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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追責 比清末一大案 天上地下

—楊寧:呼格案追責結果請比照清末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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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餘杭知縣劉錫彤則被判處流刑,仵作沈祥及其他相關的30多名官員被革職、充軍或查辦,浙江巡撫、學政等主官100餘人,被革除頂戴花翎。呼格案追責公示的27人,只提到了他們在製造呼格冤案時的職務,而沒有提供他們的現任職務或情況。除一人因涉嫌職務犯罪另案處理外,其餘人等均只受到了紀律處分,無一人被降職、免職,更無一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2月1日,內蒙古官方公布了呼格吉勒圖冤死案的追責結果,在公檢法被追責的27人中,除一人因涉嫌職務犯罪另案處理外,其餘人等均只受到了紀律處分,無一人被降職、免職,更無一人被追究刑事責任。且公示的27人,只提到了他們在製造呼格冤案時的職務,而沒有提供他們的現任職務或情況。對於這樣的處理結果,不僅呼格吉勒圖家人表示「不能接受」,網絡上也是一片指責之聲,有網民表示「這樣的追責結果是對生命、法律的踐踏,讓國民太心寒了」。亦有專家認為,這樣的追責結果偏輕,部份人應承擔法律責任。

那麼,究竟是內蒙古哪個「有關機關和部門啟動了追責程序」?對於將矛頭指向自身,內蒙古政法委立即予以否認,顯然不願承擔責任,而從追責結果公示的內蒙古法院網站看,追責部門很可能是內蒙古高級法院。有意思的是,在被追責的27人,曾在一審判決書中擔任代理審判員的宮靜,現在是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民四庭庭長;另一代理審判員胡爾查,現任呼市中院執行監督庭庭長;二審期間負責此案的審判長楊小樹,現在是內蒙古高院副廳級審判員。這就好比追責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如何能讓受害人家屬和老百姓滿意?

或許,在有關部門看來,將這27人免職或給予刑事處罰,對他們的生活會產生重大影響,也不利於以後的執法,畢竟他們執法與當時的環境和體制有關,但這也不過是藉口罷了,但凡他們良知尚存,珍愛生命,就不會鑄成這樣的大錯。正是當年他們的不負責任,正是他們的草菅人命,讓一條鮮活的生命無法挽回,讓生者一直活在悲痛中,這樣的慘劇如何可以用金錢化解?而且這樣的追責開了一個很不好的頭,這是否意味著同樣蒙冤23年、剛剛被無罪釋放的陳滿等案件的追責也會如此?

我們不妨將呼格案追責結果與清朝末年的一大冤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的相比照。清朝同治年間,舉人楊乃武與葛品連之妻、人稱「小白菜」的葛畢氏被懷疑通姦殺夫,在嚴刑逼供下,楊乃武被迫承認罪行,楊被判斬立決,葛畢氏被判凌遲處死。楊家幾番上告,幾審下來依舊是維持原判。最終,在驚動了兩宮皇太后和恭親王奕訢後,案件在光緒二年又一次重申。在刑部任職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錄》說法,證實葛品連並非毒發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頭表面發霉

震驚朝野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至此宣告終結,楊乃武與葛畢氏無罪出獄,但因在獄中多次被嚴刑逼供,已是一身傷殘,而且連功名也不能恢復。涉案的餘杭知縣劉錫彤則被判處流刑,仵作沈祥及其他相關的30多名官員被革職、充軍或查辦,浙江巡撫、學政等主官100餘人,被革除頂戴花翎。

兩相對照,給出如此追責結果的內蒙古有關部門,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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