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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乾:昨天憲法日 人民有權知道聶樹斌的腎去哪了

有時候掩飾一個謊言,需要編造一百個謊言去圓,而這連環的謊言終有崩盤的時候,希望不要走下這一步錯棋。昨天是中國的憲法日,憲法裡明文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看到這句,我熱淚盈眶。憲法規定,人民群眾有知情權,人民群眾不僅有權知道聶樹斌的腎去了哪裡,還有權知道當年‌‌「批示快殺‌‌」的領導到底是誰,他後來又升遷去了何方,他跟‌‌「河北王‌‌」張越又是什麼樣的關係!

你以為聶樹斌的案子,這樣就算塵埃落定了?

錯!在這背後還有一些東西,比案子本身還讓人細思極恐。

可能有人會問,你他媽有完沒完了?

我他媽沒完。

聶樹斌一案,歷時二十年終於平反,群情韜奮,其中一些前因後果的細節也都被一一披露出來,呈現於公眾面前,以告慰冤死者在天之靈。但恕我直言,在聶樹斌一案中,有一個最重要、最關鍵、最深刻的問題,卻遲遲沒有答案。

在此,我為官方反應速度的遲緩感到惋惜。

這個問題就是:網上瘋傳,當年之所以要快殺聶樹斌,是因為他的腎跟某高官配型成功。不知此事是否屬實?

就我個人而言,我寧可相信這是一個謠言。

但官方一直沒有出來闢謠,我就有些慌了。

我絕對是掙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急領導之所急。看到網絡上有那麼多人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不時的還有一些不和諧言論摻雜進來,我就痛心疾首。我認為在這種形式下,最應該做的就是開誠布公,將這個問題的答案公之於眾,還我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一個朗朗乾坤。

真的是刻不容緩啊,沒看到聶樹斌案件的後續發酵影響力越來越大嗎?全都是這事鬧的。連我一介草民都坐不住了,有關部門的反應咋還這麼慢呢,難道真的是‌‌「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現在‌‌「聶腎‌‌」一事,已經變成了一盆髒水,看誰不順眼就往誰身上潑,前段時間不就潑到洪晃身上了嗎?因為洪晃的母親章含之,曾經是外交部的高官,且患有尿毒症。雖然洪晃對記者澄清,其母章含之是1996年換的腎,與1995年被執行死刑的聶樹斌無關,然而這並沒有抵消公眾對此事件的質疑。且洪晃也坦白道,‌‌「雖然我肯定我媽媽的腎移植與聶案無關,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腎移植跟王樹斌、張樹斌或者其他死囚無關。我們都得了選擇性道德麻木症。‌‌」

洪晃能夠把‌‌「道德麻木‌‌」這四個字說出來,就證明她還沒有道德麻木,如果我們選擇對這件事情視而不見,那才是真正的麻木,麻到無可救藥。可能有人會說,‌‌「追尋聶樹斌的腎移植到誰的身上沒有意義,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要向前看‌‌」。說這話的人,是典型的好了傷疤忘了疼,你連過去都不反思,怎麼面向未來?現在吃個豬肉還有追溯系統呢,何況這麼一件沉積了二十年之久的冤案!

很多年前看《古惑仔》,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台詞是‌‌「我們出來混的,有錯就要認,挨打要立正‌‌」。同志們,這可是從古惑仔嘴裡說出來的話啊,連TM洪興都有這樣的覺悟,何況我們共產主義接班人!

想想歷史吧,晚清夠完犢子的了,那慈禧可是拿著北洋水師軍費過生日的主兒,可‌‌「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案子翻供時,光處理二品以上的大員就多達82人!‌‌「小白菜‌‌」一事案發時是同治十二年,也就是1873年;到案情真相大白時是光緒二年,也就是1876年,歷時不過才僅僅三年,就已經被稱為‌‌「千古奇冤‌‌」,而聶樹斌一案歷時二十年,其過程之曲折,情節之跌宕乃古今司法史上罕見,決不是打個哈哈就能矇混過去的,‌‌「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眾生平等,誰都不比誰的命金貴,哪怕低賤如螻蟻,我的腎就是我的腎,我願意捐給你,那是發了菩薩心腸,要是我不想給你用,你一點辦法都沒有,這是天賦人權。至於說到殺人取腎這種事,若是假的還好,若是真的,真應了魯迅先生那句‌‌「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

有時候掩飾一個謊言,需要編造一百個謊言去圓,而這連環的謊言終有崩盤的時候,希望不要走下這一步錯棋。昨天是中國的憲法日,憲法裡明文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看到這句,我熱淚盈眶。憲法規定,人民群眾有知情權,人民群眾不僅有權知道聶樹斌的腎去了哪裡,還有權知道當年‌‌「批示快殺‌‌」的領導到底是誰,他後來又升遷去了何方,他跟‌‌「河北王‌‌」張越又是什麼樣的關係!

整整二十年,該是拔出蘿蔔帶出泥的時候了。

我在等待著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把這個問題解決了,才能說聶樹斌一案迎來了一個光明的結局,如果一直對這個問題恍恍惚惚紅紅火火顧左右而言他,那就不是換不換腎的問題了,‌‌「君有疾在大腦,不治將恐深‌‌」。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歐陽乾的世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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