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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為什麼寫詩常不合格律?

據考證:李白擅長寫長篇古詩和絕句。不喜歡寫律詩。

李白的思想主要體現為儒、道、俠三者兼綜的特點。儒家的憂患精神與用世濟時的思想及其人生價值觀,始終影響著李白,而道家超塵出世、追求精神自由的人格精神及道教的神仙世界,又始終沾溉著李白的思想與性格。此外,李白的思想與人格中還滲透了遊俠和縱橫家的俠義精神和人格理想。樂府詩和絕句絕句和古體詩古風和歌行體等等!

李白擅長形式比較自由樂府詩和絕句的古詩和絕句,不愛寫格律嚴整的律詩

《唐詩紀事》引《彰明逸事》謂太白嘗隱戴天大匡山學詩,時「齒方少,英氣溢發,諸為詩文甚多,微類《宮中行樂詞》體。今邑人所藏百篇,大抵皆格律也。雖頗體弱,然短羽褵褷,已有雛鳳態。」這是說李白所練習的皆如他後來所寫的《宮中行樂詞》那樣的五律。

李白蜀中作集中尚存5首,一首五律《訪戴天山道士不遇》、一首七絕《峨眉山月歌》,皆格律合式,郁賢皓先生評前一首云:此詩「為現存李白最早詩篇之一。全詩信手拈來,無斧鑿痕,而平仄粘對都合律詩規則,中間兩聯尤屬工對,足見詩人早年於律詩曾下過功夫。前人或謂李白不善律詩,豈其然乎?」還有兩首五古,皆多律句,特別是《登錦城散花樓》,全詩五韻十句,押平聲韻,除了幾句外,對仗聲律都合排律要求,如第二聯「金窗夾繡戶,珠箔懸銀鉤」、第四聯「暮雨向三峽,春江繞雙流」,對仗十分精工,除「雙」字外皆合平仄。詩的結構也如排律,頗疑作者當初即以排律試筆。從其少作可看出他的格律詩功力及早期詩作的體裁取向。

李白早期詩作的體裁取向也是當時許多士子學詩的努力方向。唐以詩取士,所試為五言六韻排律,練習五律、排律正為此作準備,五律少試帖詩二韻,可作替代詩體。五律又是唐格律詩最早成熟的詩體,在社會文化生活中使用功能很廣,所以最受習詩計程車子歡迎。李白早年寫過百篇這樣的作品,與這種社會文化風氣是一致的。李白集中近體詩以五律為多,這是從少年時期就已形成的趨向。在這種詩體的寫作中,自然獲得了格律詩的諸多素養。排律的寫作、七絕的寫作,都從少年開其端,從《彰明逸事》所錄詩看,五絕的寫作也開啟於此時。李白還是七排、小律創作的較早嘗試者,可以看出他對近體詩各體的寫作、格律的探求有相當濃厚的興趣,對於此道曾孜孜以求也甚得其妙。

說李白不喜或反對格律、故集中律詩絕少的言論最早見於孟棨《本事詩·高逸》,謂「白才逸氣高,與陳拾遺齊名,先後合德。其論詩云:『梁陳以來,艷薄斯極,沈休文又尚以聲律,將復古道,非我而誰與?』故陳李二集律詩殊少。嘗言『興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況使束於聲調俳優哉!』」這裡記述李白的這兩段話很可能出自李白之口,由此確實看出李白對聲律、近體詩持批評態度。但這並不代表他在創作上的實際做法,他為了宣揚詩學復古論可以這樣說,他在別的地方也有類似的說法,但在他所保存下來近千首詩中,並不能反映出他對聲律、對近體詩那樣極端的態度,事實上他對聲律有相當大的親和性,他所寫的律詩也並不少,擴大到包括絕句在內的近體詩數量還相當多。

李白所寫的七絕、五律、七律、五絕中,七絕292首完全符合格律形式的作品有176首,只占60%。其合律比例各體又有所不同,五律127首,合律76首,近63%,七律8首,合律2首,25%,五絕73首,合律53首,占72%多,七絕84首,合律46首,近55%。以上所列百分比說明李白近體格律聲病確實比較多,占了40%。

湯華泉先生《李白近體格律論析》中所說總結的李白格律詩病犯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喜用平起仄收的拗句。即將「平平平仄仄」改成「平平仄平仄」;

(二)律詩中間二聯時見散句;

(三)七律、七絕的失粘。

第一種是正常的拗句,歷代至今詩人都用,李白用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湯華泉先生《李白近體格律論析》中對李白病犯探因有二:一是「成例的援用與自由度的追求。李白有些詩的格律病犯不是他對格律不熟悉或做詩時疏忽造成的,而是其有意為之,明知故犯」說;二是「創作經歷、寫詩場合和交往群體的特殊造成格律意識的弱化、格律運用的失察和鈍化」說。前一節從李白自主自覺的一面探求其律絕病犯的成因,後一節則從其非自覺的、習慣性的、消極性的一面進行探求。應當說這是造成李白律絕病犯的主要原因所在。

再從李白的詩歌創作心理的角度探析李白近體格律的病犯原因。

第一,他受到陳子昂詩歌復古運動的影響而有意模仿漢魏晉古體詩。李白特別崇拜謝玄暉,對「小謝」那種「清發」而充滿靈性自由的詩思推崇不已。所以當他一下筆就會以漢魏晉古詩為摹本,自然不是先去考慮聲律的安排。而和他同一時代的詩人寫的近體詩水平並不很不高。所以產生了厚古薄今的心理作用,導致他的詩病犯出律;

第二,或許是李白想對近體詩進一步改造,想讓近體詩的格律更加自由(當然,後來這並不算成功),就象現在社會上的某些人標榜「個性自由」而嘗試新花樣,想要出奇出新以引人注目。這就是李白明知故犯的心理作用;

第三,當李白髮現自己的詩出律後,又可能覺得這興來之句、神來之筆自然佳妙,就不願修改了。特別是他給一些格律詩門外漢寫詩的時候,詩律方面就很隨意,不是那麼的講究。畢竟人家看不懂,意思表達好就行了。這就是自我遷就的心理作用。

第四,李白出律犯病的詩大都是即興詩,而且這類詩數量不小,創作之後李白又對它也不是很重視,他是在追求下一首詩歌的精彩,把美好憧憬在未來的詩篇里。所以除了經濟原因外,這也是導致他臨死都沒有出自己的詩集的原因之一。這是李白對詩歌創作追求上進,永不滿足的心理作用。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的心理原因導致李白近體格律詩的犯病出律。

李白生性豪放,不願受格律平仄的束縛,反而造就了偉大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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