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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總與名媛偷吃 女方老公直播捉姦違法?

  6月4日,微博帳號@芒果台女漢子等爆料稱,某傳播集團老總與藝術圈名媛偷情,遭女方丈夫捉姦,還被逼在朋友圈直播整個過程,隨後這條消息被眾營銷號紛紛轉載,引來了眾多網友的圍觀。

  其實在面對類似事件時,人們往往由於當事人的「姦夫淫婦」身份而進行了圍觀的自我豁免,在這種心態下,看熱鬧甚至將捉姦視頻當成微信群福利,都變成了社會共識。平素再理性悲憫的人,在這種時候,往往還是抱著自作孽不可活的心態快樂地圍觀他人的家務事。

  因此捉姦成了當代社會的情緒公約數:反正怒罵狗男女就對了,只要沒鬧出大事,反m正大家會同情被背叛者。也許是大家已經開始喜歡用道德審判來互相警醒和指責,但可惜,違法捉姦這種藉助道德和情感之名侵犯私權的行為,被大家選擇性忽視了。

  也許是愛情里傷得太多,也許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小三的傷,總之,被捉姦人士的隱私、生命安全、人身自由甚至是名譽權,都被大家一起踩在了腳底下。因此,現在盛行於輿論場中的捉姦,純然是一場道德領域內的泄憤運動:只以報復傷害對方為目的。

  從理性層面上,捉姦是為了取證,在離婚訴訟中占據優勢。人民律師提示根據我國相關司法實踐,女方想證實男方不忠的途徑有兩條:一是以合法渠道「捉姦」在床,即發現配偶與人開房後立即撥打110,交由警方處置;二是可向法庭申請調查,由法庭調取相關錄影證據及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鎖定婚外情。

  在本案中,兩人是被「捉姦在床」不假,但一是,在他人住宅、賓館內收集證據並強迫當事人上傳朋友圈,涉嫌侵權;二是,捉姦人捉姦後也並沒有立即撥打110,交由警方處置,而操作手法不當也會導致證據失效。

  同時人民律師還提示在捉姦上也存在著很多法律風險:比如捉姦踢開房門,很有可能構成「非法入侵」;或是毆打他人,不論傷輕重均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輕微傷可能要行政處罰,輕傷構成犯罪;還有捉姦視頻的拍攝也可能會由於各種原因,會被認定為「非法證據」,不能作為審判的定案依據。

  而關於此次事件,6月5日,當事人委託律師事務所發函,聲稱此事是假消息,並要求@芒果台女漢子和@金融八卦女兩個營銷號刪微博和公開道歉。聲明最後還強調,律所會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在內的一切法律手段。

  律師認為,面對情感危機,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尊重他人的隱私和權利,才是理智的做法。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搜狗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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