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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昭陳破空程曉農:於歡出手救母 是殺人犯還是真男兒?

山東小伙子於歡殺人案最近在中國引發輿論海嘯。於歡因為不堪忍受追債人對母親的凌辱,在報警無效的情況下殺死一人,刺傷三人,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此案涉及中國現實的方方面面,包括小業主借貸難而高利貸橫行;逼債者手段兇殘下流;警黑沆瀣一氣等問題。但是輿論的最大焦點,在于于歡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從當年的鄧玉嬌到今天的於歡,中國許多被侮辱,尊嚴被剝奪的人,為何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於歡案暴露的種種黑幕,反映了今天中國社會的什麼痼疾?

參加討論的嘉賓是:網上政論節目「文昭談古論今」主講人文昭先生;普林斯頓社會學博士,政治與經濟學者程曉農先生;政論作家,時局分析人士陳破空先生。

陳破空表示,山東聊城市的非法逼債者,實際上是一群地痞流氓,其背後,是非法發放高利貸的黑社會頭目,在黑社會頭目的背後,則是聊城市官商黑勾結、警匪一家、法院被買通的層層黑幕,腐敗重重,案中有案。逼債過程中,這群地痞流氓用極端的性侵方式侮辱一位母親,超越了人倫底線和人性底線,是當代中國流氓化的典型寫照。於歡激情自衛,竟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引發舉國之怒,是為國怒。

陳破空說,母親,是每一個人至親至愛的人,每一個人都首先來自於母親。對母親的凌辱,就是對子女最原始感情的強姦。當著一個成年兒子的面凌辱母親,而且是用極端的性侵式凌辱,任何一個兒子,哪怕還有半點人性和血性,都必然奮起還擊,用一切手段,捍衛母親的尊嚴。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當代中國青年於歡,是一條真漢子!在普遍犬儒的中國,於歡的奮起,是血性和骨氣的奮起,是陽剛和尊嚴的奮起。這是一個沉淪民族的稀有閃光。

文昭表示,於歡的行為是人性的正常反應,這個事件反映了中國司法的蠻橫無理和基本常識與情感的喪失。於歡案也反映了基層政權和執法機構的嚴重黑社會化,破壞了民眾的基本安全感,因為已經沒有聲張正義的途徑。政權的黑社會化分為兩方面:第一、政權出於自身要求採用黑社會化手段,例如僱傭黑社會人員充當維穩工具,來打擊維權民眾和強拆房屋,一旦出了差錯政府能迅速撇清關係。第二、出於政府的灰色利益,例如高利貸。眾所周知中小企業貸款非常難,往往只好借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逼債手段激烈,如果沒有政府的容忍甚至庇護,這個行業根本無法經營。中國任何社會災難的發生,背後一定有腐敗。

文昭說,中國有太多超越人性底線的事情發生卻得不到糾正,於歡案只是冰山一角。若是涉及到維權律師、信仰團體、異議人士等敏感議題,這些人受到的非人待遇連傳播的機會都沒有。於歡的母親遭到「性凌辱」,這在國際法里被視作「酷刑」來對待,給受害者帶來極大的精神傷害,這種事情一旦發生應賦予當事人無限自衛的權力。由于于歡殺死的是黑社會人員而非體制內人員,他被改判的機率比賈敬龍等人大一些,但也不能太樂觀,因為此案放高利貸的人背後可能有官員支持,甚至親屬就是政府人員,當局可能擔心盤根錯節的包庇情事暴露而掩蓋真相。於歡案的判決不僅暴露了中國法治的黑暗,還顯示了整個統治集團人性和良心的喪失。

程曉農說,於歡案最大的焦點是,逼債者長時間非法拘禁借債者,同時用性侮辱手段實施人身侵害,導致其子於歡防衛過當;最大看點是,網絡輿論和官媒同步質疑一審結果,認為當地法院量刑過重。山東聊城地區法院一審判決的法理依據不足,因為依照刑法相關條文,正當防衛的前提是人身受到威脅,至於施加威脅的一方是否使用刀、棒等工具,法律條文並無規定;也就是說,只要威脅者的行動和言論構成了對受害人的威脅,法院不能在判案時以威脅者手頭沒有工具為理由,否認受害者被威脅的事實及其正當防衛的緊迫性。中國的司法判決對正當防衛行為向來認定偏嚴,而且缺乏詳細的法律條文規定,結果給法官的傾向性解釋和判決提供了空間。

程曉農說,因為此案沒有當地警察直接涉案,所以沒出現雷洋案那樣的警方控制報導的局面,結果官媒的立場就比較客觀,不但積極介入報導,而且多半主張二審前要重新調查。另外,此刑事案的雙方都有官員背景,所以也不是「惡勢力欺壓老百姓」。這個案例給民眾一個觀察的機會,如果警方不是被告,檢察院和法院能不能最終保持司法公正。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VO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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