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中國經濟 > 正文

房地產稅草案已經有了 最快明年提交全國人大

上海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引關注社會再議房地產稅何時徵收

開徵房地產稅還要邁過多少檻

房地產稅應主要實現優化地方稅體系、地方財政收入以及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調控房價只是房地產稅的一個輔助功能。

現在對於房地產稅的徵收需要在政治上和社會上達成共識,各方面的不同意見需要有一個程序來整合,這需要一個公開、合理的機制,最終使房地產稅的徵收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

10月8日起,上海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截至今年7月,全國已經有170個地市、1400多個縣區開始不動產登記。

隨著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推進,以此為基礎的房地產稅再度成為社會熱議話題。

自2014年8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來,也就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尚未實施之時,關於不動產統一登記或將推動房地產稅出台的討論就已沸沸揚揚。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此前曾在財政部條法司從事過財稅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參與過7部財稅法律的起草和立法諮詢。針對房地產稅的種種猜測,施正文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房地產稅開徵是必要的,但一直沒有徵收,其中一個重要障礙是不動產登記制度沒有建立起來。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的有序和整個國家經濟的穩定,房地產稅的徵收過程是循序漸進的。

如何徵收尚不確定

在我國的現行稅制體系中,並沒有房地產稅這一稅種,但有名稱相近的「房屋稅」。房屋稅開徵於1986年,適用範圍較窄,僅限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性房地產,對個人住房則實行免稅,因此對百姓生活基本沒有影響。

房地產稅,如果單純從字面上看,是針對房產和地產徵收的稅種。現在受到熱議的「房地產稅」有特定內涵,是指對房產、土地在保有環節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從最直觀的感受看,房地產稅的徵收增加了個人持有房屋的成本,無疑和百姓生活與利益息息相關,為此備受關注。房地產稅改革的提出與推進,其實已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過程。早在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就提出了要求。

對於房地產稅,國家一直強調是「房地產稅改革」,實際上也就意味著這不單單是推出一個新稅種,而是作為我國稅制改革的一部分,對現有房地產稅制重新設計,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等房地產開發、交易和保有各環節、各稅種的改革,此外還涉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收費項目。

未來房地產稅將如何徵收?公眾對相關核心問題十分關注,包括對增量徵收還是存量徵收、對所有住宅徵收還是只針對高檔住宅、按人均面積還是家庭擁有房屋套數徵收、房屋價值如何評估、稅率高低、優惠範圍等。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問題目前尚無定論。「關於房地產稅的構成要素,尤其是房地產稅的稅率、免徵範圍以及徵稅辦法等,還有不少爭議,需要通過進一步討論研究後加以明確。」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說。

徵收面臨不少障礙

「房地產稅的開徵要以獲得房地產信息為基本前提。房地產稅是一種直接稅,它是直接向自然人徵收的,所以把自然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匯集起來有利於房地產稅的徵收。比如個人所得稅在徵收的時候,稅的徵收分布在不同的機關中,無法對個人所得的收入信息進行統一衡量,因此最終只是徵收工薪稅,而不是直接稅。而房地產稅作為一種直接稅就需要對自然人的不動產進行登記。」在施正文看來,目前徵收房地產稅面臨著不少障礙。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博士生導師馮俏彬則認為,目前,徵收房地產稅在技術上沒有太大的困難,「因為這一項目相關部門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財稅界的理論研究也非常充分,包括各個國家的稅制比較等。在實踐方面,前幾年在一些地方也都模擬過,不存在太大的困難」。

「主要的阻礙在於,不動產統一登記需要在全國範圍內部網路,現在這個系統還沒有做成。」馮俏彬說,還有我們現在對於房地產稅的徵收需要在政治上和社會上達成共識,各方面的不同意見需要有一個程序來整合,這需要一個公開、合理的機制,最終使房地產稅的徵收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

劉劍文則用「比較多」來形容目前徵收房地產稅面臨的困難。

首先是民眾怎麼看待房地產稅的主要功能問題。目前,房地產稅最受關注和熱議的功能是調節房地產市場,或者說直白一些,就是調控房價、抑制投機炒房。

在劉劍文看來,調控房價只是房地產稅的一個輔助功能。「決定房價的因素很多,不能在這方面對房地產稅寄予太高期望。房地產稅應主要實現優化地方稅體系、地方財政收入以及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

其次則是理念上的問題。「為什麼要有房地產稅,它來解決什麼問題?」劉劍文說,還有就是土地期限問題,土地使用權50年或者70年到期了,應該怎麼續,「在制度設定方面,就存在稅率、徵收範圍等問題,比如是否要規定人均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以內的房產不徵稅,只對超出的部分徵稅」。

房地產稅法仍在起草

在房地產稅何時徵收的問題上,還有一個重要環節不可忽視,便是房地產稅立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同時,房地產稅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今年7月2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郝如玉在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上透露,目前房地產稅法仍在起草過程之中。

「有關部門一直在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劉劍文說。

據馮俏彬透露,按照原來財政體制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是計劃在2017年落地,但是現在的情況看起來比較悲觀,主要是由於立法程序比較漫長而且各方意見不能統一,「因此2017年出台的可能性比較小。在每個立法環節都很順利的前提下,2020年之前有望『落地』」。

對此,劉劍文也認為「短期恐怕無法落地」。不過對於落地時間則更為樂觀——最快半年之內會「落地」,「目前草案已經有了,還需要通過審議,按照立法程序要三審,最快明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同時也要看社會共識等方面,綜合考量之後才能落地」。

據馮俏彬透露,房地產稅法起草據說可能有不同版本存在。

「具體通過時間不好估計。目前草案已經有了,到了下決心的時候,要走全國人大的三審製程序,還要有徵求意見,如果明年能夠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就已經很快了。」劉劍文透露說。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法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6/1012/817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