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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眼鏡副所長震驚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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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雷洋案有了最新進展。重案組37號獲悉,今天上午10時20分,北京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警察邢某某等五人進行立案偵查。幾乎同時,北京市警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10時25分發布消息表態將配合檢方偵查。(新京報)

5月7日至今,雷洋已離開這個人世24天了,就在這春夏之交之際,雷洋案有了最新進展,涉案警察被拘,正義走向了人們心頭,法治走向了更高台階。這的確值得點讚,畢竟人們等了太久,尤其對死者家屬來說,恐一日三秋;這的確值得喝彩,畢竟真相越來越近,特別對法治建設來說,人們更充滿信心。

人們期待正義出席,正義已經昭昭,先有習總書記和公安部長的系列執法規範化建設指示,亦有北京市警局官方微博的「不護短」宣言。接下來,就是雷洋案真相大幕的揭開,就是我們的公安機關在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繼續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有個成語叫人命關天,有個成語叫蛛絲馬跡,有個成語叫明察秋毫。作為一個普通公民,倍感有責任對這起震驚全國的「公共事件」去關注,因此繼續吐點「蛛絲馬跡」之論,目的是希望我們的檢察機關「明察秋毫」。我的「蛛絲馬跡」仍是先前在微博所說過的(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別人說濫了的)。

其一,那位刑副所長曾對媒體解釋說「跨區抓嫖」的意思就是警方早有部署,一段時間內已成常態。那麼他能否證明他們經常到哪裡「跨區抓嫖」?——哪裡的警力不足或者說「黑不下臉」需要他們不按「資訊化」的要求不持執法記錄儀、反帶多位沒有執法權的輔警去「跨區抓嫖」?

其二,那位刑副所長對媒體說「現場很亂很複雜」。既然如此,他們是怎麼有時間和手段讓死者交代出200元「嫖娼」的?按照描述,雷洋從始至終激烈反抗又怎能交代「嫖娼」?若交代了就說明已經認可警察、已經「舉手投降」了,怎麼還會繼續反抗?難道高材生不懂罪不至死?更何況足療女說他是「打飛機」。而「打飛機」又怎能交代出個「嫖娼」來?如此前後矛盾,叫人不解。

其三,足療女的大概意思是憑雷洋戴眼鏡,就認定他是「打飛機」的那個人,這個是否有點令人震驚?難道僅憑戴眼鏡就可以認定一個人打飛機嗎?那位刑副所長還戴眼鏡呢!眼鏡雖然是秋毫,但辦案從來都需要明察秋毫。所以我震驚於「眼鏡之說」,所以,我內心盯住了那位戴眼鏡的刑副所長。——他平時也戴眼鏡嗎?若平時也戴,不影響辦案嗎?譬如那天他和雷洋那樣激烈的身體接觸,他一定沒戴眼鏡吧?若其平時不戴,而記者一來採訪時就戴上,我不得不想像他會不會像某些「貪官」那樣用「文質彬彬」來遮掩什麼?畢竟他是這起所謂抓嫖的現場指揮者,畢竟事後他有過「占領網絡」「先聲奪人」,極力卸人命之責的嫌疑。

而眾所周知,但凡貪官落馬前都是一副文質彬彬、正襟端坐、道貌岸然的樣子。由此,對抓嫖抓出人命的「眼鏡副所長」,我該不該這樣質疑呢?也許我的質疑幼稚可笑,可我從來就是這樣一個幼稚的人。當然,我質疑的同時,看到更多的是人警察察向好的一面,需知,哪個行業沒有犯錯誤的?不能一丑遮百俊。——如果沒有整體好的人警察察隊伍,我們的社會就不可能這樣安定美好。

儘管接連幾個案例讓你我他擔憂「安全感」,擔憂「警權濫用」,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正因為警察隊伍存在不足,習總書記和孟建柱書記以及我們的公安部長才及時的作出指示和表態,要求從嚴治警。而涉案警察被拘,也充分說明「去者」絕不會蒙冤,中國沒有法外之地。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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