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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黨媒:北京拋宗教重磅文件 俞正聲親自宣導

北京時間9月8日,中國國家宗教局報送國務院法制辦的《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全文公布,其中有不少看點引發外界關注。

據報導,遏制宗教商業化是此次修訂中的一個重要方面。送審稿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從該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獻。

此外,送審稿明確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財產和收入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宗教活動場所用於宗教活動的房屋、構築物及其附屬的宗教教職人員生活用房不得轉讓、抵押或者作為實物投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教職人員應當執行國家稅收管理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條例修訂還關注了利用宗教危害國家安全等問題。

中共嚴禁宗教危害國家安全(圖源:新華社

送審稿第三條增加規定指,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第四條增加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等的活動,不得宣揚宗教極端主義,不得利用宗教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和進行恐怖活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增加規定,涉宗教內容的出版物和網際網路宗教信息服務禁止含有煽動民族仇恨、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內容等。

而在9月7日,省部級幹部統一戰線理論政策與宗教工作專題研討班學員座談會召開,俞正聲出席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和解決宗教領域的矛盾和問題。

文出會隨,隨著這份條例的確定執行,中國的宗教工作現狀可能將有較大變化。

去年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被實名舉報一事刺穿了中國宗教產業混亂不堪的障眼法,以該事件為引,大量宗教商業化的現象遭到披露。很長時間以來,宗教場所成為地方政府或者個人的聚寶盆,如條例中所禁止的,將寺廟當作私產轉包獲益或商業宣傳的現象屢見不鮮,利益在宗教界野蠻生長。

這無疑消解了宗教本該教化人心,宣揚善德的屬性,而是蛻變為商業集團、利益工具。

有評論人士指,這個草案的出台將成為中共調整宗教工作思路的一個契機,往後的宗教事務處理或會體現出更多的「明令禁止」和「有法必依」。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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