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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為黑歷史劃界:鄧小平陳雲最終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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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重新上台後,提出了「撥亂反正」的口號。應當「反正」到哪個年代,在中共高層是有很大分歧的——有人主張肯定十七年,有人主張肯定前八年,有人主張肯定前四年。經過1978年的中央工作會議,1979年的理論工作務虛會,1980年的四千人大討論,最後由鄧小平和陳雲拍板,將「正」的界限定在1957年。

陳雲與鄧小平,左右中共80年代的兩巨頭(圖源:VCG)

一、八十年代:曖昧的「改革」

從「撥亂反正」到「改革」

粉碎「四人幫」近一年後召開的中共十一大,在華國鋒的政治報告中既沒有談「改革」,也沒有談「開放」;而是繼續讚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如果用今天的眼光來找尋其中有正面價值的東西,是極為稀少的,譬如說「必須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迅速發展生產力」,「把國民經濟搞上去」。但報告中所提到的「促生產」的方法還是「抓革命」——「抓住學大慶、學大寨的偉大革命群眾運動」,「在第五個五年計劃期內,把全國三分之一的企業建成大慶式企業,三分之一的縣建成大寨縣」。

鄧小平重新上台後,提出了「撥亂反正」的口號。1977年9月19日,他在與教育部主要負責人談話時,否定了1971年毛澤東畫圈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紀要》中的「兩個估計」(即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教育戰線是「黑線專政」,知識分子的大多數是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提出恢復高考招生,主要抓兩條:第一本人表現好,第二是擇優錄取;決定恢復科研人員的職稱,大專院校也應該恢復教授、講師、助教等職稱。

「撥亂反正」基本上是一個「還原派」的口號。首先判定文革是一場「動亂」,需要「撥亂」,這就與「凡是派」肯定文革的十一大路線劃清了界限。其次是承認文革前十七年是「正」,是「紅線」而不是「黑線」,不管毛澤東是否畫過圈,都要實事求是地「反正」。恢復高考,恢復職稱,這是回到1966年;高考政審主要看「本人表現」而不是「家庭出身」,這就回到1950年代了。應當「反正」到哪個年代,在中共高層是有很大分歧的——有人主張肯定十七年,有人主張肯定前八年,有人主張肯定前四年。經過1978年的中央工作會議,1979年的理論工作務虛會,1980年的四千人大討論,最後由鄧小平和陳雲拍板,將「正」的界限定在1957年。

到1978年,鄧小平開始談「改革」。他在4月30日同國務院政治研究室負責人談話時說:「八級工資制需要做些改革。還有行政人員的工資級別,也有一個改革問題。獎金一定要搞,問題是怎麼搞得更合理。」這裡所說的工資、獎金改革,其實還是一個「撥亂反正」的問題,不過是回到1957年以前的制度。

1978年9月17日,鄧小平在聽取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匯報工作時,談出了改革的新意。他說:「我們太窮了,太落後了,老實說對不起人民。我們現在必須發展生產力,改善人民生活條件。」「只憑上級指示或中央發的文件,或省里補發的文件,能解決所有具體問題嗎?要提倡、要教育所有的幹部獨立思考,不合理的東西可以大膽改革,也要給他這個權。」在這個時候,很大一部分高級幹部通過出訪歐美已開發國家,深切體會到中國與這些國家的差距越來越大,即使用1957年以前的那套辦法也無法趕超。因此,鄧小平提倡各級幹部都來打破「禁區」,「大膽改革」,由此逐漸形成1980年代「放權、讓利」的一套改革思路。

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說:「現在提出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任務,以適應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時機和條件都已成熟。」這就不是「還原派」而是「改革派」的言論了。但是「改革派」鄧小平受到「還原派」陳雲、胡喬木、鄧力群、王任重的阻擊。1980年10月,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中宣部部長王任重在一次會上說:「根據喬木同志建議討論波蘭事件的經驗教訓,波蘭的教訓很值得吸取。我們存在與波蘭相類似的問題,發展下去也會造成同樣的後果。小平同志講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不要再宣傳。」10月25日,鄧小平與胡喬木、鄧力群談話時說:「我們不能實行以黨治國的辦法」;「現在愈來愈看得清楚,我們過去的那一套不適應今天和以後的任務,非改不行。這個問題,國際上,比如波蘭提出來了,國內也提出來了。要真正想辦法改變。」這個談話被胡喬木、鄧力群二人完全屏蔽了起來,直到今天,也沒有收入《鄧小平文選》。

在1980年年終,體制內外在改革問題上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一方面,是首都和全國各地許多高校中展開的基層人民代表競選運動,競選人演講和大字報中提出了一系列經濟改革、政治改革、社會改革以及全面改革的主張。另一方面,陳雲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引用了四個青年人上書中「抑需求,穩物價;舍發展,求安定;緩改革,重調整;大集中,小分散」24字方針,提出「改革要有利於調整」,「調整意味著某些方面的後退,而且要退夠」。鄧小平表示「完全同意陳雲同志的講話」,同意把「調整」放在「改革」的前面。他還說:「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方針必須堅持,但是,方法要細密,步驟要穩妥。總之,不能使一切確實還能為黨做工作的同志不工作。基層單位領導制度的改革,要先在少數單位進行試點。沒有制定和頒布完善的條例以前,一切非試點的基層單位,一律執行原來的制度。」由於「完善的條例」始終沒有出來,「步驟要穩妥」就變成了止步不前,一切照「原來的制度」辦了。

1982年9月1日,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作政治報告。在這個報告中,71次提到「革命」,而僅有18次提到「改革」,可見改革還沒有成為十二大的基調。該報告要求繼續「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正確方針」,還被胡喬木、鄧力群等人塞進了關於「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大段論述。

1983年1月20日,胡耀邦在全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作了題為《四化建設與改革問題》的報告。他說:「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到十二大,我們黨是用什麼樣的一個總的指導思想進行工作的呢?就是:撥亂反正。……如果說撥亂反正為現代化建設奠定了前提條件,那麼,改革——也就是破舊創新,必然為奪取現代化建設的勝利提供可靠保證。」「要搞四個現代化,必須進行一系列的改革,沒有改革,就不可能實現四個現代化。改革要貫穿四個現代化的整個過程。」改革要「全面而系統地改」,「一切戰線,一切地區,一切部門,一切單位,都有改革的任務,都要破除陳舊的、妨礙我們前進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風,都要鑽研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立新章法。」《人民日報》按照這個報告的精神進行了宣傳。2月16日,胡喬木找《人民日報》負責人胡績偉、秦川、王若水談話,批評《人民日報》的改革宣傳。他說:「十二大要宣傳共產主義,宣傳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胡耀邦報告「全文與十二大沒有聯繫,有同十二大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十二大才開幾個月,十二大算數不算數?」3月17日,在中央財經小組向政治局常委的匯報會上,陳雲也對胡耀邦發難,指責胡「說『一五』時期搞156項是走了彎路,這種看法不是歷史唯物主義,是唯心主義。」他責問胡耀邦:「連『一五』都要改?」「還要不要十二大決議?」鄧力群在既沒有向鄧小平報告也沒有向書記處請示的情況下,就在新華社國內工作會議和《紅旗》雜誌聯絡員會議上傳達了陳雲對胡耀邦的批評。胡喬木、姚依林在書記處尚未決定的情況下就向各省、市和中央機關發出了召開批評胡耀邦的中央工作會議的通知。由於趙紫陽習仲勛、萬里、胡啟立等人不支持「倒胡」,鄧小平講了「胡趙格局不能變」,上述中央工作會議才沒有開成。

現在許多人有一種成見,以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改革就成為黨內主流。其實,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幾年中,改革派與還原派的鬥爭極為激烈和曲折。胡耀邦在1983年3月因為鼓吹改革差點丟掉總書記職位,現在知道這一史實的人已經不多了。一直要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談改革才蔚然成風。而該決定只是說「全面改革經濟體制的條件已經具備」,至於胡耀邦所說的包括「一切戰線」的「全面改革」,要等到他下台以後的十三大,才被寫進中央文件。

「改革是中國的第二次革命」

從1985年開始,鄧小平多次講:「改革是中國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在一定的範圍內也發生了某種程度的革命性變革」,「現在我們搞的實質上是一場革命」。又是改革,又是革命,這種表述的曖昧性質,很值得人們玩味。

一方面,鄧小平想要表達與「我們過去的那一套」——「史達林-毛澤東」發展模式分手的意思。到1970年代末,鄧小平已經看得很清楚,三十年來,「跟著美國的國家地區都富強了」。「如果固守成規,照過去的老框框一模一樣地搞,沒有一些試驗、一些嘗試,包括受一些挫折、有一些失敗的嘗試,肯定達不到我們的戰略目標。」趙紫陽的十三大政治報告順著鄧小平的意思說:「改革就其引起社會變革的廣度和深度來說,是又一次革命。」

體制外民主力量,在1978~1981年間,早已表達了實行人權、法治、憲政等一系列政體革命的主張,對於體制內領導人表示願意進行「革命性變革」,當然持歡迎的態度。他們當時能夠接受用「改革」的形式來達成「革命」的實質,是基於對體制內領導人的一種分析。鄧小平等中共領導人,既是中國「史達林-毛澤東」模式的共同締造者,又是該模式的受害者。在1980年代,人們普遍相信,覺醒後的受害者起來拆毀曾經加害於他本人的舊模式、舊體制,是有可能的。這種「二重性」,對於現在的領導人是不適用的,他們並不是現存「改革體制」(秋風語)的受害者,而完全是該體制的締造者和受益者。

另一方面,鄧小平又想用「中國第二次革命」的說法來強化它與「中國第一次革命」的連續性、繼承性,用前者的成績來鞏固後者動搖中的合法性。這是許多人所不能接受的,因為他們不願意變相肯定所謂的「中國第一次革命」。

有些人打了一輩子的仗,他們以為戰爭就是革命,流血犧牲就是革命。其實,戰爭與革命完全是兩回事。北洋軍閥一直在打仗,但是這些戰爭與革命毫無關係;俄國十月革命根本就沒有開幾槍,但確實是發生革命了。中共在歷史上先後提出過三個革命口號。第一個是「蘇維埃革命」,1936年以後中共自己放棄了,後來也沒有再提過。第二個是「新民主主義革命」,如果按照毛澤東在1945年9月的說法,這一革命的目標是建立「自由民主的中國」——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們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將保證國家的獨立、團結、統一以及與各民主強國的合作。顯然,這個目標與國民政府的建國目標也沒有多大差別,因而國共內戰本身並不具有社會革命的含義,而只是一場傳統意義上的革命即改朝換代而已。這個革命並沒有結出自己的果實,因為在中共奪取全國政權後,毛澤東本人就拋棄了「新民主主義」。因此,所謂「中國第一次革命」,只能是中共提出的第三個革命口號——「社會主義革命」。從1953年至1956年,中共推行了「一化三改」,「一化」即社會主義工業化,「三改」即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鄧小平、陳雲不願意否定「中國第一次革命」,所以他們把撥亂反正的界限劃在1957年。

但是,中共內部有相當一部分人,已經對「社會主義革命」提出了質疑,認為中共應當回到1952年以前的「新民主主義社會」。于光遠是這一思潮的理論代言人,他在1989年第1期《求索》雜誌發表了《「新民主主義社會論」的歷史命運》一文,以後又出了書。他說,中共的新民主主義理論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新民主主義革命論,一個是新民主主義社會論。毛澤東是後者的始作俑者,但是在1949年以後,劉少奇成為其主要代表。劉少奇在1951年提出,要有十年二十年的「新民主主義的建設階段」,在此階段,「我們的基本口號是:民主化與工業化。在我們這裡,民主化與工業化是不能分離的。」又提出,「現在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而鬥爭」;在「三年準備」之後,「少則十年,多則十五年,二十年恐怕不要」,再「採取社會主義步驟」,也就是說要到1962年、1967年或者1972年了。毛澤東本人在1949年9月政協會議期間也說過,「大概二三十年」才到社會主義,但是到1951年年中,他的想法就變了,他嚴厲地批評了劉少奇的觀點,隨後形成了「過渡時期總路線」,在短短五年內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于光遠說:從1950年代初的「新民主主義社會論」到1980年代中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這兩個『論』本來有可能是連續直接起指導作用的」,「可是建國以來的歷史卻使這兩個『論』直接起作用的時間出現了斷裂」。導致了這種斷裂的其實就是「社會主義革命」。

體制外的觀點更加明確。1989年「風波」以後,陳希同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中揭發:「去年12月7日,由《走向未來叢書》副主編金觀濤擔任顧問的『北京大學未來學會』,舉辦了『未來中國與世界』的大型討論會,金觀濤在發言中說:『社會主義的嘗試及其失敗,是二十世紀人類的兩大遺產之一。』」同樣由金觀濤擔任顧問的1988年熱播電視片《河殤》,承認「改革開放」是從「黃色文明」轉向「藍色文明」的一場深刻的革命,而不屑於「中國第一次革命」,把1949年的改朝換代和此後的「社會主義改造」統統算作傳統「黃色文明」的組成部分。

鄧小平對於「中國第一次革命」和「四項基本原則」的堅持,使得他無法把「改革即革命」的邏輯貫徹到底,最終導致了他與體制內外真正的「改革即革命」派分道揚鑣。

唱衰改革的「危機論」

體制內外真正的「改革即革命」派的目標,是從專政走向憲政,而鄧小平意義上的「中國第二次革命」,只是從極權走向威權。按照新權威主義宣傳者的定義,東亞國家類型的威權政治,是由具有現代化意識與導向的政治強人或組織力量建立起來的權威政治。一方面,這種權威政治由於具有明確的現代化變革導向,而不同於傳統專制政治;另一方面,出於它具有強制性的、高度組織化的行政軍事力量與權威意志,作為其穩定社會秩序、推行其現代化方針的基礎,因而又不同於民主政體。對於新權威主義的質疑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如何保證政治強人確實「具有現代化意識與導向」?第二,「具有現代化意識與導向」的政治強人能否解決政治繼承問題?到1980年代後期,鄧小平的威權改革模式在這兩個問題上都出現了麻煩。

1988年3、4月間,鄧小平在聽取李鵬匯報後,決定強力推行價格改革(簡稱「價格闖關」)。事後,李鵬向政治局傳達了鄧小平關於加快價格闖關、「長痛不如短痛」的意見。8月19日清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了一條重要新聞:8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開第十次全體會議;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從當天起,各地就出現了「搶購風」,銀行存款急劇下降。9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次召開會議,決定轉而開展「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這一次「價格闖關」及其迅即流產,只能由鄧小平來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其他黨內領導人和各個智囊團體,均對「價格闖關」持反對、觀望和遲疑的態度。但不論是「黨內民主」機制還是「輿論監督」機制,都不能改變「政治強人」(同時也是「政治老人」)的決心。鄧小平下決心的依據,並不是所謂「現代化意識與導向」,而是他對「發揮我們的真正優勢」——「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鐵的紀律」、「集中力量辦大事」等「黨組織優勢」的信賴。

1987年年初,「具有現代化意識與導向」的領導人胡耀邦被以「文革式非程序權力更迭」(嚴家其語)搞下台。1988年年底,香港媒體風傳另一個「具有現代化意識與導向」的領導人趙紫陽的地位也岌岌可危。這就使人們懷疑,1980年代的改革,在鄧後還能不能延續下去。

在召開改革十周年(即十一屆三中全會十周年)紀念大會的時候,四五運動的勇士、思想解放運動的先鋒、民主牆運動的積極分子、理論工作務虛會的主持者和參與者,絕大部分都被排除在外,其中有些人被監禁(如魏京生),有些人被監控(如王軍濤),有些人被開除黨籍(如張顯揚),有些人被撤職(如胡耀邦)……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十年前人們所熱情期待的「改革」,此時已經變味了。在1988年12月《經濟學周報》刊登的嚴家其與溫元凱關於時局的對話中,提到了「勃列日涅夫式的停滯」,提到了改革的「困境」、「危機」、「泥潭」。嚴家其說:我現在感到有這樣一種「危機」,有些對改革一直有抵制的人看著中國壞下去,把中國的困難看作是取得權力的機會,準備「收拾殘局」,使中國出現一個長期的停滯或倒退的階段。對這樣的人要警惕,這種人把中國的災難當作自己的希望。要警惕這種人,利用中國的動亂制止改革。「停滯比失敗更嚴重」。出現一個勃列日涅夫式的二十年的停滯,中國的現代化將要推遲五十年,甚至更長的時期。

1989年年初出版的三本書,反映了當時中國知識界的一種危機心態。一本是陸一主編、百家出版社出版的《一個世紀性的選擇:球籍》。這本書匯集了上海《世界經濟導報》開展「球籍」討論的文章。該書的作者們大聲疾呼:中華民族「又一次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中國與已開發國家甚至一些開發中國家和地區的差距在繼續拉大,「再過五、六十年,中國將重現鴉片戰爭時的狀況——外國人洋槍洋炮,中國人只有大刀長矛」。李洪林在書中寫道:「人們不能不痛苦地承認,這幾十年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競賽,我們比分落後了」。「前幾局是清朝和民國輸的,這一局是社會主義制度建立以後輸的,而且它還不單是一個國家的問題。這就在全世界面前提出一個嚴峻的問題:社會主義到底有沒有生命力?能不能在地球上站住腳?」一本是何博傳著、貴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山坳上的中國》,蘇紹智在新書發布座談會上說:「本書最大的貢獻在於以相當的事實根據和科學論證說明我國目前存在著危機——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科技、環保、人口等方面都存在著危機,給全國同胞以『危機意識』。」「我覺得作者大膽地找出一切危機之源,即『政治生態危機』,是一個創見。在一個高度集權的國家,一切社會生活無不受政治的領導和干預,國家之盛衰興亡無不與領導黨和政治決策人有關。實際上,政治因素往往成為決定的因素,『政治生態危機』已成為一切危機之源,解決『政治生態危機』才有條件解決其他危機,『政治生態危機』的具體表現就是官僚主義以及與之相連的腐敗。」一本是黎鳴主編、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的危機與思考》。該書是在民辦北京社會與科技發展研究所贊助下,由幾十位各領域的專家參與撰寫的。黎鳴指出:「中國當代的危機,既沉積於歷史,又起因於現實,既流布於心理、自然、社會各個領域,又縱深於現象學、生成學、結構學各種層次。」「政體改革才是社會改革的核心。」他警告說:「在得不到政治體制、國家行政職能的相應主動的改革之前,僅經濟系統的『放開』都只能是極冒風險的盲動,都必然招致權力向金錢轉換的大裂口,一發而不可收。……政治行政機構、社會服務機構也將加速腐敗,社會將愈來愈成為靠薪水生活的普通勞動者的『雪山』、『草地』。」

到1989年春夏之交,中國知識界的代表人物實際上已經擺脫了鄧氏改革觀的束縛,將「改革即革命」的目標鎖定為民主憲政。曹思源提出了以「社會主義議會制」為核心的修憲建議。溫元凱提出了「推行民主政治」的一系列主張,包括「建立憲法委員會實行違憲審查」,「直接選舉人民議員」,以及「黨理黨務——執政黨和其他黨派應在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的範圍內,處理黨的事務,參與國家、政府和社會活動」,「黨籌黨費——執政黨(以及其他黨派)都不能隨意由國庫支取活動經費;在現階段,凡由國庫支取的黨派活動經費應予公布;黨組織和黨員應對黨的活動承擔經濟責任」,「黨正黨風——正黨風首要正黨內和上層,尤其是高級幹部及其子女」,「黨容黨派——執政黨要容忍其他政黨(包括遵守憲法的反對黨),切實實行多黨政治合作;黨內應允許不同派別(包括遵守黨章的反對派)共存」,等等。王軍濤與何家棟在《經濟學周報》的評論員文章中寫道:「現代化進程是工業革命引起產業結構、社會結構、制度結構及人們心態劇烈變動的過程,必須建立一種機制,適時適度地適應變動,進行自我調整,有效地公平地整合各類利益;從而實現政治穩定。這種體制,只能是民主憲政。所謂民主憲政,主要包含如下原則:(1)以個人作為政治活動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與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2)代議制與普選,(3)責任內閣的行政政府,(4)分權制衡的政治體制,(5)黨派鬥爭公開化、合法化、規則化、非暴力化與結社自由,(6)社會生活領域多樣化與政府權力有限性,(7)輿論自由與出版自由及信息開放。對於中國而言,主要指重新界定各類政治設施(黨、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公民等)權限,調整它們之間的關係,制定各自的運行規則。」

責任編輯: 吳莉亞  來源:領導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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