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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曉輝: 郭伯雄怎麼判,關鍵看供出大老虎

—原題:郭伯雄會判的比周永康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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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罪名縮減外,郭伯雄雖然符合「數額特別巨大」,但通告中並沒有提及「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因此,可以肯定的是,郭伯雄不會被判死刑,甚至死緩也不太可能,最有可能的是同周永康一樣的無期徒刑,這也是中南海可以接受的刑期,畢竟郭伯雄在軍隊內部還有一些餘黨尚未肅清。如果是低於無期徒刑,那最可以接受的解釋是郭伯雄供出了其幕後的「大老虎」。

在幾日前網絡突然曝出一些單位傳達關於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違紀違法案及教訓通報的新聞,並引發外界猜測郭伯雄案或許有了結果後,4月5日,中共官媒證實,中共軍事檢察院已對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在軍事檢察院的通告中稱,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或調整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郭伯雄對涉嫌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這份通告中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是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二是郭伯雄對受賄罪「供認不諱」。也就是說,官方指控郭伯雄的罪名只有一個:受賄,而郭伯雄對此也表示認罪。

這樣的罪名與去年海外媒體報導的郭伯雄的罪名,如搞「攻守同盟、毀滅文件和有關罪證」,與徐才厚買官賣官,與被調查的部下搞串聯活動,轉移不法資產,給徐才厚通風報信,篡改軍事訓練、考核數據,參與江澤民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顯然相差很遠。從北京當局只坐實其受賄的罪名看,郭伯雄應是被有意縮減罪名,而這種結果可能是郭有「坦白、認罪、悔罪或立功等」表現。這大概也是郭伯雄「認罪」的原因,即不涉及其他問題。

那麼,有消息稱受賄8000萬的郭伯雄會被怎樣判呢?

不妨先比照下徐才厚和周永康被移送審判時的通告。徐才厚也是受賄,但兩次提及「數額特別巨大」,其也表示認罪;而周永康的罪名除了受賄「獲取巨額利益」外,還有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泄露中共和國家機密以及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等。這兩個人一個在審判前死了,一個被判了無期徒刑,而以周永康上述罪名只被判了無期徒刑,其重要原因應該是供出了背後的大老虎江澤民和曾慶紅

中共《刑法》規定,貪污、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但由於目前貪官動輒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按照以往的規定,幾乎每個貪官都該殺,但從近三年的判案看,卻沒有判死刑的。2010年之前,貪600萬元以上,多被判死緩。2013年之後,貪1000萬元以上,多被判無期。

不過,2014年11月,中共人大為解決這個困境,特意立法刪去了對貪污受賄犯罪規定的具體數額,以「彈性區間」取代現行以「固定數額」為基礎的貪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規定了數額較大或者情節較重、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三種情況,相應規定三檔刑罰,並對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保留適用死刑。

顯然,除了罪名縮減外,郭伯雄雖然符合「數額特別巨大」,但通告中並沒有提及「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因此,可以肯定的是,郭伯雄不會被判死刑,甚至死緩也不太可能,最有可能的是同周永康一樣的無期徒刑,這也是中南海可以接受的刑期,畢竟郭伯雄在軍隊內部還有一些餘黨尚未肅清。如果是低於無期徒刑,那最可以接受的解釋是郭伯雄供出了其幕後的「大老虎」。

但無論郭伯雄的刑期是無期徒刑還是15年,一方面昭示著善惡有報的天理,一方面也預示著其大後台江澤民脖子上的絞索已是越收越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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