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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感覺矽谷的科技公司總在反對川普(無論當選前後)?

作者:
何清漣點評:高科技跨國公司全球化便於逃稅。與《全球化陷阱》一書20多年前的分析完全相吻合,這段時期,世界有了40多個避稅天堂。

比如最近很多科技公司反對川普針對特定國家的移民新政,在川普當選前也有很多科技公司 CEO和雇員公開表明了立場。

是否跟他們所從事的業務有關係?(比如 Uber CEO受到來自用戶和員工的壓力退出川普的政策討論組)

還是主要出於價值觀因素?

答主:在他鄉

如果你單看禁止令,是沒有多大關係的。但是如果你記得Trump還說過要對海外收入納稅,以及限制H1B簽證,那你就明白了

正好看到一個逃稅的例子在下面。還有一篇文章提到H1B工資更低,更不容易換工作

這是在反撲啊。BTW,我雖然不支持川普,但是覺得他很有魅力,而且對媒體的fake news反感了,隨意改為支持Trump。

對不起懶得找原文了,直接copy,罪過啊

想要合法避稅?第一步就是在這些避稅天堂國家設立公司實體。不如我們來虛構一個案例:

斯坦福大四學生 Mark憑著商業計劃書拿到了風投,輟學並創立了一家科技公司「 Alpha Power」,向用戶銷售整套的太陽能發電解決方案。運作了一段時間,Alpha Power的收入十分可觀,利潤也不錯,可美國政府要求 Alpha Power將利潤的35%納稅。Mark犯難了:35%啊!快一半了!不如搶錢 OK?

他在斯坦福讀法律的同學 Linda給他指了一條明路——為什麼不去愛爾蘭註冊公司呢?

原來,按照美國法律,在美國註冊的公司稅率為35%,而如果註冊到愛爾蘭,稅率只有12.5%。如果 Mark把公司實體,比如他的辦公室、秘書和軟硬體工程師和工廠都留在美國,但把公司註冊變更到愛爾蘭,等於立刻節省了22.5%的利潤。

說時遲那時快,Mark已經派秘書搭乘下一班飛機去愛爾蘭註冊了一家空殼公司,跟 Alpha Power併購,並最終完成了在愛爾蘭註冊的行政流程。

離岸註冊 Get!淨收入:65%→87.5%

us-ireland

一切才剛剛開始呢。

然後轉移定價主體

坐鎮美國總部的 Mark吹著空調喝著咖啡,好不自在。一通電話打來,原來是澳大利亞分公司的銷售代表 Jack:老闆,澳洲的生意吼啊,就是這邊稅實在太高了!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澳大利亞的公司所得稅高達30%,意味著澳洲的銷售額越好,我虧出去的稅錢就越多,生意還不如不做。

律師 Linda再次來到了他的面前:為什麼不在新加坡設立一家公司,然後用轉移定價來避稅呢?

轉移定價:

一般指大企業集團尤其是跨國公司,利用不同企業不同地區稅率以及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免稅的分公司,實現整個集團的稅收最小化。該企業集團傾向於在稅率高的地方定價偏低,而在稅率較低的地方定價偏高。原來,同樣的公司所得稅,新加坡只收2.5%。如果 Mark在新加坡設立公司,然後讓新加坡公司以接近澳大利亞市場用戶最終購買到的價格向澳大利亞公司出售手機殼。這樣做,利潤就從承受高稅率的澳大利亞公司轉移到了低稅率的新加坡公司,實現了 Alpha Power公司整體上的稅收最小化。

具體來說怎樣節省了稅款呢?我們假定 Alpha Power每套產品成本50澳元,出貨到澳大利亞會全部售完:

1)如果美國的工廠直接向澳大利亞公司 APAU發貨100套產品,由後者在市場上按每套100澳元銷售,盈利主體是 APAU,需繳納30%稅,最後 Alpha Power賺到的錢只有2000澳元。

2)而如果 Mark控制新加坡公司 APSG從美國工廠按成本價收購100套,然後再按100澳元的價格轉賣給APAU,盈利的主體變成了 APSG,只需繳納2.5%的稅,相當於 Alpha Power賺了4750澳元。

轉移定價 Get!淨收入87.5%→97.5%

其實,跟洗錢差不多啦……

再最後把債務轉移

這個其實最簡單,聽完了大多數人都會脫口而出:這也行?

Linda給 Mark幫了大忙,兩人漸漸無話不談。終於有一天,Linda向 Mark介紹了終極避稅大殺器:盧森堡控股。

Alpha Power在盧森堡成立了控股公司 AP Holding,Mark控制AP Holding向 APAU放10000澳元50%利息的高利貸,然後再讓 APAU在同一天向 AP Holding償還本金加上高額的利息。

這裡的利息,其實就是 APAU的營收。APAU將它賺到的錢,在繳稅前便通過還債的方式轉移到了稅率基本為零的 AP Holding。這種避稅方法,就叫做債務轉移。

債務轉移:

沒什麼好解釋的,國際通行的規則是債務利息可以稅前扣除(tax-deductible)。

100005000借款稅前利潤

AP Holding→→→→→→ APAU

500010000可稅前扣除利息本金

AP Holding←←←←←← APAU

(此處應該有:這也行?)

債務轉移 Get!淨收入97.5%→100%

我們虛構的 Alpha Power,在完全合法的前提下運用這三樣法寶完成了避稅工作。現實中,人們所崇拜的 Facebook、Google和蘋果等科技公司,正在使用這些方法中的一種或幾種,躲避招數億甚至數十億美元規模的稅金。

Google在澳大利亞避稅時也用到了前面提到的新加坡作為避稅港:2014年 Google澳大利亞營收高達20億澳元,卻只在澳大利亞和新加坡分別交了1170萬澳元以及折合500萬澳元的稅,避開了在應繳稅額的97%。

Facebook也在利用愛爾蘭離岸註冊以及債務轉移等方式,將利潤轉移到另一個避稅天堂開曼群島。2014年,英國政府在 Facebook上投放的納稅廣告預算約為2.7萬英鎊,同年 Facebook在英國取得了1.05億英鎊的收入,卻只繳納了4327英鎊……

當然,跟蘋果相比, Facebook和 Google還是小巫見大巫了。2015年蘋果在澳大利亞銷售額高達79億澳元,僅僅支付了8500萬澳元所得稅,比1%多一點點。

看了這麼多之後,需要再次明確的是:以上所有虛構和真實的避稅方法和事件,都是在完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的。

但這導致有關稅收「正義性」的討論越來越多。以美國舉例,一半的財政收入來自於個人所得稅,剩下三成來自社會保險,企業稅貢獻的連一成都不到。

在這樣的現狀下,稅收部門是否有必要以追繳避稅的名義,從科技公司徵收它們所「企圖」的那部分,仍存在很大的爭議。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知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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