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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女孩深夜遭官二代法警踹門拉走 18天後屍體被發現

陝西省吳堡縣一名23歲女子,在被當地法院一名法警半夜強行拉上一輛豐田車後,就再也沒有回來。18天後,她的屍體在距墜河現場一百多公里處找到。

案發近一年,由於辦案機關始終未公布案情,引來坊間多種猜測。即使公安部門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法警取保候審後,黃河兩岸的柳林縣和吳堡縣警方,都認為案件管轄應該是對方——

2016年2月13日,大年初六。這一天也是薛艷鳳的生日。如果她還活在人世間,這一天她正好24歲。

前一晚普降大雪,汽車時速只有五六十公里。順著吳堡縣境內的沿黃公路,2月14日下午3點,記者終於找到了薛艷鳳家,一個距縣城約30分鐘車程的小山村。此時,薛艷鳳的父母正和村里人打麻將。

17歲已當媽媽的農家女

薛艷鳳的父親薛耀清,58歲,母親尚思蘭,47歲。這對夫婦有3個孩子,薛艷鳳是個女孩,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

輟學後,薛艷鳳到縣城一家電腦培訓班,雖然對電腦興趣不大,但她在這裡意外收穫了愛情。一個大她兩歲的男孩走進她的生活,這名張姓男孩家在山西省柳林縣軍渡鎮,當時在學習駕駛工程車。

雖然聽起來兩人家鄉橫跨兩省,其實就只隔了一條黃河。黃河東岸是柳林縣,西岸是吳堡縣。

當地22歲的宋女士說,由於隔河相望的柳林縣經濟遠超吳堡縣,所以,當地很多女娃都以能嫁到柳林縣為榮。兩人戀愛不久,16歲的薛艷鳳就和18歲的小張結為「秦晉之好」。因為兩人都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一直未領取結婚證。

「結婚」第二年,17歲的薛艷鳳當了媽媽,他們第一個女兒出生了;又過了兩年,薛艷鳳生下了第二個女兒。

生下二女兒後,薛艷鳳和小張的關係開始越走越遠。

「媽媽被壞人殺死了」

2016年2月15日,記者幾經周折,來到薛艷鳳「前夫」小張的家裡。小張的家位於軍渡鎮街道上。敲了半天門,小張的母親才打開門,炕上一對女兒正在玩耍。

她們正是薛艷鳳的孩子,大女兒7歲,小女兒5歲。問起她們的媽媽哪裡去了,小女兒說是被壞人殺死了。大女兒竟然補充說:「媽媽被壞人殺死十幾年了。」

奶奶說,小孫女生下70天,就由她撫養。後來,薛艷鳳雖然和小張分開了,但她常過來看看女兒,每次來都會給女兒買一些東西。

兩人為什麼分手?孩子奶奶說,她也不知道,反正「兒媳婦」當時挺好的,也說不上原因。

小張姊妹7人,小張是老六,其他的都是女娃。姊妹7人中,小張的四姐和他走得最近。

2月20日,小張的四姐說:「我是和弟媳婦走得最近的人,這個女孩性格非常好,對人也特別好,哎,還是離婚了。」小張的四姐認為,是兩人「結婚」太早,年幼無知造成的。

而此前,薛艷鳳的母親認為,是小張在外面找了相好的女人,女兒才決定「離婚」。對此,小張的四姐予以否認。然而不久,小張再婚,他的第三個女兒隨之降生。四姐也一直在幫他照顧此前的倆女兒。

小張的四姐說,目前肇事法警已經答應給兩個侄女賠償,「賠償金不久就會到位」。

女兒跳進了黃河

從2012年開始,擺脫了原先的「婚姻」後,薛艷鳳開始追求新的生活。當年她才20歲。

薛艷鳳最終認為美甲是適合自己的工作。她開始在蘭州學習美甲,隨後又去北京打工,尚思蘭說,女兒在北京也是從事美甲工作。

通過薛艷鳳的微信朋友圈,華商報記者注意到,薛艷鳳常常也是在朋友圈發些心靈雞湯,曬曬美顏照片,提到最多的就是自己的「美甲」。

朋友圈照片裡的薛艷鳳,有一張姣好的面容,瓜子臉,披肩長發黃紅相間,雙手是艷色的美甲。

在朋友圈內,她對自己的兩個女兒隻字不提。她微信上給自己起的網名是——寒心。

2014年底,薛艷鳳從北京回到吳堡縣。此前尚思蘭在縣城租住了一間民房,每天推著三輪車賣碗托(當地一種小吃)。2015年過年過後,薛艷鳳就住在這間民房裡,開始自己創業。

記者根據對其母親和一些人的採訪,大概還原了薛艷鳳的工作。

她主要是經朋友介紹,給新娘化妝、美甲,誰家有喜事,她就前往幫忙,賺一些生活費。但是,當地一位媒體人卻透露,薛艷鳳實際是在從事其他行業,對此,華商報記者採訪中沒有得到核實。

3月份的陝北依然能感覺到寒冬的氣息,在尚思蘭看來,2015年最冷的日子是3月19日。這天下午約4點左右,尚思蘭的手機響了,隱隱約約聽到對方說,薛艷鳳跳進了黃河。

當天打電話過來的是一個叫慕明清的男子,他說,自己侄兒叫慕祥偉,在和薛艷鳳談朋友,不知道為何薛艷鳳跳入黃河了。

尚思蘭說,此前女兒從未提及談過男友。

薛艷鳳的叔叔薛長青說,當天下午2點多,他也接到了村里一個叫任起生的電話,任起生詢問「鳳鳳」是誰家的姑娘,因為「鳳鳳」跳黃河了。薛長青當時心裡就一咯噔,因為自己侄女薛艷鳳的小名就叫「鳳鳳」。

尚思蘭一個接著一個電話打給薛艷鳳,電話還通著,最後一個男子接了電話。

半夜踹掉門的法警「男友」

接電話的是山西省柳林縣警局軍渡派出所的警察。

尚思蘭和丈夫租車趕到了軍渡派出所,已是夜幕降臨。尚思蘭在派出所嚎聲大哭。警察開始給她丈夫做筆錄。

警察告訴他們,薛艷鳳的男友慕祥偉到派出所報案稱,薛艷鳳在3月19日凌晨在柳林縣境內跳入黃河。

薛艷鳳的家人給記者提供了一些錄音和書面材料,上面記錄了薛艷鳳生命中最後一刻的遭遇:

3月18日晚上9點多,薛艷鳳接到慕祥偉的電話,慕祥偉叫薛艷鳳吃飯。吃飯的時候慕祥偉和一個綏德縣的朋友喝了酒。到了晚上11點,薛艷鳳和同學李×麗準備離開,慕祥偉那個綏德縣的朋友不想讓這些女孩離開。薛艷鳳跟慕祥偉打了招呼後還是離開了。

根據材料顯示,薛艷鳳走出飯店後,和李×麗、李××(薛艷鳳新認識的女性朋友)一起商量,去薛艷鳳母親租住的房屋留宿。3人往回走的時候,慕祥偉追了出來,他讓薛艷鳳和他一起走,被薛艷鳳拒絕。隨後,3人回到薛艷鳳的房子關門睡覺。

3月19日凌晨1點多,慕祥偉一腳(有的說兩腳)將門踹倒在地上,進來後拉薛艷鳳起來,薛艷鳳要穿衣服,慕祥偉一把將薛艷鳳的衣服扯掉,「穿你媽的×,跟爺爺走了不」。李×麗看到慕祥偉拽著薛艷鳳的頭髮,將她從炕上往下拉,李×麗嚇得趕緊給男朋友亮亮打電話,亮亮到來後,薛艷鳳已穿好睡衣。

亮亮一把抱住慕祥偉,慕祥偉推開亮亮大罵,「老子一兩次給你面子就行了」,接著慕祥偉把穿著睡衣、拖鞋的薛艷鳳帶走了。

李××隨後害怕地離開了,亮亮和李×麗安好門,兩人一直留在房內直至天亮。華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這裡距吳堡縣警局一派出所不足100米,遺憾的是薛艷鳳的3個朋友當時沒有一人報警。

2016年2月21日,記者電話中採訪亮亮時,他說已經給警方多次做過筆錄了,他不願意再提起。

外界有傳聞薛艷鳳和慕祥偉認識僅僅十多天,並非男女朋友,對此亮亮不願意回答。

隨後,薛艷鳳昔日一位鄰居的回憶,「門不是被踹開,而是被踹掉了」。

這位鄰居也聽到了那句話,「穿你媽的×,跟爺爺走了不」。當晚發生事情的時候,這個宋姓鄰居正好玩著手機,他當時看了一下時間,1點20分。

這位宋姓鄰居判斷,當晚踹門的男子應該喝醉了。他告訴華商報記者,沒有警察找過他取證。

18天後清澗縣找到屍體

尚思蘭稱,案發後慕祥偉告訴她,當晚他開車將薛艷鳳從吳堡縣拉到了黃河對面的柳林縣黃河邊,薛艷鳳說她要下車小便,不知道為何就跳河了。

尚思蘭還說,慕祥偉告訴她,當時慕祥偉跳入黃河游泳大約1公里去撈人。對此尚思蘭表示懷疑?

「只要慕祥偉當著我的面,現在跳入黃河游泳1公里,這個事情我就算了」,尚思蘭表示要和慕祥偉打賭。尚思蘭一直認為女兒性格開朗,不是那種動不動就尋死覓活的人。

記者站在薛艷鳳跳河的現場看到,此處地勢非常平緩,要跳河必須是當晚要將車開到河床,然後走進黃河很長一大截,河水才能將人淹沒。

而根據附近一些居民以及一些研究黃河水文的專家稱,2015年3月19日前後,河水猛漲,水流也比較急,水溫刺骨寒冷。

慕祥偉和薛艷鳳家都組織大量的人沿河兩岸或在河間尋找,還印了大量的尋人啟事,沿黃河兩岸向下游散發。

警方最終確定,薛艷鳳離開房子時穿的棕色豹紋棉睡衣,內穿黑色胸罩和內褲,腳穿棗紅色全包棉拖鞋。

2015年4月6日,薛艷鳳的家人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說在清澗縣發現一具女屍。

薛艷鳳家人趕到後經過辨認,確實是薛艷鳳。隨後,陝西省清澗警方和山西省柳林警方都趕到現場。發現屍體的地方距柳林縣軍渡鎮薛艷鳳墜河處,相距百餘公里。

薛艷鳳的家人說,當時屍體胸罩和內褲都在,睡衣已經不見了。死者身上有很多傷痕。法醫鑑定的結果是薛艷鳳排除他殺,系「溺水死亡」。

去年4月底,慕祥偉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採取強制性措施。薛艷鳳的一位親屬說,屍檢時他在現場,當時法醫沒有發現死者體內有水,「沒有水怎麼是溺水死亡的呢?」

死者家屬曾要求二次鑑定,但最終沒有啟動。原因警方和死者家屬均認為在於對方。

達成百萬元的賠償協議

薛艷鳳的家屬說,有人在大街上突然看到被刑事拘留的慕祥偉,一問警方說將慕祥偉從刑事拘留改成了取保候審。

案件一段時間似乎沒有進展,薛艷鳳的家屬多次到柳林縣警方詢問,但一直沒有結果。

然後他們就去柳林縣檢察院找檢察長,「奇怪的是,剛找了檢察長第二天慕祥偉就派人和我們談賠償的事情」。

最終,在村里中間人的協調下,慕祥偉答應出107萬給予賠償。但是,在賠償了60萬元後,剩下的47萬元,慕祥偉遲遲不給。

尚思蘭甚至認為,女兒不是溺水死亡的,她懷疑女兒是被殺害後拋屍到黃河的。

尚思蘭同時不相信慕祥偉能和女兒談戀愛。「人家慕祥偉是國家正式工,是法院法警,其叔叔又是法院的副院長,而且慕祥偉家和另外一個叔叔家在當地開的有很大的賓館。不管是家庭背景還是經濟能力,一個離過婚而且生過兩個小孩的農家女,人家慕祥偉能看上嗎?」

2016年2月15日,華商報記者來到吳堡縣法院採訪,法院紀檢組長李芳富說,慕祥偉確實是吳堡縣法院的法警,由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已對其停職。

在法院法警的辦公室門口,慕祥偉的名字已被鏟掉了。

而薛艷鳳的家屬調查發現,慕祥偉此前似乎有過前科,幾次惹事被公安機關打擊過,而且在榆林市發生過酒後毆打交警的事件。

記者想就此向李芳富核實,被李芳富拒絕了。

當天,記者致電慕祥偉,聽說是記者要採訪,他拒絕了。

吳堡縣法院副院長慕明虎告訴華商報記者,慕祥偉確實是自己的親侄子,是部隊復員後安排到法院工作。慕明虎稱侄子今年二十四五歲,此前沒有其他違法亂紀的事情。「但是,這次出事確實丟臉」。

2月15日,山西省柳林縣警局刑事偵查大隊長王勝利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當晚是薛艷鳳自己上的車,但是,確實慕祥偉和薛艷鳳發生過肢體衝突。目前慕祥偉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取保候審。

對於案件為何沒有移送檢察院,王勝利說,柳林縣檢察院認為,此案應該歸吳堡縣警局管轄,當然,發現屍體的陝西省清澗縣警局也有權受理。王勝利說,他們多次和吳堡縣警方交涉,吳堡縣警方都不願意捕手。

吳堡縣警局刑事偵查大隊長劉軍琪說,柳林縣警方沒有給他們移交過案件,此案本來就應該歸柳林縣警方管轄。即使要移交,也必須經過兩地警方共同的主管上級指定,兩縣共同的公安主管部門就是公安部。

慕祥偉60萬元的賠償款到了後,薛艷鳳就被「許配」給了一個因車禍死亡的男子。這種配陰婚的現象在當地並不罕見,男方家屬給了女方家8萬元。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華商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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