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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之後 李鵬之死又震驚中國

華東理工大學研二學生李鵬,在導師張建雨的工廠內做中試放大試驗時發生爆炸而身亡。老師曾是人類靈魂工程師,曾視金錢為糞土、不為三斗米折腰,但在江澤民「悶聲發大財」的引導下,全民向錢看,連教育這塊最後的淨土也未能倖免。謊報科研成果、侵吞科研經費、學生成了賺錢工具等金錢至上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樣的老師能培養出什麼樣的學生,這樣的學生又能給社會帶來什麼,教育都這樣了,國家還有希望嗎?阿波羅網摘要

華東理工大學的研究生李鵬,死在該校副教授張建雨開設的簡陋工廠里。張建雨是李鵬的碩士導師。

爆炸原因目前尚不明晰,據悉張建雨已被刑拘,華東理工大學則表示,對教師在外開廠完全不知情。

根據研究生教育制度,學校、研究生與導師的關係乃是基於自願和選拔,並且因教育的特殊性,負有某種社會義務和道德責任。但現實中這種關係扭曲久矣。

大學考評教師,主要考評他們拿項目的能力和發表論文的數量,教師抱怨很多,此為學校和教師關係不正常;但教育主管機構考評學校,標準也是如此,所以學校也反過來依賴能拿項目和能發論文的教師,此為教育管理制度不正常。老師抱怨研究生招生制度不合理,招生和培養近乎賭博;學生抱怨老師濫用學術權力,以參加研究項目、發表論文和順利畢業為要挾,迫使學生為自己干私活,甚至剝奪學生的科研成果,或讓學生在自己開設的企業里充當廉價勞動力,此為師生關係不正常。

對這種不正常的情況,目前的教育制度似乎束手無策。事件當事人所在的華東理工大學規定,除學校委派外,教師不得在校外的企業中兼任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執行董事等重要職務,個人不得作為法定代表人開辦公司。張建雨獨資開設公司,但將法定代表人從自己變更為其兄長,便可輕巧地規避此規定。2014年,教育部規定「禁止院(系)、教師違規利用學校資源興辦企業」。但這個規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而不是保護師生關係、防止利益衝突及保障學生利益。

以人事或資產管理的思路來管理高等教育,結果就是大學、教師、學生和教育主管部門都頗多不滿。就在這種誰都不滿意的情況下,李鵬死了。

矛盾千頭萬緒,出路眾說紛紜,但事有輕重緩急。除了李鵬,還有很多學生在沒有選擇權的情況下,在老師的企業中充當廉價勞工,其勞動力價值也無法體現在工資,甚至基本的生產安全條件當中。我們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當務之急。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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