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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至死都不願公開的內部講話

—毛澤東因何未同意公開發表《論十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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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的《論十大關係》與《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都有著很高的歷史評價,毛澤東的這兩篇著作都是在其內部講話的基礎上整理而成的,其中《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在講話後不久就公開發表了,但《論十大關係》在毛澤東的有生之年始終沒有公開發表。這是什麼原因呢?

1969年,毛澤東出席中共九大(圖源:VCG)

毛澤東的著作《論十大關係》,與《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起,被認為是他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重要成果,歷來被賦予很高的評價。

兩文都是在內部講話的基礎上整理形成的。然而,《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在講話後不久就公開發表了,而《論十大關係》在毛澤東的有生之年始終沒有公開發表。

對這樣一篇意義重大的講話,毛澤東為什麼未同意公開發表呢?

「十大關係」之說的形成

毛澤東的《論十大關係》,是他1956年春聽取國務院35個經濟部門(通常的說法是34個,據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纂的《毛澤東年譜(1949—1974)》,實為35個)匯報的基礎上形成的。

毛澤東之所以下決心一次聽取這麼多經濟部門的匯報,毫無疑問是受到了劉少奇的影響。

1955年11月7日起,劉少奇為起草中共八大政治報告,逐個找中央各部門負責人個別談話。至1956年3月8日,共約談了32個國家部委(包括國務院直屬局)的負責人。

這年1月12日,毛澤東從外地回到北京。不久,國務院副總理薄一波向他匯報工作時,偶然談及劉少奇正在聽取國務院一些部委的匯報,此事引起了他的興趣。他對薄說:「這很好,我也想聽聽,你能不能替我也組織一些部門匯報?」

於是,從1956年2月14日至4月24日,毛澤東總共聽取了43天的匯報。這次聽取各經濟部門的匯報,被認為是毛澤東「建國後乃至在他一生中所作的規模最大、時間最長、周密而系統的經濟工作調查」。他自己後來也說:「那麼『十大關係』怎麼出來的呢?我在北京經過一個半月,每天談一個部,找了三十四個部的同志談話,逐漸形成了那個十條。如果沒有那些人談話,那個『十大關係』怎麼會形成呢?不可能形成。」

就在聽取匯報的過程中,毛澤東對經濟建設中的一些重要關係開始進行歸納。

4月19日,他歸納了三個關係,提出三個關係都必須很好地解決,即沿海與大陸關係;輕工業與重工業關係;個人與集體關係。他指出:真想建設大陸,必須充分利用沿海;真想建設重工業,就必須建設輕工業;真想搞好集體所有制,就必須搞好個人所得。

4月20日,毛澤東在聽取國家計委主任李富春關於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匯報時,又提出了五個關係。他說:重工業是重點是無可爭論的。但如果把輕工業建設投資比重定得不恰當,輕工業定低了,就是立志不想搞重工業。要搞重工業就要適當增加輕工業的投資。除了輕工與重工、沿海與大陸、個人與集體、地方與中央幾個關係,還有經濟與國防的關係。減少些國防,多搞些工業,正是為了國防。

4月24日,毛澤東繼續聽取李富春關於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匯報。他歸納了六大矛盾,即六大關係。即:一、輕工業與重工業:為了發展重工業,就必須注意在輕工業上多投些資。二、沿海與大陸:為了建設大陸,就必須充分利用沿海。三、國防、行政與經濟、文化:要儘可能地減少國防和行政的費用,來擴大經濟和文教的建設。四、個人與集體:要發展集體利益就必須照顧個人利益。增加工人工資,正是為了提高工人的積極性,達到增產;農民中有兩重關係,即國家與合作社、社與社員,必須照顧社員的收入能年年增加,才能提高社員增產的積極性。五、地方與中央:分權正是為了集權,不注意地方、削弱地方的權限,對中央是不利的。六、少數民族與漢族:搞好少數民族的工作,對漢族大有好處。少數民族雖然人口只占十四分之一,而土地卻占百分之五六十。

毛澤東說:這幾個矛盾如果調整得好,工作就會搞得更好些,犯錯誤也犯在這些矛盾上。如史達林就在第四個矛盾上犯了錯誤,東歐兄弟國家在第一個矛盾上犯了錯誤。

4月25日,有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參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召開。這次政治局擴大會議的原定議題是討論農業生產合作社等問題,但誰也沒有料到,毛澤東在這次會上發表了《論十大關係》的講話。他講話以後,會議便集中討論這篇講話。

毛澤東在這次會議所講的十大關係,在4月24日他所歸納的六大關係的基礎上,又增加了黨與非黨的關係、革命與反革命的關係、是非關係以及中國與外國的關係。

5月2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第七次會議上,又一次對十大關係作了系統的闡述,並且著重談到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問題、史達林問題、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關係問題、犯人的改造問題等。

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毛澤東聽取各部委匯報的時間不短,但「十大關係」之說的形成卻比較倉促,事先並沒有準備稿子。幾次所講的內容和側重也並不完全相同。

兩次不同意公開發表

《論十大關係》的講話發表後,很長時間,都沒有在記錄稿的基礎上形成整理稿。

毛澤東有不少文章是由講話整理成文的,有的在這個過程中曾經過反覆修改。他不光自己動手反覆修改,還請一些「秀才」或其他領導人幫助修改。1963年11月24日,毛澤東在接見外賓時談到寫詩,他說:「寫文章和寫詩不經過修改是很少的。」「有時,還要徵求別人的意見。別人有不同意見我就要想想。」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就是如此。毛澤東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國務會議上作《如何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的講話後,在同年3月5日到20日舉行的全國政協會議和3月6日到3月13日舉行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都著重討論了這個報告。隨後,在各民主黨派的中央機構相繼召集的會議上,在中國共產黨的許多地方組織所召集的會議上,也都討論了這個報告。毛澤東本人也在不同場合反覆宣講這個問題,並多次對整理出來的講話稿進行修改,形成《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草稿,然後在黨內外徵求意見,直到形成草稿第七稿,於1957年6月17日在《人民日報》公開發表。

而對於《論十大關係》則不然。很長時間,既沒有形成整理稿,也沒有專門在黨內外徵求意見,毛澤東自己更沒有動手作修改。

1965年12月15日,劉少奇寫信給毛澤東,建議將《論十大關係》這個講話印發出去。信中說:「此件我又看了一遍,覺得對於一些基本問題說得很好,對現在的工作仍有很重要的指導作用。建議將此件作為內部文件發給縣、團級以上各級黨委學習。昨日見主席時,主席已同意這樣。望主席再看一遍,並批交小平、彭真同志辦理。」

毛澤東看了整理稿後批覆:「送交小平、彭真同志照少奇同志意見辦理。」但同時又強調:「此件看了,不大滿意,發下去徵求意見,以為將來修改之助。此意請寫入中央批語中。」

12月27日,中共中央以中發[65]51號文件將講話記錄整理稿印發給縣、團級以上黨委學習。在批語中特地指出:「毛澤東同志在1956年4月作的《論十大關係》,是一篇極為重要的文件,對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基本問題作了很好的論述,對現在和今後的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導作用。為此,特印發縣團級以上黨委學習。這個文件是當時講話的一篇記錄稿,毛澤東同志最近看了後,覺得還不大滿意,同意下發徵求意見。請各級黨委對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匯總報告中央,以為將來修改時參考。」同時註明:「不登黨刊。」

所以,這篇文章僅作為黨內文件下發給中高級幹部學習,與毛澤東對待《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態度相比,形成明顯的反差。

轉眼到了1975年夏。當時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和《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編輯工作的鄧小平,於6月8日與康生聯名致信中央政治局各成員說:「目前五卷工作的重點,是繼續做好毛主席講話記錄稿的整理工作。原來陳伯達整理的《論十大關係》《談對立的統一》等六篇稿子,需要重新整理。」

隨後,在胡喬木主持下,將毛澤東兩次講話記錄稿重新進行綜合整理,形成了一個《論十大關係》整理稿。

7月13日,鄧小平將整理稿送毛澤東。鄧小平在給毛澤東的信中說:「《論十大關係》稿,已整理好,我看整理得比較成功。」「我們在讀改時,一致覺得這篇東西太重要了,對當前和以後,都有很大的針對性和理論指導意義,對國際(特別是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所以,我們有這樣的想法:希望早日定稿,定稿後即予公開發表,並作為全國學理論的重要文獻。」

當天,毛澤東審閱了這個稿子,並批示:「同意。可以印發政治局同志閱。暫時不要公開,可以印發全黨討論,不登報,將來出選集再公開。」

7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將這個報告整理稿印發全黨討論。

直到毛澤東去世後的1976年12月26日,《論十大關係》才在《人民日報》上公開發表。

所以,今天人們讀到的《論十大關係》,其實有兩個版本,一個是1965年作為黨內文件發給縣團級以上黨委學習的版本,另一個是《人民日報》公開發表的版本。

據薄一波回憶,1965年版本以毛澤東1956年4月25日的講話為基礎,吸收了1956年5月2日講話的部分內容,但在整理時,講話中對蘇聯和東歐國家在處理農輕重關係和民族關係上的問題的批評、對史達林的批評,以及對國內過高估計戰爭危險、忽視發展沿海工業、某些方面照搬蘇聯等缺點錯誤的批評,都沒有收進去。

1976年版本忠實地體現了原講話中「以蘇聯為鑑戒,總結我國已有經驗」的主要精神,恢復了1965年整理稿中許多沒有收進去的內容,文字也作了不少加工。但由於考慮到當時國內外形勢,還是有些具體內容沒有收進去。

「不是我的創造」

今天人們對於《論十大關係》評價甚高,認為這是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開創性的大事」。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纂的《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評論說:「1956年4月毛澤東《論十大關係》的講話,是中國共產黨比較系統地探索中國自己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的開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纂的《毛澤東傳(1949—1976)》則認為:「《論十大關係》的發表,標誌著毛澤東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探索開始形成一個初步的然而又是比較系統的思路。」

可是,對於這樣一篇今人高度評價、當年劉少奇和鄧小平一再提請公開發表的文章,為什麼毛澤東本人對此卻並不積極,只同意作為黨內文件下發而不願登報公開?

為此,不妨首先看看毛澤東對這篇文章的自我評價。

今天人們在評價這篇文章時,經常引用毛澤東自己的兩段話。一段是1958年2月,他在成都會議上的講話:「1956年4月的《論十大關係》,開始提出自己的建設路線,原則和蘇聯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們自己的一套內容。」另一段是1960年6月,他在《十年總結》中的話:「前8年照抄外國的經驗。但從1956年提出十大關係起,開始找到自己的一條適合中國的路線。1957年反右整風鬥爭,是社會主義革命過程中反映了客觀規律,而前者則是開始反映中國客觀經濟規律。」

但我們也應注意到,在另外一些場合,毛澤東對這篇文章評價不甚高。

1956年9月中共八大期間,他在接見南斯拉夫代表團的談話中說:「你們提到的《論十大關係》,這是我和34個部長進行一個半月座談的結果,我個人能提出什麼意見呢?我只是總結了別人的意見,不是我的創造。製造任何東西都要有原料,也要有工廠。但我已不是一個好工廠了,舊了,要改良,要重新裝備,像英國的工廠需要改裝一樣。我老了,不能唱主角了,只能跑龍套。你們看,這次黨代表大會上我就是跑龍套,而唱戲的是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同志。」他的這番話難免有些自謙的成分,但對於十分重視理論創新的毛澤東來說,「不是我的創造」多少道出了他對這篇文章的一個基本態度。

同樣值得注意的,還有1957年5月18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的一個講話。

在講到新聞的階級性和黨性時,他說:「我的一些講話,當時並沒有公開發表。1955年關於農業合作化的講話,過了三個月才發表;今年2月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指後來公開發表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已經過了三個月,還在修改,也許下個月才能發表。這不是『舊聞』嗎?還有去年4月講的『十大關係』,已經一年多了,也還不準備發表,將來發表也是『舊聞』。我這個人就是不想冒險,先講一講,看一看反應,再作修改,然後發表。有時修改多次還不滿意,只好不發表。」

毛澤東這番話,講的是新聞與舊聞的關係,主旨是說有些事情可以只做不說,即不宣傳報導,但也表明了他對於自己文章的態度:先看反應,再作修改,如果多次修改還不滿意就不發表。

《論十大關係》毛澤東講過後就再沒有動手修改,更不要說像《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那樣反覆修改,由此看來,《論十大關係》恐怕也屬於他自己「不滿意」的文章。他曾說過:「『文章是自己的好』,我對自己的文章有些也並不喜歡。」可以說,《論十大關係》至少不是他喜歡的文章。

至於其中的原因,應與「不是我的創造」有很大關係。此外,也與他當時的心態有很大關係。

1965年12月15日,劉少奇寫信建議印發《論十大關係》這個講話時,正值毛澤東準備發動「文化大革命」之際。

此前的11月10日,姚文元上海《文匯報》上發表《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一文。這篇文章其實是得到毛澤東的同意和支持的,被公認為是「文化大革命」的導火線。

《論十大關係》不論是指導思想還是基本內容,重點所關注的是經濟問題,與以「反修防修」為根本目的的「文化大革命」大相逕庭。因此,毛澤東沒有同意公開發表此文。

1975年夏,鄧小平寫信再次建議公開發表《論十大關係》時,正是他在毛澤東的支持下,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大刀闊斧進行整頓時。很顯然,他領導的整頓很大程度上是對「文化大革命」的否定。毛澤東再次否決了公開發表這篇文章的意見,也就不難理解了。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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