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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人口和GDP遠低於台灣 但稅收超台灣

深圳的GDP總量約為台灣的一半(52.3%),但財政收入總額竟是台灣的1.64倍;人均GDP僅比台灣高出11.5%,人均稅負卻是台灣的3.6倍。若考慮最終轉嫁到深圳居民身上的土地出讓收益,則人均財政負擔更高。這還是在全面落實各項稅費減免政策的基礎上,政府給予企業和個人巨大的恩惠、大力降負的結果。

前天,一位好友告訴我,深圳的稅收總額已超過台灣。我因為此前沒有研究過台灣和深圳的財稅問題,只知道台灣的人口和GDP總量遠超深圳,於是下意識地說,絕不可能。這位朋友知道我長期研究台灣的政治走向,於是提供了一些資料,讓我無論如何要寫篇文章做一個分析。這兩天,我查證資料的結果,令我大吃一驚:深圳的人口數量和GDP總額雖然遠低於台灣,但財政收入前兩年就已超過台灣,2016年包括非戶籍人口在內的每個深圳常住人口,奉獻給政府財政的金額竟然是台灣的3.6倍!當這個無情的事實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萬分震驚,並陷入深深的痛苦與悲哀之中。

據南方日報1月14日報導,深圳市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透露,2016年深圳GDP1.93萬億元;在全面落實各項稅費減免政策的基礎上,轄區公共財政收入7901億元,占GDP的40.94%。深圳常住人口1100萬人,其中31%有深圳戶籍,其他為外來人口,大陸戶籍制度全世界獨一無二,按與台灣可比的常住人口計算,深圳人均GDP為17.5萬元,按政府統計口徑的人均財政收入為7.2萬元。台灣2015年度GDP為167261億新台幣,預計2016年增長1%至約16.9萬億新台幣;台灣財政主管部門11日在台北公布的初步統計顯示,2016年全年台灣徵稅22020億元新台幣,超過年初財政預算收入規模。按現時1人民幣元兌換4.5749新台幣折算,2016年台灣GDP為3.69萬億人民幣;財政收入4813億人民幣;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為17.89%。台灣人口為2350萬人,也即人均GDP為15.7萬元人民幣,人均財政收入為2萬元人民幣。

眾所周知,中國的GDP統計數據通常注水嚴重,但地方財政收入則歷來都是只隱瞞、不虛報的。忽略GDP注水和財政收入隱瞞的情況,以官方公開的統計數據來分析。2016年深圳的GDP這1.93萬億元,財政收入包括中央拿走的國稅,是7901億元,但中國的財政收入包括稅收、政府基金和各項納入預算的收費收入、地方債務,不包括政府賣地的收入。稅收、政府基金和收費收入,相當於台灣的稅收收入,差別在於大陸統計口徑中需扣減地方債務,同時應當列入政府出讓土地收益。我沒有查到2016年深圳的地方債規模,查到財政部核定深圳2015年債務限額為332.1億元,假設2016年規模為400億,推算出深圳的稅收、基金和收費收入為7501億元;加入深圳去年的土地出讓收益1044億元——這個財政收入最終也會轉嫁成深圳常住人口的負擔,與社會成員負擔相關的財政總收入則為8545億元,占GDP的44.27%,是台灣的2.47倍。

簡單地說,深圳的GDP總量約為台灣的一半(52.3%),但財政收入總額竟是台灣的1.64倍;人均GDP僅比台灣高出11.5%,人均稅負卻是台灣的3.6倍。若考慮最終轉嫁到深圳居民身上的土地出讓收益,則人均財政負擔更高。這還是在全面落實各項稅費減免政策的基礎上,政府給予企業和個人巨大的恩惠、大力降負的結果。稅賦占GDP的比重,全國其他地方跟深圳大同小異。這個數據對比,有力地印證了大陸稅負沉重的殘酷事實,也直觀地說明了大陸國富民窮的根源所在。至於深層次的原因,因為我還有養家餬口的重擔,打死我也不敢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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