「更嚴重的問題是:獐子島集團海底的蝦夷貝已出現斷代,蝦夷貝一般需要三年生長期,但獐子島集團2012年底播的貝已基本采捕完,2013年10月份播種的在2015年年初就開始采捕,提前了將近兩年,只有2014年和2015年底播的沒有采。」多位島民以及集團內部人士稱。

他們說:「獐子島在2015年6月4日發布的補充說明里,抽測的存貨區域是獐子島有準備的區域,並不能代表獐子島集團存貨真實情況。如果政府有關部門介入徹查,派專業的潛水員直接摸底獐子島集團底播區域到底還有多少蝦夷貝,讓事實來說話。」多位島民以及獐子島集團前員工稱。

上述提前采捕導致蝦夷貝斷代的說法亦得到獐子島集團內部中層的證實,該人士在接受無界新聞記者採訪時稱,公司在不停止采捕、不進行休養生息的情況下,想扭轉海底蝦夷貝斷代、短缺的局面非常難,首先收不到足夠的蝦夷貝苗,其次也沒錢去購買大量的貝苗進行補充。

獐子島集團前高管也向無界新聞表示,2010年開始,海底的扇貝存量就出現問題,這幾年一直過度采捕再加上播苗造假,斷代、減產是必然的,當減產到一定程度,無法自圓其說了,於是便炮製了「冷水團」事件。

島民們告訴記者,作為當地權威發布海洋災情預報的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和大連市長海縣政府的官網中,至今也沒有對當年「冷水團」發布任何消息,這又是證明「冷水團事件」實乃人禍而非天災的有力證據。

此前,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災情認定」一直被獐子島集團當做冷水團事件的科學證據,但據新華社報導,這家科研機構曾對媒體強調:獐子島所引用的會議紀要只是其針對獐子島扇貝減產所作出的幾種可能性分析。

《證券時報》當時的報導稱,有當地養殖戶和水產商表示,沒有遇到冷水團,也沒有聽說周圍海域遭受冷水團災害。

銷量下降、育苗廠停產、變相降薪……

獐子島集團多位內部員工以及一位權威人士均透露,冷水團事件給獐子島蝦夷貝銷售量帶來一些負面影響,銷售噸數急劇下降,因為蝦夷貝提前采捕等原因,蝦夷貝的單個質量下降,單價也有所下降。同時受業績下滑影響,部分中層包括福利在內的總體收入下降幅度近半,除了一線采捕隊員工基本工資沒降,其他的福利、績效都有所下降了。

獐子島集團2015年上半年年報顯示,蝦夷扇貝營業收入401754012.62元,營業成本316420539.80元,毛利率21.24%。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減少5.08%,營業成本增加19.22%,毛利率下降16.05%。

對於成本增加,捕撈蝦夷貝的獐子島集團員工稱,這是必然的,因為扇貝個小了,單位時間內采捕的量減少,捕撈同樣重量的扇貝與正常狀態下相比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成本增加是自然的。

「因銷售量下降,獐子島集團開始變相裁減人員」,獐子島集團員工稱。

獐子島集團在本島原有的兩個蝦夷貝育苗廠和一個鮑魚育苗廠,鼎盛時期過百人,然而近幾年接連裁員,如今這三個廠已基本停擺,只留下不足20人輪流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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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苗一廠內空無一人,門衛室緊鎖)

獐子島集團自己有育苗廠不用,反而派員工到外島去育苗,這讓員工和島上居民百思不得其解。他們認為「去外島上班路程遠且回家不便,這是獐子島集團讓一部分員工主動辭職的法子」。

「獐子島集團除了本島業務以外基本沒有賺錢的業務,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補貼。」獐子島集團一位權威人士透露稱。去年上半年,獐子島集團靠5432萬元政府補助實現盈利。

2016年1月4日,獐子島集團公告,2015年12月31日收到長海縣財政局向長海縣獐子島鎮下達專項資金1500萬元(用於公司海洋牧場獲得中國首家MSC漁場認證獎補資金1000萬元、獲得農業部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獎補資金500萬元)。同日,獐子島鎮政府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和公司建設海洋牧場的實際,給予公司獎補資金400萬元。公司已收到上述共計1900萬元獎補資金,並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獐子島集團相關領導在一次黨員通報會上透露,在冷水團事件發生前,獐子島集團欠獐子島鎮政府7個億的分紅沒有給」。一位參會的劉姓黨員稱,「這7個億有一大部分是島民的股份分紅,冷水團事件之後,不了了之」。

記者就此事向獐子島鎮政府和獐子島集團求證,卻並未得到答覆。

股份受益權之爭

獐子島招股書顯示,獐子島的前身是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大連市體改委大體改發[1992]104號文批准成立的集體所有制企業。

1998年9月,該公司改制為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有限公司,繼續走集體所有制道路,公司最大的股東——獐子島本島集體出資9754萬元由獐子島鎮政府持有。2000年獐子島鎮政府成立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該中心持有獐子島本島集體出資,占股70.70%。

2001年2月,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有限公司分立為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有限公司(存續公司)和大連獐子島海達公用設施服務有限公司(新設公司)。存續公司承襲原公司的生產經營性資產和業務,海達公司承擔非經營性資產和社會公益事業。分立完成後,存續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6985萬元。

2001年4月,經大連市人民政府批准,存續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632萬元。

島民們表示,獐子島集團轉制前一直走的是集體道路,島民沒有一寸自己可以使用的海域,而是以集體的名義將海域給了獐子島公司換取所謂的「股份受益權」。正如獐子島集團董事長吳厚剛在上市後接受媒體採訪時所稱「自己所肩負的,不僅是個人財富亦消亦漲的變更,更多的是1.5萬海島人的生活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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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島集團在上市後,島上居民作為集體的一員,每人有1000股受益權,後增加到6000股。根據獐子島鎮政府發的《股份受益權證》說明顯示,持有人只有股份紅利受益權,沒有所有權和繼承權。

雖然獐子島居民享有股份紅利受益權,但紅利並不是按股份發放,獐子島居民稱,公司上市前兩年(2006和2007年)獐子島居民未得到一分錢分紅。直到2008年每人發了300元股份紅利。2011年至今人均每年在扣除20%的稅後得到1440元。另外島上居民根據家庭情況,還有2000—4000元不等的生活補貼,到了2014年生活補貼減半,股份紅利未發。

「獐子島集團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我們的利益。冷水團事件時我們覺得公司一定會引以為戒,認真管理公司,所以當時選擇了沉默。」島民們稱,「但冷水團事件後,獐子島高層仍然沒有認真經營公司,走上了繼續欺騙投資者的路,如此下去遲早會將公司置於死地,獐子島集團如果垮了,那島民也就失去了賴以生存之本,為了長遠考慮,我們2000人一起發聲揭發。」獐子島居民告訴無界新聞記者。

12月28日,無界新聞就島民上述舉報的問題致電獐子島集團董秘孫福君,孫福君要求記者以簡訊形式告知,但截至發稿時,獐子島集團未作任何答覆。

無界新聞還先後致電、簡訊採訪獐子島鎮政府黨委書記張春利,後得到獐子島鎮宣傳委員趙先生的回覆稱:「無法確定記者身份,同時該採訪沒有得到縣委宣傳部的許可,不方便作答。」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在接受無界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獐子島居民舉報內容為真,就意味著獐子島集團2014年冷水團事件的公告內容並不屬實。《證券法》對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義務披露人的信披要求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冷水團受災區」的蝦夷扇貝絕收表述為自然災害如果不是事實,與《證券法》的基本要求是相悖的,一旦公告被監管部門認定有假,則獐子島便有證券欺詐的嫌疑,並且涉嫌虛假陳述。

臧小麗律師進一步指出,倘若舉報內容屬實,獐子島集團涉嫌違規的公告可能不單單是2014年10月30日晚的冷水團災害公告,還會涉及到公司此前所披露公告的真實性,蝦夷扇貝不見了的原因真如舉報者所言系「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那麼公眾就會進一步對上市公司此前存貨數據或者業績的真實性提出質疑。鑑於本次舉報不僅涉及到參與舉報的2000多位獐子島島民,也關係到上市公司若干眾多投資者的知情權和經濟收益。建議證券監管部門乃至地方公安機關進一步核查。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無界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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