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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屯:就他倆拉我下台

《許家屯香港回憶錄》記載:綜合「談心會」前後看來,實際上是以姬鵬飛、吳學謙為主導,要拉我下台的會。在北戴河就想發我的「通報」未遂,又變成搞「談心會」,實際上是開批判會、鬥爭會,他們還把會議內容印成不是簡報的「簡報」,向中央領導層造輿論,李先念勸我退休,趙紫陽問我同姬鵬飛的關係,都說明中共中央某些人,可能打算要我退下。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圖源:優酷視頻截圖)

一九八六年夏天,中共中央辦公廳通知我到北京開會。到了北京,辦公廳接我的人告訴我去北戴河,中央負責人正在那裡開會,姬鵬飛也去了。

我到達北戴河,先去看望姬鵬飛,他沒有對我說什麼,讓我先休息幾天。第二天,派秘書送了兩份材料給我,是準備作為發給各省市的中央文件的草稿,一是關於香港工作的,對各地去香港的人員作了一些規定,其中對港澳工委當時的工作有評論。第二個文件是中方在起草基本法時應掌握的幾條原則。我看過之後,看出第一個文件實際上是批評我們在香港的工作,是針對港澳工委,針對我的。事先一點招呼也不打,就這樣擬定文件交中央政治局討論,打算以中央正式文件的方式,把我的「錯誤」向全國各省市、各部委通報,這是很不正常的。

我上午看了文件,中午就給姬鵬飛打電話,我說:「兩個文件我看過了,對《基本法》這個文件,沒什麼意見,另一個文件,我有意見。這個文件定稿沒有?假如沒有定稿,假如在中央會議上討論,我準備發言,提出我對這個文件的看法,我請示你,這樣處理如何?」

姬鵬飛表示要考慮一下。晚上,他叫秘書通知我,他同書記處書記胡啟立商量了,明天中央開會,只討論基本法那個文件,另一個文件條件不成熟,這個會上不討論了。這件事就暫時這樣過去了。

自從我到香港工作,港澳工委升級為正部、省級,直屬中央管理,國務院港澳辦公室與香港新華分社成為同級的「兄弟機構」。按中共組織原則,地方黨委對中央部委在工作上接受指導,與王匡時期港澳工委在黨內地位相比,不同在於:廖承志個人代表中央管理,改變為直屬中央管理;王匡在日常工作上的匯報請示,不能直接上達中央、國務院,及任何中央負責人。我到任後,按組織原則,港澳工委的報告,只須報中央或國務院即可,中央、國務院收文後,秘書長或常務書記、常務副總理會批給有關部門提意見或辦理。我開始幾個月也是循此處理的。以後聽到反映,港澳辦、外交部有意見,我就把對中央、國務院的匯報請示,改為「中央、國務院,並港澳辦」,如屬黨務問題,則僅向中共中央報告,如屬外交問題,則為「國務院,並港澳辦、外交部」;同時,對純屬事務性、部門性的問題,不以工委、香港分社的名義,概由部門直接向港澳辦、外交部報告請示。胡啟立曾對我說:「報告提頭(即稱謂),不必提港澳辦,我們會批給有關部門辦的。」我為緩和關係,還是用「並」報辦法處理。姬鵬飛是黨內資深黨員,我的老上司,我對他本來就尊重。他當了港澳辦主任,受中央委託,主管港澳工作,是我的頂頭上司。我有需要向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的事情,除文字報告外,口頭的報告一般都先向他匯報,聽取指示。

這些年來,在港澳工委的幹部調配上,在大陸幹部到香港新華分社工作的調配權限上,做了很大的改變,實際上改變了港澳辦的權限,他們的牴觸很大。在我們的要求下,港澳辦放棄了調配一般工作人員(科員級)權力,讓港澳工委自己處理。然而對幹部調配權,他們遲遲不放。後來中組部出面干涉,決定科級幹部由工委自己選擇、任命,護照手續由港澳辦、外交部辦理。以後又放寬到處級。最後確定,副部長一級的幹部也由工委自己提名和決定,報中組部批准;組織手續由中組部辦理,外交手續由港澳辦、外交部辦理。放寬到這一級,港澳辦的情緒究竟如何,我自然不便猜測。

從對我上任的冷漠到對深圳會議的消極對待;從視察九龍城寨引起的議論到「本子風波」的處理,我逐漸感覺,在對香港的認識和具體工作方針、政策上,自己與港澳辦、外交部存在許多矛盾,而且一直在延續和發展,雖然這個「通報」性的文件暫時不交中央討論了,事情並沒有過去。我預感,不久還將有事。

北戴河會議以後,北京與香港新聞界都傳出我要調動的消息。對這些傳言,我沒當一回事。我明白自己是超齡服務,隨時準備退休;但我一貫的總之,中央讓我在職一天,我都應盡力把工作做好。

過了兩個多月,港澳辦通知我,要召開一個負責人談心會,由外交部、港澳辦、外事辦公室,和港澳工委四個單位參加,要求工委去三個人,沒有指名,我決定李儲文和鄭華同我一起去。

我看會議參加者的名單,港澳辦是李後、魯平,外事辦公室由李鍾英參加,外交部是周南和柯在鑠,但柯在鑠請假沒出席(究竟是真有公務還是迴避,就不得而知了)。

談心會在中南海召開,由姬鵬飛主持。會議開始,姬鵬飛要我發言,我感覺會議似乎是針對我的,我就講:「我不知道要發什麼言,談什麼心,還是你們先談吧。」李後就先發言,講我在中央關係上處理不當,他沒舉什麼例子,只是把周恩來對外交工作的指示讀了一遍,大意是:在外交問題上,中央對駐外機構授權有限,大事一定要請示,不能擅自主張,李後講,香港新華分社也是個外交機構,不能違背這個原則。雖然沒有點名,實際上是指責我在這方面違背了周恩來的指示。

魯平接著發言講群眾工作,說我到香港以後,在群眾工作上,過分張揚。在有些方面,給人形成第二權力中心的感覺,把大陸的一套,搬到香港去了。

周南的發言,主要是批評我在香港工作方針報告中,關於「香港社會正在大動盪、大分化、大改組」的說法。認為這個估計不恰當,香港絕大多數人是愛國的,不存在「三大」。並說,這是毛澤東的語言,不應該用。

一上午主要是他們三人發言,看來事先有準備、有分工。下午,針對他們的說法,我做了發言,我也講了三個問題,一講對形勢的看法,二講中英鬥爭,三講統一戰線、群眾工作。

我說,「大動盪、大分化、大改組」是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開始後,香港發生的事實情況。香港人雖然對英國近幾十年的統治有不滿之處,但由於香港經濟的發展,基本上,香港人是滿意的。對中國卻存在疑慮。對於香港回歸祖國,在道理上,在民族感情上,有些香港人擁護,有些心理不用戶,嘴上說不出口。即使擁護的人,也害怕將來生活受社會制度改變的影響,心理上動盪很大。

英國不願意交回香港,搞殖民地撤退的那套辦法,實際上是對社會進行分化。香港因要收回,本身已在分化,加上英國人的動作,形成了大規模的分化。具體表現包括:相當多數人贊成英國以主權換治權的主張,不贊成我們的主張;移民人數在增加,資金外流在發展……這些都是動盪、分化深刻的現象。

從社會階層、意識形態、所謂親中親英來分析,兩極分化日趨激烈,當然也有人對雙方都不相信,離開香港。社會改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日趨表面化。

我講,對這些情況的分析,可用也可不用「大」字來形容,用了不一定不對,毛主席晚年犯過錯誤,不等於毛主席講過的話都不能引用。

對李後的觀點,我指出,香港地位同外國不一樣,它既是「外國」(因為是英國殖民地),但中國又不承認它殖民地的合法性,我們要收回主權。香港新華分社是外交機構,又不完全是外交機構。我們港澳工委在香港未收回之前,鬥爭對象主要是英國人,我們天天同英方打交道,假如像駐外機構那樣,每件事都要等北京答覆後再做,不僅你們不勝其煩,我也不要做事了。大事我會請示的,但我不可能像純粹的外交機構那樣,事事請示。

至於「第二權力中心」的說法,是否真是那樣,我們可以不必討論。我在香港也是盡力避免外人有這種印象的。但是面臨即將收回香港,作為中國派駐在香港的機構,需不需要公開做工作?既然黨中央、國務院派我出去,我就應該代表他們做群眾工作、統戰工作;當然,在方法、形式和內容上,同大陸應該有區別,但總要公開做工作。如果不公開,豈不是自縛手腳嗎?

第二天,他們要李儲文和鄭華發言。李儲文的講話,同李後、魯平、周南完全一致。後來我才知道,他到了北京,即先去看望他在上海地下黨時期的老上級副總理兼外交部長吳學謙,預先知道了這次會議的「底」,就一反常態,完全站在港澳辦一邊批評我。鄭華對我做了一些批評,也做了一些解釋。

我們三人發言之後,李後、魯平又講了話。李後發言主要是批評我,講我驕傲,對他們的意見一點都沒有接受。魯平發言講香港的主要矛盾是多方面的,有時候這方面矛盾突出,有時候另一方面矛盾突出,不能講主要矛盾是中英矛盾。

他們發言之後,還要我講,我表示時間不多,明天再講。這時姬鵬飛開口了,講了十幾分鐘,批評我在香港的工作犯了「左」的錯誤。

真是出乎意外,我意外他們會批評我「右」,卻給帶上「左」的帽子。我才意識到,他們所列舉我的「錯誤」,加上具體如九龍城寨事件,特別是「本子風波」等,都屬「左」的錯誤。(鄧小平肯定「本子風波」:「你講得對」,是這次會議以後的事。)

會後,我考慮姬鵬飛的表態,意識到這個會的不尋常,本來講是談心會,卻做了詳細的記錄,印成「簡報」,實際上是「繁報」,把每個人的發言都記下來全文刊登在「簡報」上,發給中央常委、書記處書記、總理、副總理。從發的範圍說明問題之嚴重,實際上是開了對我的「批鬥會」,他們是有備而發,是北戴河事件的繼續,我再發言已是多餘的,至少在這個範圍內是如此。我改變了主意,決定會上不再講話。

第三天的會議,一開始姬鵬飛就要我們港澳工委的三個人發言,李儲文表示完全同意姬對我的批評,也「上綱上線」,批評我犯了「左」的錯誤,並列舉了他認為我「左」的事例。鄭華僅做了一些解釋。我簡單地表示了態度,說:「我原來準備發言的,現在不準備講了,你們的意見,我考慮;但我保留我自己的看法。作為共產黨員,按黨章辦事。以後,大事我會向你們請示。你們怎麼說,我就怎麼辦。」

他們看我這個態度,知道沒有辦法繼續下去,只好怏怏收場,結束了會議。

談心會剛結束,李先念的秘書打電話告訴我,先念同志最近身體不好。我表示要去看望他。當天,我就去李家。

李先念見了我以後,沒有談這次會,寒暄一番之後就講:「你歲數不小了,辭職吧。」我回答他:「我早就想不做了,是中央要我做的。」李問:「哪些人要你做?」我講:「不久前,胡耀邦還說要我做。」李講:「假如胡耀邦要你做,你就做下去吧。」

從李先念處出來,我思索他的話應該事出有因。鄭華告訴我,當天下午,趙紫陽把他找去,仔細詢問了會議情況,在得知李儲文發言情況後,趙紫陽表示:「這樣子,他們怎麼能夠合作下去。」

我回想起這次到北京,接觸到習仲勛楊尚昆,都讚許我在香港的工作做得好,習仲勛甚至說:「有人講你是香港的鄧小平,中央很滿意。」和港澳辦、姬鵬飛的態度完全相反。我有必要在中央搞清楚。

我先找胡啟立,要找胡耀邦談話,胡啟立要我先同趙紫陽談,我就同趙的秘書約,趙沒有馬上回話給我;我想找鄧小平,但覺得這些事情太具體、太麻煩,又涉及我個人,不合適。

正在猶豫之中,恰好鄧朴方來看我。以往每次我去北京,鄧朴方都會同我見面,或是我約他,或是他主動找我。見面之後,我向朴方講了會議的情況。

可能朴方回去向鄧小平反映了。隔了一天,趙紫陽約我去談話。我知道他與姬鵬飛先談了十幾分鐘。趙紫陽首先肯定我在香港的工作,然後告訴我:「小平同志決定,要你在香港繼續工作一段。」我表示,按自己現在的想法,不想再工作下去;中央的決定我服從,我想只工作到十三大(黨的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八七年底召開)。

趙紫陽聽後一愣,沒有再說什麼,他問我:「你同姬鵬飛不是老同事嗎?為什麼關係搞不好呢?」我沒有答覆,只是笑了笑。

我對趙紫陽講,到現在為止,中央組織部沒有派第二把手,我沒有得力助手,工作有困難,同時,也需要有一個接班的人。耀邦曾經表示考慮過幾個人,後來又說不行,希望中央進一步再考慮。我還要求:工委的領導班子要再調整一下。趙紫陽同意了,讓我與姬鵬飛商量具體的人事安排,再告訴中央組織部,並要我回香港之前,同姬鵬飛談一談。前後也只是談了十幾分鐘。

談話後,我即去見姬鵬飛,告訴他趙同我談話的內容。看起來,趙同姬也是談了這些內容,因為他已經差不多都知道了。姬鵬飛聽到我講,在人事調整問題上,趙要我同他商量時,很感動地說:「趙紫陽一貫是尊重人的」,表示很滿意,我徵求他意見,讓李儲文退休,他立即同意了。

我和李儲文共事三年多,一開始對他極為信任,極為重用,幾乎言聽計從;對他的工作,我也全力給予支持。

不久新華社外事部有人向我反映,李儲文在私下批評我,甚至說,李可能想當社長。我搖搖頭,表示不相信。

吳學謙數次出國訪問,途經香港,李儲文都不告訴我,逕自去機場迎接,並陪送到深圳,不讓我接觸,我未曾懷疑,因為李儲文分工管外事,吳學謙是他業務上的頂頭上司,不和我打招呼,只以為是他的疏忽。

後來,曾在上海工作的一些老同志告訴我,他以前在上海是個「兩面派」,見風使舵,原上海市委副書記趙行志,同李在地下黨時期就一起工作,關係很好。粉碎四人幫後,蘇振華、彭沖主持上海市委,李在這一時期觀點同市委與趙行志是完全一致的,無論到什麼地方都肉麻地吹捧趙行志。可是批判華國鋒士氣,中央派陳國棟、胡立教、汪道涵主持上海市委,他們發動批判蘇振華、彭沖為首的上海市委,李儲文立刻應聲轉向,反過來公開批蘇、彭、趙。上海的老同志稱他為典型的「風派」。

他們警告我:「你要小心!」我還將信將疑。

共事一年多之後,我發現李儲文比較專長具體事務;但做領導,進行全面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並不適應。自己做可以,調動廣大幹部一起做不行。我想,這可能是與他以前長期在宗教界工作、經驗狹窄有關,我曾數次要求他拿出一個他所分管的統戰、宗教工作的規劃,遲遲拿不出來,使我深感他缺乏負責全面工作的能力和經驗。

李儲文在社會上反映大致還好,也有負面反映。國民黨政府時代,李儲文在上海徐家匯教堂當牧師,曾為現在香港事業發達的「上海幫」的某些人士或子女洗禮。這些人士私下一輪:共產黨太可怕,李儲文表里不一、深不可測。

李儲文在機關內的反映比在社會上的差。他分管的幾個部門曾反映:他工作不放手,對下屬不信任,只信任他從上海調來的那幾個人,而且動不動就發脾氣罵人。我只當個人氣質、修養看待。

他從上海調人來,事先沒向我打招呼,調來後,也不告訴我;後來參加會議,我看到有不認識的人,詢問以後才知道怎麼回事。他負責台灣工作,對一些台灣、美國的秘密關係不告訴我,只講這些關係的代號;與他們接觸事先不講,事後也不告訴我結果,直到要向中央發報,需要我簽名時,我才有機會知道。這是違背組織原則的,不管多麼重要的關係,都應該告訴我,因為這樣信任我,派我在香港負全責,除非中央有講許某人不可信,不要告訴他,否則不可以這樣做。

即使這樣,我仍然與他保持合作共事的態度。

但是,這次他在「談心會」上的表現,證明他確是個「風派」,工委討論方針時他是表示贊同的,突然一百八十度轉彎,進行否定和批判。這樣以來,他對香港工作的認識已與我意見不一致了。我對香港問題的認識與做法,獲得中央的肯定,他卻站在港澳辦、外交部一邊,對我進行全盤否定,如何繼續合作呢?況且他已到退休年齡,也該退下了。

綜合「談心會」前後看來,實際上是以姬鵬飛、吳學謙為主導,要拉我下台的會。在北戴河就想發我的「通報」未遂,又變成搞「談心會」,實際上是開批判會、鬥爭會,他們還把會議內容印成不是簡報的「簡報」,向中央領導層造輿論,李先念勸我退休,趙紫陽問我同姬鵬飛的關係,都說明中共中央某些人,可能打算要我退下。

當時香港傳言,我要調回大陸。北京則有傳說,周南要來接我的工作。我曾詢問中組部主管港澳幹部的某副部長,他力言中央沒有交給任務,也沒有這個考慮。並說:「周南不是這塊料子,他只有辦外交的經驗,香港需要的政治家。替你找二把手到現在還沒有找到對象,也是這原因。」還說:「他從聯合國調回來,是因為他內部人事搞得很糟,又有『私人』把柄給外國人抓到,怕他出大問題,怎會再讓他去香港呢。」看來,當時要周南接我工作的打算還沒有落實到中組部,在等待「談心會」後再定。

我向鄧朴方談這件事,只不過是想把是非曲直搞清楚。我確實是想退休了,所以我才對趙紫陽講,工作到「十三大」。

宋任窮和中組部分管港澳幹部的副部長一齊約見我,徵詢港澳工委班子改組的意見。

我提出方案——李儲文退休調回,毛鈞年、喬宗淮提為副書記、副社長,並要求中央選第二把手,幫助我掌握全盤工作,便於接我的班。那位副部長建議:陳達明也屆退休年齡,可考慮和李儲文同時調回。我領會這是為了不過分刺激李儲文,表示同意,但提出陳達明是廣東人,情況熟,可否循祁鋒例,當顧問,留港工作一段時間。宋任窮表示,同意陳達明留港幫助工作一段時期,不同意當顧問。至於提拔兩位新人,是我大膽的建議。他們表示原則上可以考慮,組織部將派人到香港就地考察二人表現,而後再定。交代我回港後,不要在工委討論老人退休的事,由中央決定;關於提拔信任,工委應廣泛徵求意見。

回到香港,我根據宋任窮指示,在工委機關「處」以上幹部中徵求意見,反應雖不一致,基本上是肯定的。中央組織部考察組來了以後,考察結論是:同意兩人任副社長,暫不考慮任副書記。考察組正副組長向我介紹了考察情況,並徵求意見。我不表反對,同意讓毛、喬二人在實際工作中考驗一陣,再考慮是否當副書記。

華為人謹小慎微,完全視領導意見行事,工作不主動,欠缺趕緊,不適合當第二把手。我一再要求中央另外派人。胡耀邦很關係,主動提名吳官正來港。吳當時是武漢市長,不久,胡又告訴我,吳官正另有任用,不能來港,要我另外提名,並說:「江蘇情況你熟,可以在江蘇調人嘛!」我說:「我不想在江蘇調人,免起誤會。」因為黨內、社會上都有留言,說我搞「江浙幫」。胡耀邦點頭稱是。

原港澳工委絕大多數幹部是廣東籍。廣東臨近香港,語言相通,關係多,容易和當地人打成一片,是開展工作的有利因素。但由於前工委領導人思想上「窄」的影響,他們中有些人存在宗派觀念。要打破這種現象,必須在幹部任用上搞「五湖四海」。八四年,我在整頓組織時,向中央建議,從大陸抽調幹部,充實港澳工委。

除中組部直接從北京調派外,我要求在廣東、福建、江蘇、浙江四省和上海市選派人才。中央同意了,決定由中組部會同工委,赴四省一市進行選拔。工委派鄭華參加,經過一個多月,選拔了二十餘名新華分社部以上幹部,多是各地的尖子。如上海的譚茀雲(後任社長助理、經濟部長),楊振漢(諾貝爾獎得獎人楊振寧的弟弟,任東南信息中心負責人),浙江的張浚生(任宣傳部長),福建的翁心橋(任文教部副部長)等等。江蘇省我曾提名幾人,結果一個都未獲省委同意,後經交涉,才同意讓「秀才」牛釗調來,幫助我做文字工作。這批幹部和原有幹部關係大多不錯,也能較快適應香港工作環境,新華分社因而風氣一新,社會上出現的負面反應:「許某人搞江浙幫。」我想,這只是反映了內部某些人的反應。

國務委員張勁夫很熱心,他向我介紹:「朱鎔基(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常委、國務院常務副總理)當你二把手很合適。」朱鎔基以前是張勁夫部下,他很了解。他認為朱有水平、能力強、思想開放。我當然表示歡迎。兩人商量好,我向中央要人,他向中央推薦。過了一段時間,沒有消息,我再問張勁夫,他說:「中央已決定朱鎔基去上海當市長,你重新找人吧。」又沒有成功。

有人推薦當時任國務院副秘書長的李灝,可任我副手。還告訴我:他是趙紫陽在廣東就賞識的人,也因此調去國務院。要調用他,還得趙紫陽同意。我見到趙紫陽,就請他同意把李灝調香港,趙紫陽搖搖頭說:「你不要打他主意。」原來當時副總理田紀雲很倚重李灝,不願放人。可是,不久李灝調去深圳當市委書記、市長。田紀云為何又放他?後來我聽說,「李灝和田紀云為了某些事鬧翻了」。我私下慶幸,若不是趙紫陽不肯放手,我的麻煩可能也會很大。

我與姬鵬飛商量,可否調魯平到工委任第二把手,我當時對魯平印象較好:熟悉港澳情況、思想較開放。姬鵬飛說他已經報中組部升任魯平為港澳辦副主任,而後對我說:「已報了很久,不知什麼原因,中組部擱下了,你替我去查查,替魯平做些解釋。」他知道我和中組部關係較好。我問了有關副部長,得知原因出在文化大革命時,魯平也「造反」,寫了攻擊領導的大字報。我當時替魯平說好話:「李後在文革中表現不是也有不好的地方?如果不嚴重,現在認識了,就算了吧。」不久中組部批准魯平的任命,是否因我的說項起了作用,我則不敢肯定。

幾經波折,工委副書記仍由鄭華擔任。

當時的公安部長王芳找我,要調張浚生回浙江。(王芳曾任浙江省委第一書記,是「老浙江」)王芳說:「張浚生不想去香港,我曾答應他兩年調回,到省里工作。」張浚生自己也向工委提出,要求回浙江工作。

張浚生來香港工作前,任杭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省委已決定,調任副省長。張浚生本人知道,不願調香港工作。由於港澳工委,中央組織部指名「借用」,經王芳「說服」才就道的。

張浚生工作積極,適應力強,思想上比較開放。王芳和我談他時,我已向中組部提出,提升他為副社長。中組部原則同意,待考察組考察後再定。王芳知道後表示:「這樣安排也可以了。」

中組部提出,擬派潘曾錫為副社長,據說是姚依林推薦的。潘曾錫曾任中國船舶總公司副總經理,我同意了。這是,張勁夫又向我介紹外貿部副部長王品清,表示他雖然已屆退休年齡,本人希望到新華分社當副社長,管中資業務。由於中組部推薦潘曾錫於前,我已同意,並也打算安排他協助鄭華分管中資業務。我就向張勁夫說明情況,他同意收回推薦。

港澳工委委員多達三、四十人,在香港現實條件下,不易開全體會議。我向中央建議,改組為短小精幹型的新工委,由社長、副社長及澳門分工委書記組成,便於隨時集中議決問題。為配合即將開展的澳門基本法草擬工作,建議中央將原擬由南光公司代表中國政府出面的做法,改為設新華社澳門分社,周鼎任社長。

經過兩個多月,中央批准新的工委:

工委委員、書記、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

工委委員、副書記、副社長:鄭華。

工委委員、副社長:毛鈞年、喬宗淮、張浚生、潘曾錫。

工委委員、澳門分工委書記、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周鼎。

既然鄧小平和中央要我繼續工作一段時間,我除了向趙紫陽提出調整班子的要求外,還提出港澳辦對香港工作缺乏整體打算,沒有完整的指示,又不對我們曾經寫過的報告表示意見。我對趙紫陽講,我希望在原報告基礎上再做些調查研究,重新向中央寫一個香港過渡時期方針、政策報告,請中央批准,使我們工作可以有依據。我說,我會把這個事情告訴姬鵬飛,趙表示同意。我又對姬講,姬也表示贊成。回香港後,我花了三、四個月重新寫了報告,並把報告草稿送港澳辦提修改意見,結果他們只是對文字提了一些意見;對內容,原則上沒有提修改意見。

我就把報告正式報送中共中央、國務院,當然也送港澳辦、外交部。在報告中,我堅持了談心會中講的自認是正確的觀點,例如對香港的分析,我堅持「動盪、分化、改組」的說法,有變動的只是把「大」去掉。關係中英關係,我仍然強調,香港在過渡時期中英鬥爭是矛盾的中心,過去我們提「中英關係有聯合,有鬥爭,以聯合為主,以鬥爭求聯合」,現在把聯合改為合作,講中英關係有合作、有鬥爭,以合作為主,以鬥爭求合作。對統一戰線工作,強調主要對象是中間力量,繼續強調從做大資產階級、大右派工作著手,以此為突破,以影響擴展中間力量;堅持依靠工人階級,廣泛開展愛國統一戰線是香港工作的兩翼。群眾工作堅持提勞資兩利,不僅做好勞動人民的工作,還要做好居民工作、屋邨委員會的工作等等,基本上在原有報告基礎上,加了一些說明。

報告送中央後,趙紫陽當面對我講,你們這個報告寫得很好,我們原則上都同意,具體問題上你再徵求徵求姬鵬飛,看他們還有什麼意見。我認為趙紫陽講的這個「我們」代表了中央和國務院。我把趙的意見告訴了姬,他沒提什麼意見,我講:「你們都同意,最好有個文字的東西給我,以後,我們的工作就按報告執行。」我的意見是讓港澳辦替中共中央、國務院起草文字的東西,答覆我們。我想,在「談心會」最後我說過:「以後大事我會請示」,這報告就是「大事」,姬鵬飛當時口頭答應了。我希望有個文字上的根據,以防萬一。可是以後一直沒有下落。

在香港工作上,不少事情都是港澳工委主動;我想,港澳辦、外交部對此是有意見的。在起草基本法過程中,姬鵬飛召集不少會議討論具體問題,我們也提了不少建議,如未來政府體制方面,我們做了研究,有幾次會議,是工委提出要匯報才召開的。李後、魯平在不少場合發表談話,香港社會反應激烈,我們認為也有不夠妥當的地方,我幾次向姬鵬飛提出,要李後、魯平少講話,如果要講,最好事先多做些考慮。有一、兩次,我還當著李後、魯平的面提出這樣的看法。姬鵬飛都沒有表態。

這些矛盾,發展到「六四」以後,就更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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