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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龍提李光耀遺囑9疑點:在「極度不安下」擬定

(從左至右依次為:李瑋玲、李顯揚、李顯龍

(李顯龍臉書聲明)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給內閣部長級委員會的宣誓聲明中,對於父親、建國總理李光耀生前最後一份遺囑,提出諸多存疑點,並形容遺囑是在「極度令人不安的情況下」擬定。

李顯龍周四透過代表律師得尊律師事務所(Drew& Napier)公開有關宣誓聲明的部分內容,即他早前對部長級委員會針對李光耀遺囑所做的解釋。他在這份檔案的封面說明,再次反駁了弟弟顯揚和妹妹瑋玲對他的指責。

在這份宣誓聲明中,李顯龍指出,李光耀生前一共立了7份遺囑,前面6份由律師柯金梨準備與草擬,但2013年12月17日最後一份遺囑的擬定卻有李顯揚妻子林學芬的參與。

據李顯龍轉述,由於第6份遺囑中,李光耀在遺産分配上給予妹妹瑋玲多一份,這在2013年12月成了李光耀與李顯揚透過電郵討論的課題,後由林學芬發電郵要求李光耀和柯金梨接受遺囑最新版本,即改為平均分配遺産。李顯龍在宣誓聲明中詳細提出日期與時間,解釋這最後一份遺囑最後如何在柯金梨沒參與的情況下,短短一天內擬定並生效。

他說:「李先生的遺囑之前都是柯金梨準備的。我並不清楚顯揚和學芬在告訴李先生他們無法與柯金梨取得聯繫,而且不必等柯金梨回來才擬遺囑時,是否層盡力嘗試聯繫她……我也不清楚李顯揚為何這麽急著處理這件事。」

「不過,新遺囑由林學芬這位利害關係人與她的律師行同僚來準備,是耐人尋味的。」

【李顯龍提出9大質疑】

1.為什麽林學芬在2015年4月12日宣讀最後遺囑的時候說,她不想參與準備最後遺囑,還說她已經讓吳裕慶律師處理,而實際上在最後遺囑之前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中,她介入很深入?

2.林學芬在最後遺囑的準備和簽署過程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3.李顯揚和林學芬是否知道前6份遺囑,知道多少?

4.在簽署最後遺囑之前,是否有人和李光耀先生談過之前的遺囑,談了多少,誰和他談過?

5.有沒有人和李光耀先生解釋過最後遺囑的內容,如果有,是誰解釋給他的?

6.關於最後遺囑,是誰交待吳裕慶律師的,給他的指示又是什麽?林學芬說,是吳裕慶準備的最後遺囑,那他有沒有見過李光耀先生,或是和他談過話以了解李光耀的指示,或是是讓他在遺囑上簽名?

7.李光耀有沒有給出明確指示,要重新把拆除房子的條款放回到最後遺囑里,如果有的話,是和誰說的?

8.在林學芬、她的律師同事和律師事務所方面,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9.在雷安智和江秀慧兩名律師和李光耀在一起的那段短暫時間裡,發生了什麽事?林學芬有沒有告訴他們倆,要確保李光耀在簽遺囑前,獲得獨立的法律建議?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光華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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