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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公室煮穿山甲的黃書記到底是誰

郭美美炫富坑乾爹,這次香港富二代,扎紮實實坑了次「官」。

昨日,廣西某官員請富二代在辦公室吃穿山甲的新聞簡直刷遍了朋友圈。吃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可是赤裸裸的違法!

這位富二代昨日已被紅星新聞記者調查出,是香港大名鼎鼎的鐘表大亨李福生之子李加和。

但人們更關心的是,能在辦公室煮穿山甲招待富二代的「李局長」和「黃書記」。

今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投資促進局表示,本次活動是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公務接待的有關規定開展的。對博文中所配圖片,廣西壯族自治區投資促進局進行了仔細辨認,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員,沒有該局任何領導或工作人員。

這一回復還算及時,可能這些人真不是促進局的。因為從日程看,這位富少在當地有兩三天活動時間,完全可能跳出促進局的範圍。但我們想知道的,不是這些人是不是促進局的領導,而是要知道,這些人究竟是誰?

接待過這位富少的人,應該不難查。照片不僅有燉熟的穿山甲的特寫,還有吃飯人的合影以及背景。合影的除了富少還有6人,加上拍攝者,也至少有7位知情者,熟悉的人看到用餐背景應該也能認出。這在當地官場查起來不難。

果然,很快就有網友爆料稱,微博配圖中的「黃書記」為廣西投促局黨組書記黃文標。

今日,紅星新聞記者獨家聯繫上廣西投促局黨組書記黃文標,黃文標對此進行了否認,「照片中的人明顯和我不像嘛,當時我人在新加坡」。

圖為今天(2月7日)上午,在南寧召開的廣西全區投資促進工作會議上,黃文標通報了2016年度招商引資專項考評情況。大家可自行比對

廣西投促局介紹,2015年7月8日到10日,該局確實在南寧承辦了「投資廣西·走向東協——2015年香港企業廣西行」活動,參加活動的香港企業考察團200餘人於7月8日晚抵達南寧,9日上午舉行「投資廣西·走向東協——2015年香港企業廣西行廣西商機說明會」,下午按照工商科技、金融服務、文化旅遊3個專業板塊,開展投資合作項目現場對接洽談,但活動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廣西自治區公務接待有關規定開展。

廣西投促局還表示,該局自2004年成立以來,到2015年7月15日前沒有李姓或黃姓領導班子成員,現任局黨組書記黃文標於2015年7月6日至7月17日在新加坡培訓學習,2015年7月21日被任命,8月10日才到該局報到任職。

對於這個說法,黃文標也表示了認可:「省級黨報報導的官方的回應,肯定是經過了調查,才會發布的,官方不經過調查是不會隨便發布的」。

這一事件有媒體的整版宣傳報導,以及當事人和當地官員的合影,肯定錯不了。那與這位坑人富少一起吃穿山甲,合影的「李局長」、「黃書記」是誰呢?希望不會是一句「用餐合影無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就讓此事草草結束。

紅星新聞記者從廣西自治區林業廳獲悉,該廳已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此事開展調查核實,並依法查處涉野生動物違法行為。

官員吃穿山甲犯不犯法?

吃野生的穿山甲是犯法的,穿山甲是我國二級保護動物。

參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捕捉、捕撈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第三十一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官員吃穿山甲違紀麼?如何處理?

2014年5月30日,浙江在線報導了台州仙居縣警局紀委書記王小洲吃穿山甲一事,引起輿論反響。仙居縣紀委對王小洲作出了黨內警告處分的決定。

經仙居縣紀委調查,2013年12月1日,該縣警局紀委書記王小洲受朋友之託接待客人,委託他人預訂中餐並安排菜單。同日中午,王小洲一行在預訂的飯店用餐,菜品中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共消費人民幣7810元。2014年5月8日,王小洲替朋友向飯店支付了餐費。

仙居縣紀委認為,王小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替其朋友接待客人時,食用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穿山甲,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給予王小洲黨內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成都商報客戶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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