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上午九點多,在北京立水橋北里立湯路輔路路邊上,我跟李文足、程海律師站著聊天。
這時,兩個身著制服的人過來要查我們的身份證。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一個勉強亮了工作證,另一個說了實話,是輔警,沒有工作證。
查身份證是要有前提的,除執法主體需要有兩位具有執法資格的警察外,還要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才能查,一個是車站碼頭機場和設區的市級政府規定的場所,二是依法實行管制的場所的相關人員,三是發生嚴重危害性的社會治安事件現場的相關人員,四是有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查驗,最後一個是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注意是法律,公安部或警局規定的都不叫法律。我們哪個都沾不上邊啊?
這兩個「警察」拿不出依據來,灰溜溜地撤了,到遠處打電話了。沒過多久,呼啦啦又來了一輛大警車,下來四五個警察。氣勢洶洶的上來,還是查身份證。並且驅趕圍觀的行人。因為我們正好在天橋下面,天橋上站滿了駐足的行人。我對四周的行人解釋為什麼警察不能隨便查身份證,並說這種情況可以打督察電話投訴,一句話觸怒了警察。四個警察如狼似虎的撲了上來,因為我圍著圍巾,在脖子上繞了一圈。兩個警察一人拽住圍巾的一頭,一拉,登時我都要窒息了。另兩個警察一邊一個架住我的胳膊。我被粗暴野蠻地拖到警車上,根本沒有力量反抗。幾乎是同時被抓到警車上的是文足,她是看見我被警察勒著脖子抓走,怕我被勒死,上來試圖救我,被警察暴戾推搡撞到警車上,額頭上鼓了個大包,到晚上吃飯的時候嚼東西腮骨都疼。
圖:王峭嶺被惡警抓走的場面。
程海律師幾乎被警察以開飛機方式扔進車裡。老爺子都64歲了,臉都變成了紫色。這一切,因為我們站在路邊聊天。警車到了朝陽區來廣營派出所,程律師下車又被兩個警察粗暴架了進去。
在派出所,文足坐在椅子上的時候,懷抱自己的背包,派出所的馬寶慶所長懷疑文足拿著手機,伸手就往文足懷中摸。我們大叫:你一個男警察,怎麼可以把手伸向女人胸前。馬所長不死心,還想繼續撩開文足胸前的圍巾,我們站了起來喊:你這樣是違法的,叫女警來!叫女警來!
馬所長悻悻而走,叫來了兩個女警,一個女警張雪鳳(警號030934)罵罵咧咧的搜了我跟文足的背包,把我帶到裡間拉上帘子。我如果不配合搜身,就強行搜身。我想著被撕扯衣服的狼狽,決定配合。等文足被搜身的時候,張雪鳳滿懷惡意的告知文足:對著攝影頭打個招呼吧!
我竟然不知道我被責令脫光衣服搜身的時候,是有攝影頭對著的!!!張雪鳳是故意的,而且她對文足講這個攝影頭不對外,那對內都是誰在監視器那端看著呢?這群不要臉的,品格卑下的警察!而且,她本身就是一個女警,一個女性,居然如此邪惡!
我看著那個張雪鳳,她滿口罵著髒話,真的是污言穢語。「傻逼」這個詞兒從她嘴裡一連串蹦出來,我跟文足都皺了眉頭。
她繼續對著空氣,陰陽怪氣地說:「真好呀,我可沒有個丈夫被抓走。還是守法好呀……」
「誰叫我做這樣一份工作呢,天天跟傻逼打交道。」
「人在做,天在看…….!」
聽到這句話,我跟文足相視一笑,由衷地讚嘆:「這話你說的好!」
她見我們根本不被她的話打擊,氣急敗壞的罵了一陣子,罵累了,走了。
後來文足說,她錄筆錄的時候,依照法律拒絕回答她的詢問時,她竟然囂張地說:「你沒有這個權利!!!」她自稱人警察察?我看著她,服了她了。她是怎麼混進警察隊伍的?
她知道我們是709案的家屬,她也知道我們只是在路邊跟程海律師一起聊天。她不僅失去了人的基本良善,也失去了警察的基本公正性。她被謬誤的信息控制,整個人被一種發狂的仇恨控制。覺得怎樣能讓我們709家屬覺得被羞辱,被踐踏,被輕賤,怎樣能夠讓人覺得她可以有權力胡作非為,她就怎樣來!不管,也不顧法律。一個字,邪惡!
她自始至終都用一枚國旗胸針擋住自己的警號。她既然如此囂張,為什麼這麼怕露自己的警號,可憐可厭,可憎可嫌!
709家屬王峭嶺
2016年11月12日
無故強制傳喚709家屬的警察和極盡羞辱之能事的惡警們。
左上:馬寶慶032164
右上:周舉新035117沈健034529
左下:張雪鳳030934
右下:王旭031328(給王峭嶺錄筆錄的警察,堅持說沒有寫明時間起止的筆錄是完整的。我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