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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遭遣返 千萬投資恐泡湯

移民美國是不少人赴美的「終極目標」,不論時間多長、概率多高、投入多大,為了拿到美國綠卡,不妨一試。有一些想拿到美國綠卡的人想耍耍小聰明,走捷徑;還有那麼一些不發分子抓住有人「求卡心切」心理去犯法……

假結婚騙綠卡

為移民,女士設法假結婚套綠卡,眼看永久綠卡就要到手,卻被移民局識破!

朱小姐三年前從廣東到美國,到達芝加哥,經朋友安排,和一名綠卡持有者結婚,共支付仲介費和服務費4萬。朱小姐和「丈夫」在芝加哥登記結婚後立即提出綠卡申請。

為保證「萬無一失」,介紹人還給朱小姐準備了許多婚姻真實的文件、照片和演練面試說法。其中包括向移民局提供「夫婦兩人」在銀行開的聯名帳號,並存入4000刀,「功夫不負有人心」朱小姐順利通過移民局面試,取得兩年臨時綠卡。

拿到臨時綠卡後,朱小姐就搬到和親友住,還在當地找了工作,準備兩年期滿後申請臨時綠卡。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因為帳戶銀行管理的疏忽,朱小姐為移民局識破,綠卡夢破碎。

心虛的朱小姐也不敢再次申請永久綠卡,只能捲鋪蓋走人,放棄移民美國!

假結婚一旦發現,永久列入黑名單

假結婚是嚴重違法罪行,一旦查獲,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不僅無證者拿不到綠卡,而且參與的美國公民,也觸犯聯邦「移民詐欺」罪。

嚴查婚姻綠卡

移民律師分析,美國移民局一直對婚姻綠卡申請相當慎重!結婚,也不只是一紙婚書而已,移民局也不可能單憑結婚證就發綠卡~夫妻雙方要一起生活才是真正的夫妻,移民局還會到婚姻綠卡申請人列出的地址查看,看夫妻倆是否真的住在該處,還有婚後的帳戶管理,還會通過「面試」去核實夫妻雙方是否真的了解對方。

目前男女結婚後,也不能立刻取得永久綠卡。只能先取得「兩年有效的臨時綠卡」,兩年後才能再申請取得「10年有效永久綠卡」,而如果結婚後兩年多,才向移民局申請綠卡,則可直接申請「永久綠卡」。

臨時綠卡期間離婚怎麼辦?

如果頭兩年的婚姻期間感情出了問題,導致離婚,就會影響配偶拿到正式綠卡,因為正式綠卡的申請需要另一方的簽字,這種情況下配偶可以考慮申請I-751豁免(Good Faith Waiver)。

這種申請的關鍵是證明配偶和美國公民結婚時的感情是真誠的,而不是單純為了獲得綠卡。比較有力的證據是雙方曾經生育小孩,或者曾經共同購買房屋。還可以提交聯名銀行帳戶,聯名保險單據,共同報稅,共同租房證明或共同旅行的證據等。

10萬刀,綠卡速成?

洛杉磯聖蓋博谷San Gabriel警局,受理了一名中國大陸客投訴案。這位持旅遊簽證(B2簽證)入境人士,他聽信了友人的介紹,找了洛杉磯一位自稱畢業於法律系的人。

對方承諾他:「保證只要一年就可以拿到綠卡!」大致過程是:將他的旅遊簽證(B2簽證)轉為為學生簽證(F1簽證),再變更為工作簽證(H1B簽證),然後申請綠卡。雖然對過程稀里糊塗,但這位大陸客實在難擋「一年拿綠卡」的誘惑,於是通過電匯和現金付了10多萬美元!但付完錢之後,他覺得不太對勁了。

「一年拿綠卡」擔保不靠譜!

有律師指出,在美國華人社區存在不少這樣人,既不是律師、也不是經由移民局核准的顧問,卻利用華人「辦卡心切」的心理以移民律師身分提供諮詢。雖然這個非法現象是老問題,卻幾乎每天都在在華人社區上演。

為什麼說一年擔保不靠譜呢,因為在法律程序上來說,這個時間連正常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律師胡樹偉受說,從B1/B2觀光簽證變更成F1學生簽證,平均時間是3至6個月。從學生簽證變更成H1工作簽證,首先要申請轉換身分,其次須抽籤抽到工作簽證名額。工作簽證是每年4月受理抽籤申請,6月前公布結果。若抽中尚得等到10月才生效。

若未抽中工作簽證,有些人又要求轉回學生簽證,以便合法留在美國。前幾年抽中工作簽證的比例高達70%、80%,隨著申請抽籤人數增多,概率降低,近年卻近於40%,因此這個過程至少是一年,且可能面臨抽不到工作簽證的延誤。

從工作簽證轉換至綠卡,又是遙遠之路,平均5年以上。此外,代表當事人申辦綠卡的公司,必須證明擁有相當營業額,才可能成功替申請人辦到綠卡。

7200萬投資打水漂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一名叫弗朗西斯科(Emilio Francisco)的律師總共從中國投資者手中得到7200萬美元資金。弗朗西斯科和他的「PDC資本」(PDC Capital Group)公司四年來詐騙131名中國投資人超過7200萬美元。當初在談投資移民項目時,他和投資人約定,投資資金將開咖啡店和療養院,然而事實卻是,把投資人的錢拿來經營自己的投資公司與買遊艇享受人生。

他從2013年至2016年9月之間,向主要為中國人的投資客戶吸金,表明資金將用來增開一流咖啡館分店,並在加州、亞利桑納州、佛羅里達州蓋療養院。結果他只開了一些一流咖啡館分店,但療養院完全沒有下文。

訴狀指出,弗朗西斯科挪用950萬元以上投資金作為PDC投資集團營運費,或用作個人開銷,包括買遊艇。證管會聯邦證管會要求法官制止弗朗西斯科與PDC投資公司繼續以EB-5簽證投資移民名義吸金,並把資金退給投資人,同時請法官凍結弗朗西斯科資產。

而上百個把移民希望寄托在弗朗西斯科投資項目上的中國人,也只有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錢泡湯,短期內移民夢成「泡影」!

投資移民並非只需要錢

如果你覺得投資移民只需要砸一大筆錢,那麼真的太天真~除了錢之外,申請EB-5投資移民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雇用十名以上的員工,在美國創造就業機會,這個項目的投資人就可取得臨時綠卡

2、日後投資項目所雇用員工達到規定人數,提供就業機會,到達規定年限,投資人臨時綠卡就可換成正式綠卡,當這一天到來,投資人的美國夢可說已完全實現。

EB-5投資移民漲價到80萬刀

如何避免EB-5騙局

「土豪」擔當的投資移民一直以來也是移民的大熱門,正因為很多人抱著只要投錢就能拿到綠卡的心態,才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對於有移民需求的投資者而言,應該如何儘量規避地雷?

1、要看項目所隸屬的區域中心有過多少成功的經驗,最終的退出機制是否都順利並成功償還了投資款。除了對區域中心負責人的調查外,還要對項目負責人的信用記錄進行了解。

2、要對EB-5項目本身的商業可行性進行判斷,並了解項目所在地的經濟環境。

3、EB-5項目的投資結構也需要重點考慮,其中的股權架構如何,EB-5募集資金所占的比例以及償還的優先性如何,是股權型還是債權型項目等等都需要詢問清楚。最好聘請專業律師團隊來幫助鑑別和處理專業問題。

花1000刀加速辦綠卡

不少華人為了儘快獲得身份,費盡了心思,自然也更容易輕信一些人不法移民機構的圈套。

目前坊間有不少自稱「只要多花1000刀,就可以加速申請人移民申請案」的移民服務機構。

在美國苦苦等候長達4年的劉先生,就是「受害者」之一。幾個月前因沉不住氣,透過中文媒體看到的小廣告,花了上千元給自稱可以幫他加快移民申請案速度的華人,結果案件仍是原地踏步。

他質問對方,對方說已經替他辦了,但明顯毫無進展。由於損失只是1000元,只有自認倒楣。

移民律師梅耶(Thomas Mayer)說,與移民資格相關的申請,如綠卡、即使客戶願意多付錢加速案件進行,也不可能如願!

哪些簽證是可以「花錢加速」?

辦理移民就是很傲嬌,有的簽證類型你花在多錢也沒用,不過有些真的是可以通過花錢合法的加速案件進程的。

移民律師梅耶(Thomas Mayer)表示H1工作簽證、L1跨國公司簽證等,是可以花錢加速案件進行。

透過申請跨國企業在美工作的L1簽證,最快15天就可以批准,之後申請綠卡,只要申請人在公司擔任非常重要角色,有希望在一年左右獲得綠卡。

但律師指出,這是最樂觀評估。實務上,L1簽證核准時間平均3個月,只有加錢申請加速,才可能在15天內獲得核准。

另外,前置的準備工作至少需要3個月,因為L1簽證是讓跨國企業人才在美合法工作,舉凡公司過去和現在的財務報表、公司市價等,都有必要提供給移民局,且申請者必須積極介入公司運作。

若有人只要求申請者拿出錢,就可替他辦理L1,卻未要求申請者積極介入公司運作,將違反移民法規定。

而從L1換成綠卡,也要視申請者服務的公司是否已成立至少一年,若才剛成立,將不容易取得移民局相信。移民局通常也會調查,申請者在替他申請綠卡的公司是否真的擔任要職,因此從L1變成綠卡,實務上也不只一年。

建議大家在辦理綠卡或相關簽證申請的時候,要諮詢專業的律師,事關身份,影響重大,謹慎行事!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舊金山灣區華人資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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