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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華人去中國 宜用外國護照入境

王健民(James Wang)和咼中校兩位香港傳媒人,上周在深圳因「非法經營」控罪被判刑,其中王健民是美國公民。

《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駐港記者秦家驄撰文說,王的情況和不久前香港銅鑼灣書店5人的情況很相似,都因把在香港出版的刊物賣到大陸而獲罪,並且本身擁有外國國籍。該項8月4日的報導題為《In China, foreign passports no security for ethnic Chinese》。

王健民和咼中校曾是香港《亞洲周刊》的記者和編輯,其後離職,分別創辦《新維月刊》和《臉譜》雜誌。兩人於2014年5月底在深圳被捕,被控在大陸編輯、出版和發行非法出版物。他們在關押逾兩年後,7月26日被深圳南山法院分別判處5年3個月和2年3個月有期徒刑。

去大陸時貪圖回鄉證便利

為甚麽在香港辦雜誌會在深圳獲罪,秦家驄沒有提及。他感興趣的是另一個問題。王健民擁有美國護照,但是入境深圳時用的是回鄉證(或稱回鄉卡)。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上周表示,美國多次要求探視王健民和旁聽法庭審理,均被中方拒絕。

相比之下,另一遭關押的華裔美國公民潘婉芬,儘管被指控更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但她可以每月得到美國領事官員的探視。美國國務院可以定期得到她的消息,包括最近被告知她的案件將由廣西南寧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這全因中國承認她的美國公民身分。

據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RCI)報導,大批港人1997年香港回歸後移民加美澳等國,入籍後又以外國公民身分返港。他們以為外國護照可以護身,但去大陸時又貪圖回鄉證的便利。

問題是中國法律不承認雙重國籍。香港銅鑼灣書店「被失蹤」的5人中,桂民海擁有瑞典國籍,李波擁有英國國籍,加上這次美國公民王健民,讓港人逐漸意識到,用回鄉證去大陸就意味著是中國公民,萬一有事,所擁有的外國護照也不管用。

沒放棄中國籍仍視為中國公民

最近有報導指,移民加國的港人只要在香港出生、又沒有申請放棄中國國籍,仍被中國政府視為中國公民;他們的子女,即使在加拿大出生也被看作中國公民。不久前,有兩個在多倫多出生的第二代港人,申請中國簽證被拒,因為他們的父母是在香港出生。

但是,在中國大陸出生的華人在獲得外國國籍後,中國國籍會自動取消。秦家驄指出,中國國籍法的實施在大陸和香港並不相同。去中國大陸旅行的華裔外國公民應要明白,不用外國護照入境,外國公民身分就沒有保護作用。

秦家驄還呼籲加澳美等各國政府,更堅決地維護該國護照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使用該國護照入境中國的權利。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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