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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報?十八大後首判死刑「大老虎」趙黎平涉命案不止一例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原公安廳廳長趙黎平因犯「故意殺人」等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一個被判處死刑不緩刑的「大老虎」。港媒曾報導,趙黎平在監獄服刑期間,日乘放風機會沖向電網自殺。在趙任職期間,僅內蒙古赤峰市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30多人。趙黎平已被國際人權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趙黎平因在任職期間追隨江周迫害法輪功學員,已被國際人權組織列入追查名單。(網絡圖片)

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被判處死刑並決定執行死刑。趙黎平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親手殺人的省部級官員,也是十八大以來首名被判死刑的高官。

大陸媒體早前報導,趙黎平涉嫌殺死一名27歲的赤峰籍女子。殺人後,趙黎平隨即將屍體裝入自己奧迪車的後備箱,開車離開赤峰市,半路上拋屍。2015年3月21日凌晨,在內蒙古克甚克騰旗境內被警方抓獲。3月25日,趙黎平被批准逮捕。

報導引述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趙黎平殺害的是一名「與自己關係較為親密的女性」。另一說法則是:兩人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是情人關係。

香港《動向》雜誌2016年10月號披露,涉嫌槍殺情婦的趙黎平,去年3月23日被以涉嫌故意殺人及拋屍焚屍罪逮捕,今年6月被赤峰市法院判死緩。9月25日,趙黎平乘放風沖向電網自殺,生死未明。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趙黎平是內蒙古公安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頭目之一,在趙黎平治下,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和遭受酷刑。他被國際人權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2005年至2012年7月,趙黎平在擔任中共內蒙古公安廳廳長期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僅內蒙古赤峰市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30多人。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言人汪志遠表示,「趙黎平曾任內蒙古的公安廳的廳長,在公安系統竭力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內蒙古長期以來迫害法輪功也是比較嚴重的地區,趙黎平身為公安廳長是有推脫不了的責任。」

阿波羅網白梅報導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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