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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人持綠卡頻繁出入境 或惹麻煩

—律師:回美證過期前入境 美國境內要有關聯 不要填I-407表

不少在美華人拿到綠卡後,由於各種原因頻繁回國,這樣在入關時可能會遇到麻煩,有人被沒收綠卡,還有人稀里糊塗簽字放棄了綠卡。怎樣才能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呢?

移民律師劉汝華介紹說:「我有一個客人回中國,去廈門大學讀書,需要兩年的時間,他一定會辦一個回美證。每次都是在回美證過期之前回到美國,從來沒有麻煩。」

劉律師這裡提到的回美證,是指再入境Permit(重新入境許可),對應I-131表格,通常有效期是2年,表明你雖然需要長時間離開美國、但沒有放棄綠卡身份的意願。

不過劉汝華律師說只有回美證還不夠,「即使有回美證,但在美國境內沒有任何關聯也不行。比如說,你在美國境內有沒有其他有公民或綠卡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的關聯,在美國境內有無駕照、個人銀行帳戶或共同帳戶,是否報稅,有沒有住房證明等,這些都是你和美國社會不可失去的關聯。」

如果離開美國時間過久,並且沒有和美國有關係的證明,邊境移民官可能會認定你沒有在美國長期居留的意願,就可能會沒收你的綠卡。

不過沒收綠卡有程序要求,要去移民法庭上庭,跟法官解釋,到底想不想留在美國,是否能證明你有長期留在美國的意圖。

劉汝華律師提醒說,有時移民官會給你一份「I-407表格」讓你填寫,一旦填完,邊境移民官蓋章後,就表示你同意放棄永久居民身份,身份就沒有了,「如果你不簽,你說我不同意,移民官一定會讓你進來。他可以沒收你的綠卡,但是你的永久身份還沒有被取消,直到移民法官作出最後決定。」

遇到這種情況,雖然馬上找到律師不容易,但一定別忘了你有要求翻譯幫助的權利。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大紀元特約記者李蘭紐約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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