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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稱微信、QQ群成員違法群主擔責遭炮轟

中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近期通過微博發通告稱,「群成員群內違法群主可能擔責」,「如果你身為群主常常不在微信,不『盡責』,萬一有人在群里做了違法的事了,你可能就因為『失職』被處罰了」。網民對此大表憤怒,認為公安在以連坐方式,限制言論。並舉例,在茶館喝茶,語言「出格」,難道要茶館老闆擔責嗎。律師認為,公安的這則通告無法律依據。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微博通告。(public domain)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微博通告。(public domain)

網民「失言」,群主按「失職」論處。(public domain)

相關消息被報紙轉載。(public domain)

相關消息被報紙轉載。(public domain)

中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近期通過微博發通告稱,「群成員群內違法群主可能擔責」,「如果你身為群主常常不在微信,不『盡責』,萬一有人在群里做了違法的事了,你可能就因為『失職』被處罰了」。網民對此大表憤怒,認為公安在以連坐方式,限制言論。並舉例,在茶館喝茶,語言「出格」,難道要茶館老闆擔責嗎。律師認為,公安的這則通告無法律依據。

中共警方正在進一步加強對網絡言論的控制。繼不久前要求黨員幹部申報自己的微信和QQ群之後,公安部刑事偵查局6月3日通過微博發通告稱,「群主注意!群成員群內違法,群主可能擔責」,聯絡朋友,同一個圈子組個群,同一興趣愛好再組個群,有事沒事都在微信…但是,也得給微信群主們提個醒,如果你身為群主常常不在微信,不"盡責",萬一有人在群里做了違法的事了,你可能就因為「失職」被處罰。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等多家媒體,網站均轉載上述消息,提醒群主注意。

一位蒙古族網民6月7日對記者說,按照警方的邏輯,在茶館喝茶,在咖啡廳聊天,只要涉嫌違法,這些經營場所的負責人都要擔責:「關於微信群,群員違法,群主連坐,好比在茶館喝茶,喝茶的茶客出事,難道要茶館的老闆承擔責任嗎,這分明是一種連坐的作風,不僅去情理、不合民意,不符合法律的做法」。

目前,中國網民的聊天工具主要是微信和QQ,公安提及的群主,指上述兩個聊天群。網民對警方發出「群成員群內違法群主可能擔責」表示憤怒。網民「菊花變成向日葵」發帖稱,騰訊是發行軟體的,要不要負責,騰訊是不是監管不利。網警身為有關部門,你們有負起你們監察的責任嗎?公務員犯罪,領導監管不力應不應該處罰?網民「仰望星倥mdx」稱,建議註銷微信、微博網際網路,嚴禁手機銷售改為公用電話通訊,可以防患於未然,微信的群主每天24小時盯著微信圈,可能嗎?還稱,這是搞連保連座「誅聯九族」。

另一位網民趙先生對記者說,當局對網際網路控制極其嚴厲,現在又採取連坐方式加大處罰範圍,是無視法律的行為:「在網絡上,有網警、有監管,網民知道(消息)一發出了就把你抓住了,你(網警)立功,但如果發出來的(消息)已經有很多人都看到或轉載的時候,網警才發現,這個是不是網絡平台的監管第一要負責,第二,網警是不是要負責,網警的領導是不是要負責?我覺得有點可笑,現在的法律,警察無邊無際,最後他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時候,已經是沒有法律,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不少網民認為,公安此舉是在封殺批評政府的言論。河南律師姬來松6月7日對記者說,警方的通告沒有法律依據:「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就像一個茶館一樣,茶客喝茶,說了一些不合時宜的話,不可能讓老闆承擔負責,所以這個群主還不如茶館老闆,開茶館的老闆還收一些費用。群主對會員的約束還沒有茶館老闆對茶客的約束大。網上的言論是不是違法,是公安機關應該做的事情。如果你要群主來承擔責任,應該是一個連坐。這個沒有法律依據」。

本台上周曾報導,北京市某街道辦向黨員幹部下發的一份「黨員幹部參與微信群、『QQ群』報告表」,除了要求填寫個人姓名、出生日期、文化程度及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外,還要填寫個人所在的微信和「QQ群」帳號及管理員姓名。有分析認為,當局此舉表明目前無法完全掌控網絡言論。

特約記者:喬龍責編:嘉華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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