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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破空:誰是賣國賊?

—--關於中國的100個常識(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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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中共的人,被中共冠以「賣國賊」。信仰普世價值的人,被中共辱罵為「漢奸」。

其實,說到「賣國賊」,首先有一個「賣」字,手上有貨,才能言賣。賣國賊,手上需有「國」。顯然,賣國賊的角色,絕非普通老百姓所能擔當,只有那些掌握了一定國家權力和國家資源的人,才有可能勝任。當權者賣國,形式五花八門,從低級到高級,應有盡有。

官商勾結,低價變賣國營企業,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是為賣國;公權私用,壟斷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權,從中牟取暴利,是為賣國;向外商廉價批發國有土地,謀取回扣,是為賣國;對外關係中,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比如迴避他國在聯合國提出或支持「譴責中共人權迫害」案,不惜犧牲本國利益,簽署大宗採購或經濟合同,取悅他國政府,是為賣國;出於一己之私或一黨之私,拒絕民主化,封殺言論和新聞,限制司法獨立,導致監督無效,釀成腐敗橫行、貪官外逃、資金外流,是為賣國;把配偶、子女、連同貪污所得源源不斷地轉移到外國,是為賣國⋯⋯

半個多世紀前,日軍侵華,中華民族面臨生死存亡,中共大搞武裝割據,盤踞一方,消極抗日或假裝抗日,甚至與日軍或親日的汪精衛、滿洲集團暗相勾結,互通情報,彼此配合,遙相呼應,合謀削弱和顛覆浴血抗戰的國民政府,更是鐵板釘釘的賣國行徑。近代,俄國強奪中國大片領土,中國曆朝歷代當權者都不予承認,江澤民卻以一個接一個的「友好條約」,簽字予以承認,劃定為「永久邊界」,則是最新的賣國行徑。

口念「統一大業」,而心中只有政權、權力和既得利益的中共統治者,從來置國家和民族的大義於不顧,不僅通過大量貪污、侵吞和向外轉移國家資產而直接地賣國,更通過破壞「一國兩制」、變香港為中共高官的洗錢中心而間接地賣國,以及,通過打壓香港、恐嚇台灣而宏觀地賣國。

所有這些,都是大半個世紀以來,中共當權者及其大小官吏的所作所為。中共腐敗集團,是實實在在的賣國賊、人贓俱獲的賣國賊、不折不扣的賣國賊!誣陷和栽贓批評者是「賣國賊」,實際上是為了掩蓋中共自己的賣國賊身份。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傾斜的天安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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